浙南集聚区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建设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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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湾区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温州市(分散)采购招 标 文 件项 目 编 号:2018-1023-153140项 目 名 称:浙南集聚区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建设采 购 方 式:公开招标采购人: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星海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公司: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0一八年十月1 温州市(分散)采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目录关于浙南集聚区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一、说明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五、开标和评标六、授予合同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格声明函第五部分 合同格式(参

2、考格式)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一、商务报价标部分格式附件一 开标一览表附件二 投标分项报价表二、资信标部分格式附件三 投标函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五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附件六 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七 同类项目业绩附件八 偏离表附件九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清附件十 服务质量的承诺、保证措施附件十一 投标人情况表附件十二 管理人员简历表附件十三 拟投入的项目实施人员名单附 评标定标办法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浙南集聚区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星海街道办事处的委托

3、,就浙南集聚区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招标项目编号:2018-1023-153140二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招标项目概况: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简要规格描述备注1浙南集聚区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建设1项30万元人民币具体见招标文件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供应商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须提供相关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地址、售价: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为本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2、登陆浙江省政府

4、采购网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见: http:/ 七、投标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星海街道办事处二楼1211会议室八、开标时间:2018年11月 15日9:30九、开标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星海街道办事处二楼1211会议室十、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现金形式用信封自行密封); 十二其他事项:1、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次日起五个工作日。2、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

5、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含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文件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5、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十三、联系方式采购

6、单位: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星海街道办事处 地址:温州市滨海园区明珠路850号联系人:谢先生电话: 0577-55562020采购代理单位: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上江路145号1号楼五楼东首联系人:金如祥电话:057786588667/13868317945传真:0577-86588665 邮箱: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星海街道办事处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10月25 日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浙南集聚区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建设2. 项目编号2018-1023-153140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30万元人

7、民币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采购人名称: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星海街道办事处地址:温州市滨海园区明珠路850号联系人:谢先生电话:0577-55562020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温州上江路145号1幢五楼联系人:金如祥手机:13868317945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9.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10.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2、 特定资格条件:无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2.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 13.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14.投标货币人民币15.投标语言中文16.投标文

8、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17.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内18.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由投标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印章(或签字)。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公章必须是投标供应商全称的公章,不得使用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类似图章代替。19.密封、装订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报价文件与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分开包装密封,外包装应有投标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印章(或签字)。如投标文件的商务报价文件与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未分开制作与包装或未密封,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20.投标样品不需要需要21.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

9、交。22.履约担保不需要需要 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至采购人指定账户。2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获取方式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报名后获取;报名后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15日上午09:30 截止(北京时间)。2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8年11月 15 日上午08:30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星海街道办事处二楼1211会议室26.开标时间开标地点注意事项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5日上午09:30 正 (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星海街道办事处二楼1211会议室注意事项:参加开标

10、会的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投标保证金”,未能提供的将被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务必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带身份证件原件)。27.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供应商是否派授权代表到场;(3)宣布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员等有关人员姓名;(4)密封情况检查:由监督人员或投标供应商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5)开标顺序:投标供应商送达投标文件的逆序;先开启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评审结束后,再开启报价文件;(6)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

11、确认;并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7)宣布开标结束。(8)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未到场签字确认的,不影响开标,评标过程,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28.评审委员会的组建评审委员会构成: 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29.政府采购扶持政策1、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评标价格优惠。30.供应商信用查询1、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

12、采购网”(http:/ 31.合同备案1、根据采购人要求签订合同。2、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给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邮箱:;3、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按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予以公告。32.合同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服务、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或考核资料),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33.免则声明1、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供应商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34.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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