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聿元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年加工1500套家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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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符(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

2、建议。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加工1500套家具项目建设单位山东聿元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孙清武联 系 人赵曰华通讯地址昌乐县营丘镇马宋村(镇政府西邻)联系电话18663683533传真邮政编码262400建设地点昌乐县营丘镇马宋村(镇政府西邻)立项审批部门昌乐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文号2019-370725-21-03-045631建设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C2110木质家具制造 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绿化面积总投资(万元)20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

3、占总投资比例5%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由来山东聿元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昌乐县营丘镇马宋村(镇政府西邻),为满足市场对家具的需求,公司投资2000万元建设“年加工1500套家具项目”。本项目未报环评即开工建设,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于2019年10月18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乐环罚字2019295号),企业于2019年10月21日缴纳了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和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十、家具

4、制造业、27、家具制造 其它”,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我单位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有关技术人员立即展开工作,经过认真的现场踏勘、调查和有关资料的收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政策、法规要求,从本项目及周边环境实际出发,分析项目建设与运营对环境的影响,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9号,2015.1.1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2018.12.29实施);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10.1实施);4、建设项目环

5、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2017.1.1实施);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44号,2017.9.1实施);6、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 第1号,2018.4.28实施)7、关于从严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档的通知(鲁环发201050号,2010.7.30实施)。8、 潍坊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号,2018.5.1实施)。三、项目建设名称、性质、地点及规模(一)项目名称:年加工1500套家具项目(二)建设性质:新建(三)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昌乐县营丘镇马宋村(镇政府西邻)(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1)。(四)建

6、设规模:年加工1500套家具。四、项目合理性分析(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的规定,本项目既不属于鼓励类项目,也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二)规划符合性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要求: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本项目对整个生产过程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因此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7、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相关要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及城镇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该项目位于昌乐县营丘镇马宋村(镇政府西邻),项目所在地属于建设用地,本项目东临尚公路、南临其它企业废弃厂房、北临康乐街、西临昌盛路。本项目符合昌乐县营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项目周边1km范围内没有历史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均得到合理处置,污染负荷较轻,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具有水、电及交通便利等有利条件。本项目符合昌乐县营丘镇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生态环境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潍坊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应综合治理工业污染,加强污染控制,实行最严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对产

8、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满足该规划的相关规定。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昌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营丘镇总体规划,生态建设规划及其他有关规划要求。(三)项目与环环评2016150号文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表1 项目与环环评2016150号文符合性一览表(一)“三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要求1、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

9、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项目位于昌乐县营丘镇马宋村(镇政府西邻),距离白浪河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代码:SD-07-B1-01) 7047m。白浪河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位于042县道以东,潍州南路以西,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项目在潍坊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图中的位置见附图4。符合2、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

10、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本项目污染物均达标排放,本次环评文件对企业环境保护措施提出了要求和建议,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符合改善环境质量的总体目标要求符合3、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

11、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本项目资源利用合理,未触及资源利用上线符合(二)“一单”: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要求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目前潍坊市暂未出台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符合通过上表对照,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

12、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要求。(四)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本项目厂区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等,布局合理。总体而言,工艺流程的各个环节合理顺畅,物料的走向短捷便利,功能区相对独立设置,便于使用和管理,有利于生产和办公、生活。因此,本项目平面布置合理。(五)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分析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潍坊市白浪河水库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的复函(鲁环函2012386号)对白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如下:一级保护区为白浪河水库兴利水位线57.8米以内的区域(含水库大坝);二级保护区为白浪河水库无坝处一级保护区外3000米范围内的区域,有坝处一级保护区外250米范围内

13、的区域;准保护区为白浪河水库上游、马宋水库下游的白浪河水库汇水区域(一、二级保护区范围除外)。本项目位于昌乐县营丘镇马宋村(镇政府西邻),距离白浪河水库二级保护地7.047千米,距离一级保护区8.656千米,不在白浪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内(详见附图5)。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在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生态建设规划及其他有关规划要求。五、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规模及平面布置该项目总用地6000m2,总建筑面积为6000m2,其中生产车间1座(含仓库),建筑面积5100m2,办公室及展厅1座,建筑面积900m2。购置立轴木工铣床、卧式双轴榫槽机、送料器、喷漆房等

14、生产设备118台/套。项目形成年加工1500套家具的生产能力。本项目总平面布置详见附图2。2、项目组成本专案组成见表1。表1 项目组成一览表工程类别工程名称工程内容主体工程生产车间1座,建筑面积5100m2,主要用于家具的生产,主要设备有立轴木工铣床、卧式双轴榫槽机、送料器等。储运工程仓库位于生产车间内,主要用于原料的存放。辅助工程办公室及展厅1座,建筑面积900m2,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及产品展出。公用工程供水本项目用水总量为450m3/a,全部取自自来水,由昌乐县自来水公司供给。排水项目雨污分流,设有雨水排水系统;生产用水为循环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农作物追肥。供电本项目

15、用电量6万kWh/a,由昌乐县供电公司供给。环保工程噪声治理设备减振、车间隔音降噪废水治理经化粪池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农作物追肥。废气处理1#、2#、3#、4#喷漆房废气分别经水帘捕集+UV光氧+活性炭吸附+15米排气筒(P1、P2、P3、P4)排放。手手贴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1#喷漆房废气共用废气处理设备+UV光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P1排放。封边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2#喷漆房废气共用废气处理设备+UV光氧+活性炭吸附+15米排气筒P2排放。粘合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3#喷漆房废气共用废气处理设备+UV光氧+活性炭吸附+15米排气筒P3排放。开料、钻孔、开槽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15米排气筒P5排放。砂磨、铣型粉尘经集气罩+中央除尘设备+15米排气筒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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