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容成氏》号简“尃亦以为槿”句的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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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談容成氏“尃亦以爲槿”句的讀法(首發)郭永秉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http:/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12月版,第285頁;此簡圖版見該書137頁。李先生為文中“尃亦”二字作了如下解釋:尃亦 即“溥夜”,猶言“徹夜”。“溥”有“遍”義。史記殷本紀說紂“爲長夜之飲”。 同上注所引書,第285頁。關於將“槿”讀為“淫”的理由,李先生沒有在注釋中交代。按說文無“槿”字,爾雅(見釋草)等書有“木槿”之“槿”。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七)凡物流形甲本1號簡和乙本1號簡“既本既槿”,整理者指出“槿”當讀為“根”; 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七

2、),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12月版,第225頁;圖版第77、111頁。這兩個“槿”字都將“木”旁寫在右邊。這句話中的“本”字,整理者原釋為“拔”,不確,此從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讀書會(鄔可晶執筆):上博(七)凡物流形重編釋文,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08年12月31日首發。馬王堆漢墓帛書老子甲本第46行有“槿”字,亦用作“根”。 國家文物局古文獻研究室編:馬王堆漢墓帛書壹,文物出版社1980年3月版,老子甲本及卷後古佚書釋文第5頁。高明先生帛書老子校注(中華書局1996年5月版,第117頁)以爲此字右半是“垦”而非“堇”旁,其說不確。疑楚簡和帛書假借“木槿”

3、之“槿”表“根”。但除了戰國秦文字之外的其他古文字中未見“根”字, “根”字最早見於睡虎地秦簡為吏之道六叁,用作“墾田”之“墾”(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組:睡虎地秦墓竹簡,文物出版社1990年9月版,釋文注釋第170頁),參看高明、涂白奎編著:古文字類編(增訂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8月版,第574頁。也有可能“槿”字就是“根”的本字,“木槿”之“槿”倒可能是假借字或者同形字。不管“槿”字本義如何,容成氏簡文中的“槿”字顯然不太可能用其本義,應當從假借的角度去尋求對它的解釋。但整理者讀“槿”為“淫”的意見則不可信。“槿”是見母文部字,“淫”則是喻四侵部字。二字聲韻皆有差異,也沒有古書和出土

4、文字資料相通的實例,李說其實是很可疑的。我們知道,戰國文字中已發現不少“淫”字及譌从“巠”旁之“淫”字, 參看湯餘惠主編:戰國文字編,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年12月版,第744頁;李守奎、曲冰、孫偉龍編著: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五)文字編,作家出版社2007年12月版,第509頁。郭店楚簡緇衣6號簡“淫”字與“涇”字混同,看荊門市博物館:郭店楚墓竹簡,文物出版社1998年5月版,第129頁。董珊先生還曾指出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六)競公瘧“逕暴”之“逕”是“淫”之誤字(讀上博六雜記,簡帛網2007年7月10日首發)。簡文卻假借聲韻皆異的“槿”字為之,是頗爲特異的。2007年9月到12月,

5、沈培先生在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開設“簡帛語言研究”課,我去旁聽。沈老師有一次在備課之餘對我說,他對容成氏“槿”字讀為“淫”很表懷疑,因爲從楚簡反映的語言實際看,除了楚文字从“灷”聲之字可讀為“尊”及从“尊”之字的情況已得到公認外, 關於這一點,參看沈培:上博簡緇衣篇“”字解,謝維揚、朱淵清主編新出土文獻與古代文明研究,上海大學出版社,2004年4月版,第132136頁。侵部字和文部字發生關係的例子其實是非常少見的。我認爲沈老師的懷疑是很有道理的。沈培先生曾在另一次跟我談話時講,“溥夜以爲淫”這句話本身在語法上也是很難成立的。按照整理者理解的意思,這句話應該說成“溥夜爲淫”,而不會說

6、成“溥夜以爲淫”,“以”字是不應該有的。 沈培先生兩次談話的内容,皆凴本人記憶寫出。其中如有不合沈老師原意的地方,責任當由本人承擔。謹此向沈老師致以謝意。關於這一點,我也贊同沈老師的語感。仔細考慮,我認爲“溥夜”的説法雖然勉強可通,但也略嫌彆扭。我們知道,古漢語中“溥”主要表示“廣”、“大”一類意思,用“溥”形容“夜”,表示與“徹夜”、“長夜”相近的意思,其實也是有點勉強的。 我們認爲,從用字習慣、古音和文義等角度看,整理者對此句的釋讀肯定是存在問題的。可是至今沒有學者對這句話提出過較爲合理的解釋,所以在做容成氏的釋文時,大家仍然基本依照李零先生的讀法。 參看陳劍:上博簡容成氏的竹簡拼合與編連

7、問題小議,上海大學古代文明研究中心、清華大學思想文化研究所編:上博館藏戰國楚竹書研究續編,上海書店出版社2004年7月版,第331頁;陳劍:上博楚簡容成氏與古史傳説,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中央研究院成立75週年紀念論文集中國南方文明學術研討會,2003年12月;白於藍:簡牘帛書通假字典,福建人民出版社2008年1月版,第345頁;單育辰:容成氏新編聯及釋文,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2008年5月21日首發。單先生之文將“尃”括讀為“附”,其餘的讀法則從整理者。按讀“尃”為“附”似無必要,且“附夜”之義不明(限於其文體例,作者未在文中交代“附夜”的意思),其說似亦有問題

8、。容成氏雖有不少内容不見於古書記載,但能夠與古書内容對照的内容並不少。所謂“紂惡七十事”在古書中的記載是很豐富的,前人對此也有頗爲細緻的整理。 參看顧頡剛:紂惡七十事的發生次第,顧頡剛編著古史辨(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3月版,第8293頁;陳登原:國史舊聞第一冊(上),遼寧教育出版社2000年1月版,第7677頁(“紂之不善”條)、第7882頁(“桀紂事跡類比”條)。但是這句話卻很難跟現有的古書内容對上。如果沒有新的出土文字资料可以為此句的讀法提供決定性證據,我們大概也只能提出在語音、用字習慣和文義上都較爲合理的意見。自從受了沈培先生的啓發,我便經常思考這句話的比較合適的讀法。現有一個

9、不太成熟的想法,寫出來供同好參考,不妥之處請大家批評。我認爲這句話應該讀為“博弈以爲欣(或“忻”、“訢”“欣”、“忻”、“訢”三字音義皆同,當表一詞,下只寫作“欣”。)”,是已不見於傳世先秦秦漢古書記載的紂之惡跡。先交代這種讀法的文字學根據。說文三下寸部:“尃,布也。”同書三上十部:“博,从十从尃,尃,布也(小徐本“也”字下有“亦聲”二字,段注據補)。”“博”从“尃”聲,二字可以通用。說文五上竹部:“簙,局戲也,六箸十二棊也,从竹博聲。”朱駿聲指出“博”“假借為簙”。 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中華書局1998年12月版,第409頁。“簙”字應是為明確“博”字假借義加意符而成的形聲字,情況與“師”

10、、“獅”二字關係相類(只不過說文無“獅”字)。 參看裘錫圭:文字學概要,商務印書館1988年8月版,第154頁。以“博”或“尃”為“簙”,是使用了不同的假借字。說文三上廾部:“弈,圍棊也,从廾亦聲。”“亦”是“弈”的聲旁,自可讀為“弈”。 “弈”、“亦”相通之例,看高亨、董治安:古字通假會典,齊魯書社1989年7月版,第861頁。管子侈靡:“聖人者,省諸本而游諸樂,大昏也,博夜也。”郭沫若云:“大昏,昏字當是旬字之誤。大旬者謂大鈞也,承上游諸樂言。周語大鈞有鎛無鐘,注大鈞,宮商也。博夜即博弈,論語陽貨不有博弈者乎?爲之猶賢乎已,亦承游諸樂而言。” 郭沫若、聞一多、許維遹撰:管子集校,科學出版社

11、1956年3月版,第542頁“沫若案”。侈靡篇十分難讀,上引文中“大昏”、“博夜”均不易確解。郭說“大昏”迂曲不可信,但讀“博夜”為“博弈”或可參考。如其說可信,則古可借“夜”為“弈”。疑“弈”字與上舉“簙”、“獅”等字相類,是在假借字“亦”上加“廾”旁而成的。“槿”是見母文部字,“欣”是曉母文部字,聲母都是舌根音,韻部則相同,兩字在中古也都是開口三等字。“槿”字在韻書中雖然是上聲字,與“欣”為平聲字似有不同,但上舉楚簡凡物流形和馬王堆帛書老子甲本的“槿”字皆用作平聲的“根”。 “槿”所从得聲的、與其古音相同的“堇”字,在郭店楚簡老子甲組24號簡中,亦用作“根”(郭店楚墓竹簡,老子圖版第5頁,

12、老子釋文注釋第112頁)。由此可見二字古音極近,有通用的條件。說文二上走部云“从走斤聲”的“赾”字“讀若堇”;呂氏春秋季秋紀“皆墐其戶”高誘注:“墐讀如斤斧之斤也。” 引自古字通假會典,第124、123頁。上博簡性情論37號簡“不又(有)夫恆之志則曼(慢)”(郭店簡性自命出45號簡與之對應的話作“不又(有)夫恆怡之志則縵”),馮勝君先生認爲“”字从“斤”聲,“或許應該讀為謹。謹有敬慎之義”(郭店簡與上博簡對比研究,綫裝書局2007年4月,第237頁),亦可作爲參考;不過也有學者認爲此字應讀為“忻”(李零:上博楚簡三篇校讀記,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8月版,第68頁),有待進一步研究。這些都

13、是从“堇”聲之字和从“斤”聲之字可以通用的證據。我們在上文曾推測“槿”字很有可能本是“根”字之異體,古文獻中从“艮”聲之字和从“斤”聲之字發生關係之例更多。 參看古字通假會典,第119頁根與斤、垠與圻、垠與沂,第120頁懇與頎。我們知道,楚文字中已見“忻”字, 參看李守奎:楚文字編,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3年12月版,第608609頁;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五)文字編,第484頁。除去假借作他字和用作人名的例子外,容成氏25號簡有借作“沂水”之“沂”的“忻”字,或許與此處不用本字而用借字表示忻有關。“忻”字就有作本義用的例子。 如郭店簡性自命出32號簡(郭店楚墓竹簡,第180頁)、上博簡

14、性情論20號簡(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11月版,第249250頁)、上博簡三德1號簡(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五),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12月版,第288頁“天亞女忻”句注)。但這恐怕並不能成爲我們讀“槿”為“欣”的反證。容成氏篇有一些楚簡中很少見的用字習慣,如21號簡以从水从興聲之字為“熊”,33號簡以“賜”為“難易”之“易”, 參看拙文:從容成氏33號簡看容成氏的學派歸屬,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編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二輯),復旦大學出版社2008年8月版,第188194頁。37號簡以“泗”為“伊尹”之“伊”,52號簡

15、以“少”為“宵” 陳偉: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二)零釋,簡帛研究網站2003年3月17日首發。等,以“槿”為“欣”大概也是一個相似的例子,似不足爲怪。下面解釋文義。此句的前後文義是明白的,“尃亦以爲槿”在簡文中應該和紂沉湎飲酒、不聽政事都能發生聯繫。我們知道,古人常把“博弈”或“博”和“飲酒”放在一起講:孟子曰:“世俗所謂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顧父母之養,一不孝也;博弈、好飲酒,不顧父母之養,二不孝也;” (孟子離婁下)太子勃私姦,飲酒、博戲、擊筑,與女子載馳,環城過市,入牢視囚。 (史記五宗世家,參看漢書景十三王傳)古書還多言“博飲”和“飲博”:昭信與去從十餘奴博飲游敖。(漢書景十三王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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