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避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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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节要点 第二章 驾驶和航行规则 第一节 任何能见度行动规则 瞭望(第五条) 瞭望的目的瞭望的目的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瞭望人员、位置、手段瞭望人员、位置、手段 安全航速(第六条) 安全航速的含义 适用范围 应考虑的因素 本节主要内容 第二章 驾驶和航行规则 第一节 任何能见度行动规则 瞭望(第五条) 安全航速(第六条) 碰撞危险(第七条) 避免碰撞的行动(第八条) 狭水道(第九条) 分道通航制(第十条) 碰撞危险 第七条 碰撞危险 1. 每一船都应使用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的一切 有效手段断定是否存在碰撞危险,如有任何 怀疑,则应认为存在这种危险。 2. 如装有雷达设备并可使用的话,则应正确予 以

2、使用,包括远距离扫描,以便获得碰撞危 险的早期警报,并对探测到的物标进行雷达 标绘或与其相当的系统观察。 3. 不应当根据不充分的材料,特别是不充分 雷达观测的材料做出推断。 碰撞危险 4. 在断定是否存在碰撞危险时,考虑的因素 中应包括下列各点: (1)如果来船的罗经方位没有明显的变化, 则认为存在这种危险; (2)即使有明显的方位变化,有时也可能存 在这种危险,特别是在驶近一艘很大的船或 拖带船组时,或是在近距离驶近他船时。 碰撞危险 碰撞危险的含义 “规则 ”对碰撞危险(risk of collision)没有给 出明确的定义。 一般可理解为两船潜在的碰撞可能性及一切 不安全因素。 不同

3、于第二条:all dangers of navigation and collision 碰撞危险 碰撞危险的含义 碰撞危险与很多因素有关,但根本的因素是 DCPA和TCPA DCPA表示存在碰撞危险的可能性,当 0DCPA安全会遇距离,则存在碰撞危险。 TCPA表示碰撞危险紧迫程度的大小,TCPA 越小,危险紧迫程度越大,反之,则越小。 碰撞危险 DCPA=0 真运动 碰撞危险 DCPA=0 相对运动 碰撞危险 DCPA0 真运动 碰撞危险 DCPA0 相对运动 碰撞危险 DCPA安全值, 通常认为存在碰撞 危险; 还应当考虑一切不 确定性因素: 环境因素及当事船 舶条件的变化; 他船改变航

4、向航速 的可能性等 碰撞危险 (本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每一船舶” 每一在航船舶; 每一锚泊船或搁浅船 任何种类的船舶。 让路船和直航船 适用于任何水域 大洋中或沿海、狭水道航行; 通航密度大或通航密度小。 碰撞危险 判断碰撞危险的手段 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下的一切有效手段。 在能见度良好的情况下,视觉是一种有效手段; 在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雷达是一种有效手段。 所用手段是否有效主要是看是否适合当时环 境和情况。 当时环境和情况包括能见度,通航密度,气 象等情况。 碰撞危险 判断碰撞危险的方法 罗经方位法 通过罗径连续地观测来船的方位变化情况,进而 判断是否存在碰撞危险。 罗经方位判断碰撞危险方

5、法是最常用、有效的方 法,或基本方法,尤其适于互见。特点是简单, 方便,迅速,直观。 罗经观测方位(与真方位的差别是未校正罗经差 ),可以是:磁罗经方位CB电罗经方位GB。 碰撞危险 罗经方位 N 舷角 方位 碰撞危险 罗经方位 N 舷角 碰撞危险 应用罗经方位法应注意: 来船罗经方位没有明显的变化,存在碰撞 危险。 有明显的方位变化,有时也可能存在碰撞 危险 来船采取了一连串的行动或航向不稳定; 在驶近一艘很大的船舶; 或驶近拖带船组时; 当近距离驶近他船时。 碰撞危险 来船回波方位随距离的变化率与来船DCPA有 关,与来船的距离也有关。 在来船的DCPA不变(不为零)的情况下,其 罗经方位

6、的变化率与来船的距离的关系是: 距离较远时变化较慢;距离近时变化快。 不能认为来船方位变化加快说明来船一定采 取了行动使DCPA增大或不存在碰撞危险。 DCPA0.5时,6海里3海里方位变化5.5度 3海里1海里方位变化22.8度。 碰撞危险 DCPA0时 距离较远时变化较慢;距离近时变化快 碰撞危险 舷角判断法 舷角判断法是通过观测来船的舷角的变化 来判断碰撞危险的一种方法,也称之为相 对方位判断法。这种方法也是船舶驾驶员 经常使用的一种方法,其原理与罗经方位 法基本一致。 注意:规则所述的方位不应当是相对方位或物标 舷角(与真方位的差别是本船首向) 在本船航向不稳定或转向过程中容易得出 错

7、误判断。 碰撞危险 桅灯水平张角法 受船首向变化的影响,精度校差。 雷达标绘判断法 Plotting(手动标绘) ARPA(自动标绘) 相当的系统观察 碰撞危险 应正确雷达 雷达调整或使用 把所有的按钮调整到最佳状态; 选择合适的雷达距离标尺和显示方式; 利用雷达观测的物标距离估计当时的能见度等 远距离扫描; 碰撞危险 应正确雷达 雷达标绘 或相当的系统观察 对ARPA雷达保持不间断的观察; 利用雷达的机械方位盘的平行线对回波进行系统的连续 观测; 利用雷达电子方位线及活动距标圈对回波进行系统的连 续观测; 利用雷达观测的物标方位距离变化估计DCPA(应注意 两次观测数据是不充分的) 碰撞危险

8、 判断碰撞危险的原则 如有怀疑,应认为存在碰撞危险。 不应当根据不充分的资料,特别是不充分 的雷达观测资料作出推断。包括: 相对方位的估计; 凭雾号获得的资料; 利用两次测得数据进行标绘的资料; 观测数据不准确; 观测次数少等。 避免碰撞的行动(第8条) 1. 任何避免碰撞的行动,应根据本章各 条规定采取,如当时环境许可,应是积极 的,及早地进行和充分注意运用良好的船 艺。 2. 为避免碰撞而作的航向和(或)航速 的任何变动,如当时环境许可,应大得足 以使他船视觉或雷达观测时容易察觉到; 应避免对航向和(或)航速作一连串的小 变动。 避免碰撞的行动(第8条) 3. 如有足够的水域,则单用转向可

9、能是 避免紧迫局面的最有效行动,只要这种行 动是及时的,大幅的,并且不致造成另一 紧迫局面。 4. 为避免与他船碰撞而采取的行动,应 能导致在安全的距离驶过。应仔细查核避 让行动的有效性,直到最后驶过让清他船 为止。 避免碰撞的行动(第8条) 5. 如需为避免碰撞或留有更多的时间 来估计局面,船舶应当减速或停止或倒转 推进器把船停住。 6.(1)根据本规则任何规定,要求不 得妨碍另一船通过或安全得船舶应根据当 时环境的需要及早地采取行动以留出足够 的水域供他船安全通过。 避免碰撞的行动(第8条) (2)如果在接近其他船舶致有碰撞 危时,被要求不得妨碍另一船通过或安全 通过的船舶并不解除这一责任

10、,且当采取 行动时,应充分考虑到本章条款可能要求 的行动。 (3)当两船相互接近致有碰撞危险 时,其通过不得妨碍的船舶仍有完全遵守 本章各条规定的责任。 积极的、及早的行动 根据规则要求采取 按照本章(第二章)各条的规定、为避免碰 撞所采取的改变航向和(或)航速的行动。 使第八条与后面条文相互衔接。 并不要求所有的船舶均很早地采取行动; 适用任何负有避让责任的船舶,不适用于 直航船 ; 积极的、及早的行动 当时的环境许可 当时的海况、能见度、通航密度、水域宽度 、航海危险物以及本船的操纵性能等是否允 许及早行动。 对当时的局面和碰撞危险做出了充分的估计 。 积极的、及早的行动 积极(posit

11、ive) 果断、毫不犹豫,犹豫往往错过良好时机; 明确的、确实的、有把握的。 及早(in ample time) 要求在时间上留有充分的余地 以避免“紧迫局面”为标准; “及早”在实际中表现为远距离上采取行动。 积极的、及早的行动 良好船艺 海员通常做法的一部分,是航海人员长期的 航海经验的积累。 “规则”本身就是良好船艺的体现。 积极的、及早的行动 下列做法通常被认为是符合良好船艺要求的 : 交通密集区、狭水道或航道航行时,备车备锚; 夜间检查本船所显示号灯的工作情况; 避碰,使用手操舵,下达舵角指令; 左舷追越,保持适当的间距; 被追越船如条件许可,可减速; 逆水船让顺水船、轻载船让重载船

12、、进口船让出 口船的习惯做法; 在锚泊船的下风和下水方向通过,并留有足够的 旋回余地; 大幅度的行动 前提 “如当环境许可” 按照规则要求 行动幅度 视觉观察上容易察觉到 白天:方位及船首向明显地发生变化; 夜间:号灯明显的发生变化; 最容易被他船用视觉察觉的避让行动通常是大幅 度转向; 大幅度的行动 雷达观察时容易观察到 雷达观察的是相对运动,减速或改向措施 是否容易察觉取决于多种因素: 两船距离 会遇势态 船速比等。 通常在远距离或避让效果较差的减速或改 向行动,用雷达观察时不容易察觉到。 大幅度的行动 量化解释 通常情况下: 转向至少30度;减速至少一半。 在采取转向避让行动时,应注意,

13、并不是避让幅 度越大,避让效果越好或越符合规则的精神。 互见中: 将船头(或船尾、或另一舷)对准他船通常容 易察觉; 减速通常不容易察觉。 不在互见中:应考虑避让效果及距离。 大幅度的行动 避免一连串的小变动 危害: 不易被他船用视觉或雷达观察时察觉到; 不利于他船对本船的意图做出正确判断; 不利于他船对是否存在碰撞危险做出正确判断; 易导致两船行动的不协调; 延误避让时机。 避免紧迫局面 紧迫局面(close-quarters situation) 的含义 定性解释:接近到(单凭一船的行动)不能达到在安 全距离上驶过的局面。 定量解释:与水域宽度、能见度等因素有关 紧迫危险:两船距离接近到(

14、单凭一船采取行动 )已难以避免发生碰撞的局面; 大 船小 船 能见见度不良34 海里23 海里 互 见见2 海里左右1 海里左右 避免紧迫局面 为避免与他船碰撞而采取的行动应能避免 紧迫局面 形成紧迫局面的原因 未能发现或及早发现来船; 未用安全航速; 未及早采取行动; 没有遵守规则。 避免紧迫局面 避免急迫局面的最有效的行动 单凭转向是最有效行动; 条件: 有足够的水域(先决条件); 行动是及时的,大幅度的; 不至于造成另一紧迫局面。 避免紧迫局面 碰幢责任的确定原则 那一船造成紧迫局面,将负主要责任。 避免紧迫局面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互见中的让路船 不适用直航船; 适用于负有同等责任和义务局面的船舶。 安全距离驶过 安全距离 通常认为: 互见中,宽阔水域: 白天:DCPA1 n mile 夜间:DCPA2 n mile 能见度不良,宽阔水域 DCPA2 n mile 安全距离驶过 决定安全距离应考虑的因素: 能见度; 本船的大小、航速、操纵性 相对航向、航速 航行水域、通航密度 他船保向、保速的程度 雷达设备的特性 观测者使用雷达的经验等等 安全距离驶过 (本款前半句)适用范围 适用让路船,不适用于直航船; 适用于负有同等避让责任的和义务局面的船 舶。 同避免紧迫局面的适用范围,实质上紧迫局面 的定义也可以根据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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