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资料_-_(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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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三级安全教育 -安徽世龙生物 第一节 公司安全管理概况 安全生产是个人、家庭、企业和国家的基本需要 安全是人的基本需要之一,人人都希望自己健康、长寿。 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对健康的投 资也越来越大,如何保障自己在劳动中的安全,就应该成为每个 员工自觉的行为。 安全为了自己:重视安全生产首先对自己有利,善待生命, 才能为社会和个人创造更大的财富。 安全为了家庭:重视安全生产给我们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其乐融融,天伦之乐是哪个人不想享受的生活呢? 安全为了企业:重视安全会减少企业的巨大损失,促进企业 稳步发展。 安全为了国家:重视安全生产为国家创造巨大的财富,使我 们的

2、国家日益走向富强。前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2000年世界大 会报告中,对职业安全健康损失对全球GDP(国民生产总值)影 响估计是4。 安全生产的意义 第二节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2002年6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通过,自2002年1月起实行。 基本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 安全生产,适用本法。 2、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3、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全面负责。 4、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中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 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1年

3、4月21日 国务院令第302号 基本要求: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 人对下列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 规和本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 ,依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特大火灾事故; 2、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3、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4、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特大安全事故; 5、煤矿和其他矿山特大安全事故; 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 7、其他特大安全事故。 (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

4、五次会议于年月日修订通过,现将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布,自年 月日起施行。 基本要求: 1、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 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 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 2、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 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 适应。 3、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 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 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

5、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令 2001年10月19日公安部部长办公室会议通过,自2002年5月1日 起施行。 基本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团队、企业、事业单位(以下 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 2、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 责,保障消防安全。 3、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 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 责任人。 (四)机关、团机、企业、事

6、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979年7月1日五届大会二次会议通过,1999年12月25日九届人 大三次会议修订。 基本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 争,以保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 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 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 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2、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 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3、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 越法律的特权。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 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05年8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 基本要求: 1、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 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 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 特别规定的外,适用本法。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航空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适用本法。 4、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

8、结合的原则。 5、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 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通过 基本要求: 1、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2、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 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 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 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 4、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

9、管理、综合治理。 5、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6、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 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 护。 7、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 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 害承担责任。 8、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一、关注安全 关爱生 命 ? 当把人的生命比作是“1”时,生活就是在“1”后 面加“0”,后面加的“0”越多,说明事业越成功 、家庭越幸福。倘若人的生命不存在了,后面 加再多的“0”还有什么意义呢? 1.坚持“安全第一,

10、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n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明确规定,我国的安全生产管理 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 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 n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在组织生产过 程中,必须把保护人的生命安全 放在第一位。 什么是事故 ? n事故是指在生产和行进过程中 ,突然发生的与人们的愿望和 意志相反的情况,使生产进程 停止或受到干扰的事件。 2.消除隐患、事故苗子,预防为 主。 n事故的发生有原因和预兆,一次重大 事故前必然孕育着许多事故苗子,消除 “事故苗子”避免事故的发生 “事故金字塔理论” :海因里希法则 对330起跌倒事故分析 300:29:1 300 29 1 重伤或死亡1起 轻

11、伤或微伤29起 无伤害或事故苗子300起 3.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原 因 n1. 人的因素:人员缺乏 安全知识,疏忽大意或 采取不安全的操作动作 等而引起事故。 (1)违章操作 (2)违反劳动纪律 n2. 物的因素:机械设备 工具等有缺陷或环境条 件差而引起事故。 n3. 人与物的综合因素: 上述两种因素综合引起 。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 间接原因 物的原因 人的原因 技术原因 身体原因 精神原因 教育原因 管理原因 二、从业人员的安全须 知 n1.虚心学习,掌握技能 以虚心的态度认真学习 不懂的地方一定要问清楚 要努力掌握学到的知识 要逐步进行实践 生产技能要反复进行练习 2.遵守安全生产的一般

12、规 则 n“安全三原则”: 整理整顿工作地点,有一个整洁有序的作业环境 。 经常维护保养设备。 按照标准进行操作。 标准正确 迅速 安全 方便 3.认真接受安全生产教 育 “三级安全教育” 厂级、车间级、班组级 特种作业安全教育培训 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和管道操 作、起重司索指挥、爆破作业、金属焊接作业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电梯 驾驶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等。 4.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和操作规程 n“五必须” 必须遵守厂纪厂规 必须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 上岗作业 必须了解本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 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必须严格遵守危险性作业的安全要

13、求 n“五严禁” 严禁在禁火区域吸烟、动火 严禁在上岗前和工作时间饮酒 严禁擅自移动或拆除安全装置和安全 标志 严禁擅自触摸与已无关的设备、设施 严禁在工作时间串岗、离岗、睡岗或 嬉戏打闹。 5.做到“三不伤害 ” n“三不伤害”: 不伤害自己 不伤害他人 不被他人伤害 n两人以上共同作业 时注意协作和相互 联系 n立体交叉作业时要 注意安全 6.注意遵守安全警示标志提出的要 求 n安全警示标志牌是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像符号构 成的,用以表示禁止、警告、指令和提示等安全信息 。 n根据国家规定,安全色为红、黄、蓝、绿四种颜色。 n分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大类 型。 黄色红色

14、 绿色蓝色 n车间警告标志与信号装置 n1、车间各种警告标志 禁止戴手套操作旋转的机床 禁止在车间、园区吸烟 禁止在车间、库房动用明火 当心触电 7.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 品 n劳动防护用品按照人体防护 部位分为十大类: 头部防护用品 眼面防护用品 听力防护用品 呼吸防护用品 手臂防护用品 躯体防护用品 足腿防护用品 坠落防护用品 皮肤防护用品 其它防护用品 案例一、 时间:2013年1月12日 地点:康泰玻业生产车间 事情陈述: 陈某,男,滚齿工,只从事滚齿学习及工作4个半月, 戴手套检查旋转挂轮时,手被带进旋转的机床,左手食指被压 烂。 原因分析: 1、案例中物的不安全因素:公司有明文规

15、定:“禁止戴手套操 作旋转的机床。”并且经常强调,但操作人员觉得执行起来麻烦 ,存在侥幸心理。旋转的机床本身就相对于刚学出来的学徒来 说比较危 险,且还戴着手套来操作机床。 2、案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公司没有进行正规的厂级、车间 级与岗位级的三级安全教育,车间领导 安全意识不强,没有加 强管理与检查,工人本人安全意识谈薄,违反公司的相关规定 ,直接戴手套操作旋转的机床。 8.使用安全装置和安全设施的注意事项 n“四有四必”: 有台必有拦 有洞必有盖 有轴必有套 有轮必有罩 n案例二 n时间:2013年4月2日 n地点:伟宏钢构装配车间 n事情陈述: n吴某,男,钳工。在加工齿轮时习惯性的没有将齿轮固定就 开动机床,导致齿轮旋转出来,右腿被旋转中的摇臂撞上, 造成粉碎性骨折。 n问题: n吴某的行为是否为违章操作? n案例中主要存在哪些安全隐患,吴某习惯性行为会带来什么 ? n讲评: n吴某没有严格按照“机械工操作规程”操作机床设备,在没有 将工件固定好的情况下就开动机床,属于违章操作: n吴某现场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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