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文档)注册会计师考试章节学习及重难点分析考情预测分析之第3讲_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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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知识点二】征税范围和征税环节(一)对生产应税消费品在生产并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情形税务处理1.对外销售纳消费税2.自用(1)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纳消费税(2)用于其他方面纳消费税3.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防范避税)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1)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2)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纳消费税(二)对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在委托加工环节征税。1.含义: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或其他情形的一律不能视同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再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且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的,其加工环节缴纳的消费税款可以扣除。2.委托加工中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关系。委托方受托方增值税委托方是增值税的负税人受托方是增值税纳税人(提供加工劳务)消费税委托方是消费税的纳税人除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外,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如果受托方是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委托方须在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三)对进口应税消费品在进口环节征税由海关代征。单位和个人进口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在进口环节要缴纳消费税。为了减少征税成本,进口环节缴纳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首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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