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文档)注册会计师考试章节学习及重难点分析考情预测分析之第4讲_合同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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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题四 合同法律制度知识点一:合同保全合同的保全,是指为了保护一般债权人不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受有损害,允许债权人干预债务人处分自己财产行为的法律制度。代位权与撤销权共同构成合同的保全制度。(一)代位权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代位权行使的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的懈怠行为必须是债务人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权人的债权

2、已到期。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二)撤销权撤销权,是指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行为,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处分行为的权利。1.债务人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可撤销的行为)(1)放弃债权(到期、未到期均可)、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2)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不论受让人是否知情);(3)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2.撤销权行使的期限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

3、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真题单选题】甲对乙的债务清偿期已届满却未履行,乙欲就甲对他人享有的债权提起代位权诉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享有的下列债权中,乙可代位行使的是( )。(2015年)A.抚恤金请求权B.劳动报酬请求权C.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D.财产损害赔偿请求权【答案】D【解析】(1)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方可适用代位权制度;(2)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包括,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知识点二:缔约过失责任VS违约责任(一)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亦称缔约过错责

4、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故意或者过失致使合同未成立、未生效、被撤销或无效,给他人造成损失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二)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亦称为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承担的责任。1.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有:继续履行、补救措施、损害赔偿三种方式。(1)继续履行,又称实际履行,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2)补救措施,是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债权人在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同时,可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要求债务人采取的补救履行措施。如,可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

5、作、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3)损害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根据合同当事人违反义务的性质、特点的不同,合同法将违约行为区分为预期违约和届期违约两种类型。(1)预期违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在履行期到来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2)在履行期限到来以后,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将构成届期违约。【真题单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是( )。(2018年)A.丙未按时履行支付租金的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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