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及与秩序维持——湘中高山村纠纷解决的个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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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中科技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法律不及与秩序维持湘中高山村纠纷解决的个案研究 姓名:何绍辉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社会学 指导教师:吴毅 20070501 华华 中中 科科 技技 大大 学学 硕硕 士士 学学 位位 论论 文文 I 摘摘 要要 乡村纠纷是一个独具研究价值的意义点,亦是关注中国前途与命运的国人反思 的切入点,更是理解和阐释乡村社会的基点。本研究拟通过对一起乡村纠纷的分析 与理解,试图在此基础上加深对法律在乡村社会运作与实践的理解和认知,同时为 乡村纠纷研究进一步深入提供典型性文本。 本研究采取田野调查和半参与式观察方法,并运用案例分析法,切入纠纷当事 人的社会生存环境和生活逻辑

2、,以此来解读当事人选择法律作为纠纷化解策略的原 因和过程,同时考察当事人如此抉择之动机与后果。 本研究认为:一味选择法律作为乡村纠纷化解策略,于具体乡村语境下的纠纷 当事人而言未必是理性的抉择。考察法律在乡村社会运作和实践过程并进行语境化 理解后,本研究发觉法律在化解乡村社会纠纷时存在法律不及现象,即法律在村庄 治理中,因其本身的特性而使其在具体适用和实施时无法有效稀释矛盾、无法完全 渗入村庄生活世界和无法达成预期目的。摆脱法律不及困境的可行性路径是构建与 乡村规范和村庄语境相符的双层面社会整合载体。 关键词:关键词:纠纷;法律不及;秩序;理性选择 华华 中中 科科 技技 大大 学学 硕硕 士

3、士 学学 位位 论论 文文 II Abstract Village dispute is a very valuable sense. It is also a reflecting point for Chinese people who concern a lot about the future and destiny of China. Furthermore, it is the basis for better understanding and explaining the rural community. This case study attempts to deepen t

4、he basis of law on the operation of the rural community and the practice of understanding and awareness through the village disputes analysis. Meanwhile, provide a typical-text to the further in-depth study on Village dispute. By using the methods of Field Investigation, Half-participant Observation

5、 and Case Analysis, the study focus in depth on social environment and life logic to analyze the reasons and the strategy process for the litigants use law to resolve disputes. On the other hand, investigate the motives and consequences of the litigants option. The study concludes that: the choice o

6、f law as a strategy to resolve disputes is not necessarily a rational choice under the specific village context for the litigants. After inspecting laws in the operation of the rural community, its process of practice and the understanding of the context, the researcher finds that the law has legal

7、behind in resolving disputes in rural society because of their own characteristics and specific in its applica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effective diluting contradiction, unable totally coming into village life and unable to reach the desired aim. The practical path to get rid of the legal behind di

8、fficulties is to build a social integration vector of norms and rural villages in the Context line-level. Key words: Disputes ;legal behind ;Order ;Rational choice 独创性声明独创性声明 本人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我个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 的研究成果。尽我所知,除文中已经标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 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对本文的研究做出贡献的个人和集 体, 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 本人完全

9、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 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学校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即:学校有 权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 允许论文被查阅和 借阅。 本人授权华中科技大学可以将本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 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和汇编本学位论文。 保密, 在 年解密后适用本授权书。 不保密。 (请在以上方框内打“”)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 指导教师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本论文属于 华华 中中 科科 技技 大大 学

10、学 硕硕 士士 学学 位位 论论 文文 1 1 导论导论 1.1 研究问题与意义研究问题与意义 2006 年 10 月 19 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旨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 重大问题的决定1指出:要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适应我 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 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坚持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 系的结合点,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 的特殊利益的关系,统筹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关切。拓宽

11、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推行领 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 制度,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全国信访信息系统,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 把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 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建立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实 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更多采用调解方法,综合运用法律、 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 萌芽状态。着力解决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设拆迁、环境保护、企业重组改制和破 产、涉法涉诉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

12、行为。坚持依法办 事、按政策办事,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人民内部矛盾引发 的群体性事件,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 决定不仅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 行动指南,更体现了党中央对矛盾化解、纠纷解决的高度重视,要求矛盾化解“更多 地采用调解方法”,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 社会的首要和基本要件。于现代化尚不发达,抑或现代化不足的当下中国而言,因 整个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各类纠纷与矛盾丛生,尤其是当下乡村社会结构巨变和社 1 以下简称决定 。 华华 中中 科科 技技 大大 学学 硕硕 士士 学学 位位 论论 文文 2 会转型,乡村纠纷亦呈增多迹象。那么

13、,如何有效化解纠纷?怎样构建高效、低耗 的纠纷化解机制?什么样的纠纷化解策略才是真正理性的抉择?这是本项研究所要 探讨的主要问题。本研究亦将主要在这些问题上发力。 本研究选取湖南中部(简称“湘中”)高山村的一起地基纠纷作为表述对象,是 因为乡村纠纷作为乡村社会各个方面的综合反映体,纠纷一旦生成,整个乡村社会 内外的各种社会关系和社会网络都可能被一起纠纷所牵扯和拉拢。第二,乡村社会 法律运作与实践相对比较容易把握,既便于考察纠纷解决过程,更利于笔者把握和 理解纠纷本身。需说明的是,本研究将一起具体的纠纷案件作为研究对象及解读客 体,其终极目的并非仅仅对该纠纷进行深度而全面解读,而是要通过研究和分

14、析, 对当下乡村社会内部纠纷化解的实态作出自己的理解和阐释,同时对乡村纠纷化解 策略进行语境化解读。 本研究在相关理论框架的指导下选取个案进行深入研究,以期在现有乡村纠纷 研究的基础上有所进展和突破、有所发现和创新。本研究对乡村纠纷化解策略的理 性追问有助于检验和丰富理性选择理论,其理论贡献将在于对理性选择的有限理性 进行检验,以求发觉理性选择理论本身是否还存有何种病变。当然,本研究作为实 证性研究,其实践意义亦十分明显,这也是本文的主要贡献。本研究将有助于我们 对乡村社会进行全面认知,有助于真正理解和阐释当下乡村社会的性质,并为如何 选择理性的方式化解乡村纠纷和走乡村现代化之路提供一己之见。

15、需注意的是,本 研究之所以采取个案研究,是因为全国各地农村自然条件和社会环境差异很大,当 下多半村庄内部各种力量之间严重失衡!力量失衡下的乡村社会纠纷不仅生成原因 复杂,化解机制亦多样。本研究只能代表一类乡村纠纷化解方式,因此不能也没法 得出普适性的结论或推断,但可以为进行乡村纠纷深度研究提供很好的典型性个案, 这也许是本文的局限与贡献所在。 1.2 研究现状与主题研究现状与主题 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架的逐步建立与成型,以及 各种体制改革在乡村社会的逐步开展,乡村社会不再是原本意义上“生于斯长于斯” 华华 中中 科科 技技 大大 学学 硕硕 士士 学学 位位 论论 文文

16、 3 的熟人社会,而是更多地呈现出半熟人社会的面貌。乡村社会自身的运作逻辑亦与 先前有着本质不同,乡村社会性质已经发生、正在发生和即将发生重大转型;乡村 社会结构随着“总体性社会”的形成其本身亦发生嬗变,乡村社会的乡土性质正在发 生各种变异,乡村社会分化愈演愈烈;随着现代消费主义逻辑和现代法治精神的渗 透,维护乡村社会运转的地方性知识体系逐步瓦解。乡村纠纷作为乡村社会稳定的 晴雨表,不仅反映了乡村社会的变迁,更折射出当下乡村社会是什么和何处去这一 大问题。寻求乡村社会是什么和探索乡村社会何处去时,乡村纠纷研究呈现出一派 兴盛的迹象。更可喜的是,随着乡村纠纷研究的深入,以及乡村社会认识的深刻, 乡村纠纷研究呈现出很多转向。 关于乡村纠纷的研究,不同学科从各自视角和特点出发均有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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