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应急培训概要

上传人:最**** 文档编号:118189020 上传时间:2019-12-11 格式:PPT 页数:111 大小:10.54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环境应急培训概要_第1页
第1页 / 共111页
环境应急培训概要_第2页
第2页 / 共111页
环境应急培训概要_第3页
第3页 / 共111页
环境应急培训概要_第4页
第4页 / 共111页
环境应急培训概要_第5页
第5页 / 共1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环境应急培训概要》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环境应急培训概要(11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环境应急培训 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近期工作安排 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解读 v2014年12月15 日部务会审议 通过 v2014年12月19 日环境保护部 令第32号公布 v2015年3月1日 实施 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解读 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解读 办法出台的背景情况 办法的主要内容 目 录 5 一、背景情况 背景情况 制定办法的目的 制定办法的必要性 相关概念 制定办法的依据 (一)相关概念 1 n行政程序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时遵循的 顺序、程式、步骤、时限所构成 的连续过程。 (一)相关概念 2 n行政调查 行政

2、机关依据法律法规授权,为 了实现行政目的而对公民、法人 或其他组织所实施的收集信息的 活动。 (一)相关概念 3 n突发环境事件调查 环保部门通过运用各种调查手 段,依照法定程序开展调查并 出具调查结论的具体行政行为 。 (一)相关概念 4 n突发环境事件处理 (1)行政管理措施 (2)行政处罚 (3)刑事处罚 (4)行政处分 (5)党纪处分 (6)党政领导干部问责 (一)相关概念 (1) 行政管理措施 内容 约谈、黑名单、社会 诚信档案、督查通知 (一)相关概念 (2) 行政处罚 内容 警告;罚款;责令停产整顿;责令停产、 停业、关闭;暂扣、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 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件;没收违法所

3、得、没 收非法财物;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 设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种类。 (一)相关概念 (3) 刑事处罚 内容 刑事处罚是违反刑法,应当受 到的刑法制裁。根据我国刑法 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 附加刑两部分。 (一)相关概念 (4) 行政处分 内容 警告、记过、记大过、 降级、撤职、开除 (一)相关概念 (5) 党纪处分 内容 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 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一)相关概念 (6) 党政领导干部问责 内容 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 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 案例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件 01 事件调查的基本情况 2012年1月15日,龙江河宜州市怀远镇河段水质出现异 常,河池

4、市环保局在调查中发现龙江河拉浪电站坝首前200 米处,镉含量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类标准约80倍。 因担心饮用水源遭到污染,处于下游的柳州市市民出现恐慌 性屯水购水,超市内瓶装水被市民抢购。据参与事故处置的 专家估算,此次镉污染事件镉泄漏量约20吨,波及河段将达 到约300公里。 案例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件 01 事件调查的基本情况 广西龙江镉污染事件发生后,市民抢购超市内瓶装水。 案例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件 01 事件调查的基本情况 经查,河池市金城江区鸿泉立德粉材料厂2009年转手后 不挂牌闭门生产,将原来的生产工艺擅自变更。没有建设污 染防治设施,利用溶洞恶意排放高浓度镉污染物的废水,造 成龙

5、江河镉污染事故,手段恶劣,情节严重。金河冶化厂通 过岩溶落水洞将镉浓度超标的废水排放入龙江河。监测结果 表明,溶洞前外排镉浓度严重超标。对地下溶洞入口旁的底 泥镉含量严重超出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案例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件 01 事件调查的基本情况 经查,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冶化厂的浸出渣和压 滤渣均属于危险废物。但该厂渣场根本没有按照相关要求建 设,渣场防渗、防漏、防雨、防洪措施不完善,而浸出渣、 净化渣等危险废物和其他一般固体废物混杂堆放于渣场,未 按规定做到分类分区堆放。通过岩溶落水洞将镉浓度超标的 废水排放入龙江河,部分废渣渗滤液及厂区面源污水通过该 排水沟流入溶洞。 案例广西龙江河镉

6、污染事件 01 事件调查的基本情况 污水直接排放到地下溶洞 案例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件 02 事发后的处理措施 2012年1月26日,在广西宜州市境内的洛东水电站大坝,处置人 员在向河中投放石灰和氯化铝,中和过滤河内超标的镉。 案例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件 02 事发后的处理措施 2012年1月27日,在广西柳州市柳 城县糯米滩水力发电厂,三股碱性 水排入江中稀释污染水体。 案例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件 02 事发后的处理措施 2012年1月27日,在 广西柳州市柳城县凤山 镇龙江与柳江的交汇处 ,施工人员在操作机械 建设软体坝,准备疏导 稀释受污染流水。 案例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件 03 事件的责任追究

7、 2012年2月3日,广西官方在柳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 报龙江河污染事件相关责任人处理情况,河池市副市长李文 纲等9名责任人被处理。 案例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件 03 事件的责任追究 2013年7月16日,广西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和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以环境监管失职罪和受贿罪,数罪 并罚,分别判处被告人河池市环境保护局原副局长曾觉发、 河池市金城江区环境保护局原纪检组长兼环境监察大队大队 长蓝群峰、河池市金城江区环境监察大队原副大队长韦毅有 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 同时,广西河池市金城江法院对10名企业相关责任人宣 布一审判决结果。其中,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犯污染 环

8、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其余犯环境污染罪的个 人分别获刑3年至5年不等,并处罚金。 案例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件 03 事件的责任追究 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件部分涉案人员宣判现场 27 1 1 规范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程序 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履行职责的 需要 2 2 突发环境事件调查是落实责任追 究的重要前置程序 3 3 为责任追究和履职免责提供依据 的需要 (二)制定办法的必要性 案例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716”输 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 2010年7月16日,位于辽宁省大连市保税区的大连中石 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原油库输油管道发生爆炸,引发大火并 造成大量原油泄漏,导致部分原油、管道和

9、设备烧损,另有 部分泄漏原油流入附近海域造成污染。事故造成作业人员1 人轻伤、1人失踪;在灭火过程中,消防战士1人牺牲、1人 重伤。据统计,事故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为22330.19万元 。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人员14人,给予党纪、政纪 处分29人。 案例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716”输 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 环境保护部函 环函201210号 关于大连市环保局妥善应对“7.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泄漏特别重大生 产安全责任事故引发海洋污染事件情况的通报 大连市环保局严格履行了项目环评审批、验收、日常监管等职责,经受 住了严峻考验,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责令企业关闭排海闸门,防范发生次生

10、环境事件。为防止生 产安全事故引发次生环境事件,大连市环保局董伟局长第一时间做出部 署:企业立即关闭入海闸门,防止消防水进入海域产生污染;相关人员 立即通知大连港集团负责人依法关闭泄洪渠排海口闸门。但由于大连港 集团现场指挥部为避免造成更大的生产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决定不关 闭排海口闸门,致使部分泄漏原油及大量消防水由排海闸门流入海域。 (二)立即启动环境应急预案,及时开展环境应急监测。 (三)科学制定清污方案,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四)对危险废物处置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二次污染事件。 30 (三)制定办法的目的 查明事件原 因和性质, 汲取事件教 训,提出防 范和整改的 措施 规范突发 环

11、境事件 调查的程 序 明确企业 、政府、 环保部门 预防和应 对责任 123 31 (四)制定办法的依据 制定出台办法的法律、法规依据: v环境保护法(2014)第四十七条 v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第二十条 v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第六十三条 v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1990)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 v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第六条 32 (四)制定办法的依据 制定出台办法的政策依据: v十八大报告:加强环境监管,健全生态环境保护 责任追究制度 v十二五规划: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 追究制度。 v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对发生重特大突发环 境

12、事件负有责任的地方政府要进行约谈,实施区 域限批,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33 (四)制定办法的依据 制定出台办法的政策依据: v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健全 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 ,强化地方政府环境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化学品 环境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和全过程行政问责制。 v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 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制定突发环境事 件调查处理办法 34 (四)制定办法的依据 制定出台办法的政策依据: v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 (1)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等紧急情况时,要迅速 启动联合调查程序,防止证据灭失。 (2)建

13、立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 “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将其环境违法行为纳入社会 信用体系。 (3)对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要依法依纪追 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4)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当按照环境 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确保环境风险防范 等措施落实到位。 二、主要内容 一般性规定 谁来调查(主体) 怎样调查(原则、纪律、期限、措施等) 调查什么(对象、内容) 调查结论 责任追究及处理措施 办法架构 (一)一般性规定 为规范突发环 境事件调查处 理工作,依照 中华人民共 和国环境保护 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突 发事件应对法 等法律法规 ,制定本办法 。 第一条第二条第二

14、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 对突发环境事 件的原因、性 质、责任的调 查处理。核与 辐射突发事件 的调查处理, 依照核与辐射 安全有关法律 法规执行。 本办法由 环境保护 部负责解 释。 本办法自 2015年3月1 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二)谁来调查(主体) 主体 管辖(第四条) 调查组组成(第五条) 一般情况 例外情况 (二)谁来调查(主体)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 调查处理。 事发地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视情况组织一般 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 环境保护部负责组织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 调查处理。 一般情况 (二)谁来调查(主体) 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视

15、情况委托下级环境保护 主管部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也可以对由下 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的突发环境事件直接组织调 查处理,并及时通知下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下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其负责的突发环境事件,认 为需要由上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调查处理的,可以 报请上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决定。 例外情况 40 1 1 3 3 2 2 所聘请的环境 应急专家库内 专家和其他专 业技术人员 根据实际情况邀 请公安、交通运 输、水利、农业 、卫生、安全监 管、林业、地震 等有关部门或者 机构人员 应急管理、 环境监察、 环境监测、 环境影响评 价管理等相 关机构人员 组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或者主管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负责人担任 调查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为技术组、管理组、综合组等若干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负责人由调查组组长确定。 (二)谁来调查(主体) 调 查 组 组 成 (三)怎样调查(原则、纪律、期限、措施等 ) 实事求是 客观公正 权责一致 调查原则调查原则 (第三条(第三条 ) 及时、准确查明事件原因,确认事件性质,认定事件责任, 总结事件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以及处理意见。 2 3 1 调查组成员和 受聘请协助调 查的人员不得 与被调查的突 发环境事件有 利害关系。 调查组成员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