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会计-7(外汇)(2014)学-1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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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七章 外汇业务的核算 第一节 外汇业务概述 一 外汇业务的概念及类别 外汇是指以外国货币表示的可用于国际结算的支付 手段。这种支付手段包括以外币表示的信用工具和有 价证券,如:外币现钞、银行存款、商业汇票、银行 汇票、银行支票及长短期证券等。 按照外汇的形态,外汇可分为现钞和现汇。现钞 指各种外币钞票、铸币等。现汇又称转账外汇,是用 于国际汇兑和国际间非现金结算的,用以清偿国际间 债权债务的外汇。 外汇业务是指金融企业经办的涉及外汇收支的业务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经过批准的商业银行 可以经营的外汇业务主要有:外币兑换、外汇存贷款 、外汇借款及外汇结算业务等。 二、外汇核算业务的特点

2、在进行国际结算时, 1)涉及不同国家的货币兑换和结算。既有各种外币 资金结算,又有本币资金结算; 2)外汇业务涉及国内外多个交易主体和代理机构。 既有国内联行、代理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资金结算, 又有境外联行、代理行的资金结算。 3)外汇业务在金融管理和业务标准方面要符合国际 惯例和遵守相关法规。国际结算必须遵照有关国际间 的协议进行结算,所以外汇业务既要遵循国际惯例, 又必须遵照所在国或地区有关商业银行法规的规定。 这些特点导致外汇业务账务处理内容的复杂化。所以 商业银行在经营外汇业务时通常实行外汇分账制。 外汇分账制是在业务发生时,对各种外币的收 支凡有本位币牌价的货币平时都以原币作为记 账

3、货币填制凭证、登记账户、编制报表,每种 货币各自形成独立的账户体系。 外汇分账制有以下特点: (一)人民币与外币分账。 各种货币分账核算,账务互不混淆。通过分账 ,银行可以全面了解各种外币资金活动情况以 及头寸的余缺,便于银行更好地调拨使用外汇 资金。 (二)设置特定会计科目 1、“货币兑换”科目:本科目核算(金融) 企业采用分账制核算外币交易所产生的不同 币种之间的兑换。本科目按币种进行明细核 算,每一币种的明细账分别人民币和外币进 行记录。 其分户账的格式见书 2、国际贸易中间业务中产生的相对应的或有 资产和或有负债科目。比如“应收出口托收 款项”“代收出口托收款项”。 “应收出口托收款项

4、(外币)”属资产类科 目。核算受客户或银行同业委托,代向付款 人收取的贸易款项。 “代收出口托收款项”属负债类科目。核算 受客户或银行同业委托,代向付款人收取的 贸易款项。 (三)年终并表,以本币统一反映经营状况和 成果。 年终决算时,各种分账货币,应分别编制各外 币和人民币资产负债表。各外币资产负债表应 按照年终决算牌价折合人民币,然后与原人民 币资产负债表汇总合并成各货币合并的资产负 债表。 三、外汇核算的账户设置 1、“存放国外同业”:该科目核算境内银行存 放在国外代理行的款项收付情况,属资产类 科目。该账户按国外代理行分设账户。开户 时,由总行集中对外办理开户手续,开户后 ,各行可共同

5、使用该账户。然后通过“全国 联行外汇往来”进行资金汇划。 2、“国外同业存款”该科目核算国外代理行以 自由兑换货币存入的款项收付情况。属负债类 科目。该科目按国外银行分设账户,其开户和 记账由总行统一掌握,以便全面了解通过此账 户办理资金结算的情况以及控制账户的透支, 各行可共同使用总行账户。通过“全国联行外 汇往来”进行资金汇划。 3、“汇入汇款”:该科目属负债类科目。用于 反映商业银行办理汇入汇款业务的情况。 第二节 外汇买卖的核算 一、结汇业务的核算 结汇即买入外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按规 定的人民币汇率买入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外汇 ,并支付相应人民币的外汇业务。 某人持100美元到商业银行

6、兑换人民币。银行美元现 钞买人价为USD100=人民币645.46 借: 库存现金外币 USD100 贷:货币兑换汇买价-外币 USD100 借:货币兑换汇买价-本币 645.46 贷:库存现金本币 645.46 个人收汇结汇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解汇款(或有关科目) 贷:货币兑换汇买价-外币 借:货币兑换汇买价-人民币 贷:库存现金(或存款)人民币 (二)售付汇 售汇是指银行按规定的人民币汇率卖给企 事业单位或个人外汇,并收取相应人民币的外 汇业务。 向企业售付汇时,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企业户-人民币 贷:货币兑换汇卖价-人民币 借:货币兑换汇卖价-外币 贷:汇出汇款(或吸收存款企业

7、户-外币) (三)套汇 由于我国商业银行没有挂出两种不同外币 之间的直接比价,当两种外币进行兑换时,需要 通过人民币来进行折算。 套汇有两种具体情况:一是两种外币之间 的套算。二是同种货币之间的套算,包括钞兑 汇或汇兑钞,因为同一种外币体现在汇率上, 现钞和现汇价值有所差异,所以也用套汇方法 处理。 1 不同币种现汇之间套汇的核算 例:某外商投资企业拥有外汇美元存款 100000USD,要求兑换成港币现汇,以备 支付货款。业务发生时,美元汇买价为 USD100=¥633.52,港币汇卖价为HKD100= ¥81.42。 例:某外商投资企业拥有外汇美元存款100000USD ,要求兑换成港币现汇

8、,以备支付货款。业务 发生时,美元汇买价为USD100=¥633.52,港币 汇卖价为HKD100= ¥81.42。 所以:100000/100 X 633.52, =633520 借:吸收存款企业户-美元 USD100000 贷:货币兑换汇买价 USD10000 借:货币兑换汇买价 ¥ 633520 贷:货币兑换汇卖价 ¥ 633520 借:货币兑换汇卖价 HKD778088.92 贷:吸收存款企业户-港币HKD778088.92 2 现钞与现汇之间套汇的核算 例:某外商持美元现钞USD1000要求汇往 纽约。该业务发生时,美元钞买价为 USD100=¥ 629.51 美元汇卖价USD100

9、= ¥637.14。 例:某外商持美元现钞USD1000要求汇往纽约。该业务 发生时,美元钞买价为USD100=¥ 629.51 美元汇卖 价USD100=¥637.14。 USD1000/100 X 629.51 = ¥ 6295. 1 ¥ 6295. 1 / ¥ 637.14 X100=USD988.02 借:库存现金-美元 USD1000 贷:货币兑换钞买价 USD1000 借:货币兑换钞买价 ¥ 6295. 1 贷:货币兑换汇卖价 ¥ 6295. 1 借:货币兑换汇卖价 USD988.02 贷:汇出汇款 USD988.02 第三节 国际贸易结算业务的核算 国际结算是指不同国家(地区)之

10、间,通过银行办 理货币收支,以结清贸易与非贸易引起的债权债 务的行为,是银行外汇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汇兑业务的核算 国际汇兑是商业银行利用汇票和其他信用 工具 ,通过联行或同业相互间款项的划拨, 以清算处理在不同国家或地区间的买卖双方债 权债务或款项支付的一种结算方式。 (一)汇兑的种类 国际汇兑结算常见的有两种类型: (1)汇出法,也叫顺汇。它是由汇款人通过商 业银行将款项汇给国外收款人或债权人以清偿 债务的方式。 (2)出票法,也称逆汇。它是由债权人委托商 业银行将其对债务人所签发的汇票代为收款的 结算方式。在商业银行业务中多表现为托收方 式和信用证方式,并常用于贸易收支结算。 (二)

11、汇出国外汇款的核算 顺汇主要有电汇 、信汇、 票汇三种方式。 其中票汇是汇出行按照汇款人的申请,将汇 款金额开立以汇入行为付款行的汇票,交由 汇款人寄交收款人或自己携带出境,凭票到 付款行领取汇款的一种方式。票汇凭汇票取 款,商业银行无需通知收款人;同时由于票 汇是由商业银行签发,故经背书后还可以在 市场上流通转让。 (1)汇款人从其现汇存款账户中汇款的, 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汇款人户 外币 贷:汇出汇款 (2)汇款人购买外汇支付汇款的,应通过货 币兑换科目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本币 贷:货币兑换汇卖价-本币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结算手续费用-本币 借:货币兑换汇卖价-外币 贷:

12、汇出汇款-外币 (3)汇款解付 国外银行解付汇款后,将已解付汇款的报单 寄回汇出行。汇出行凭寄回报单办理解付。 借:汇出汇款 贷:存放国外同业 (三)国外汇入汇款的核算 (1)收款人有现汇账户的,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国外同业(外币) 贷:汇入汇款(外币) 借:汇入汇款(外币) 贷:吸收存款收款人户(外币) (2)收款人没有现汇账户的,收汇时必须结汇,会 计分录为: 借:存放国外同业(外币) 贷:汇入汇款(外币) 借:汇入汇款(外币) 贷:货币兑换汇买价-外币 借:货币兑换汇买价-本币 贷:吸收存款-某单位户(本币) 二、托收结算方式的核算 托收结算方式是由卖方(出口方)开立汇 票,委托出口地

13、银行通过其在国外的联行或代 理行,向买方(进口方)收取货款和劳务费用 的一种结算方式。 托收根据最否附货运单据分跟单托收和 光票托收两种。 (一)出口托收的核算 出口托收是由出口商(卖方)开立汇票 ,委托出口地商业银行通过其在国外的联行 或代理行,向买方收取货款和劳务费用的一 种结算方式。 1 发出托收单证 借:应收出口托收款项(外币) 贷:代收出口托收款项(外币) 也可只登记表外科目: 收入:应收外汇托收款-外币 2 收妥结汇 (1)办理结汇时,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国外同业(外币) 贷:货币兑换汇买价(外币) 借:货币兑换汇买价(本币 贷:吸收存款出口单位户(本币) (3)收妥款项后,会计

14、分录为: 借:代收出口托收款项(外币) 贷:应收出口托收款项(外币) (二)进口代收的核算 国外出口商根据贸易合同规定,在装运 货物后,通过国外托收银行寄来托收单据,委 托进口地银行向进口商收取款项的一种结算方 式。 1、收到托收单据:登记表外科目: 收入:代收外汇托收款 或:借:应收进口代收款项-外币 贷:代收进口款项-外币 2、进口商收到托收单据,确认付款: 借:吸收存款出口单位户(本币) 贷:货币兑换汇卖价(外币) 借:货币兑换汇卖价(本币 贷:存放国外同业(外币) 同时转销 借:代收进口款项-外币 贷:应收进口代收款项-外币 或: 付出:代收外汇托收款 如果进口商拒绝付款,应提出拒付理

15、由 书,连同单据退还银行,由银行转告国外委托 行。 三、信用证结算方式的核算 信用证结算方式是进出口业务中所使用的 一种主要的结算方式。 信用证是开证银行根据进口商申请开证的 要求,向国外出口商开立一定金额,在一定期 限内按规定条件保证付款的信用证,凭国外寄 来的按照信用证条款规定的单据,对国外付款 ,并向进口商办理扣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一)信用证下出口业务核算 1 受理与通知 国内银行收到国外开证行开来的信用证,审单 接受后,将信用证正本交出口商,并登记表外科 目: 收入:国外开来保证凭信 外币 2 寄单议付 审核无误后,通知出口商办妥出口手续将全套出口单 据交银行议付。银行审核全套单据后,在信用证上批 注议付日期,填制“出口寄单议付通知书”寄国外银 行并按一定的方式收取款项。 议付行是根据开证行在议付信用证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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