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审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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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 第一类餐饮服务单位 食品化妆品监察大队 闫英民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餐饮服务许可分类管理制度, 规范餐饮服务许可,根据餐饮服务许可管 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 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餐 饮服务提供者餐饮服务申请的审查。 总则 第三条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推进分类管理 、强化风险控制的原则对餐饮服务申请进行 审查。 第四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分类按照餐饮服 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执行。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将新出现的餐 饮服务经营方式归入已有业态;确难以归入 的,可新设业态,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局备案。 总则 第五条 餐饮服务

2、许可审查按照以下类别分别进行: 第一类: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供餐人数300人 以上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 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第二类:中型餐馆,快餐店,供餐人数300人以下 的学校食堂,供餐人数50500人的机关、企事业 单位食堂; 第三类:小型餐馆,小吃店,饮品店,供餐人数50 人以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第四类:建筑工地食堂; 第五类: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总则 第六条 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学校食堂, 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 堂,连锁经营餐饮服务企业总部,集体用餐 配送单位,应当设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其他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管理

3、人员可 兼职。 总则 第七条 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学校食堂,供 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连锁经营餐饮服务企业总部,集体用餐配 送单位应当制定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 、食品安全检查计划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应急处置预案。 总则 第八条 餐饮服务许可审查包括对申请材料的 书面审查和对经营现场核查。 现场检查时,核查人员不少于2人。检查人 员应当填写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表, 制作现场核查记录,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 核查人员和申请人在核查表和记录上签名或 者盖章。申请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核查 人员应当注明拒签情况。 总则 第九条 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项目按其对食 品安全的影响

4、程度,分为关键项、重点项和 一般项。现场核查结果实行综合判定。 关键项是对食品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必 须全部合格;重点项是对食品安全有较大影 响的项目;其余项目为一般项。 第一类许可现场核查要求 关键项(13项):对食品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项 目,不符合数1项,即不予发放餐饮服务 许可证。 重点项(18项):对食品安全有较大影响的项 目,不符合数4项,即不予发放餐饮服务 许可证。 一般项(19项):不符合数加上重点项不符合 数11项,即不予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一、选址 1. 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 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 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

5、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 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 之外。(关键项) 二、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 2. 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 、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 、备餐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 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各场所均设在 室内。(关键项) 三、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 3.粗加工、切配、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特 大型餐馆餐用具保洁为独立隔间的场所。( 一般项) 4.进行凉菜配制、裱花操作和食堂备餐,分别 设置相应操作专间。(关键项) 三、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 5. 制作现榨果蔬汁和水果拼盘及加工生食海产 品,设

6、置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重点项 ) 6. 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 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 并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 染。(重点项) 三、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 三、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 7.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 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 置。(关键项) 生、熟容器有标识生、熟容器有标识 三、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 8.食品处理区面积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 12.5 。(重点项) 9.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50%(全 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一般 项) 10.凉菜间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10%。 (重

7、点 项) 三、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 11. 加工经营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 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m以上)。(一般项 ) 三、食品处理区地面与排水 12. 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 、耐腐蚀、防滑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 缝。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 等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 统。(关键项) 三、食品处理区地面与排水 13.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一般项) 14.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 或网罩。(重点项) 四、食品处理区墙壁、门窗 15.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 易积垢的浅色材料,粗加工、切配、餐用具 清洗消毒和

8、烹调等场所有1.5m以上光滑、不 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 裙。(重点项) 四、食品处理区墙壁、门窗 16.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 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 或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动 关闭。(重点项) 17.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烹调等场 所如设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料 制作。(一般项) 五、食品处理区天花板 18.天花板采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 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 (重点项) 19.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及其它半成品、 成品暴露场所屋顶若为不平整的结构或有管 道通过,加设平整、易于清洁的吊

9、顶。(一 般项) 20.水蒸气较多的场所的天花板有适当的坡度。 (一般项) 六、洗手消毒设施 21.食品处理区内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其 位置设置在方便员工的区域。 (重点项) 六、洗手消毒设施 22.洗手池的材质为不透水材料,结构易于清洗 。(一般项) 23.洗手消毒设施附近有相应的清洗、消毒用品 和干手用品或设施,员工专用洗手消毒设施 附近有洗手消毒方法标识。(一般项) 七、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 24.配备能正常运转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 施。(关键项) 25.各类清洗消毒方式设专用水池的最低数量: 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 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可设置个专用 水池。

10、各类水池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关键项) 工用具清洗池标识齐全 七、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 26.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专用,与食品原料、清 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 清洗水池分开。(关键项) 27.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 透水材料、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一般项 ) 七、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 28.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标记 明显,结构密闭并易于清洁。(重点项) 29.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能 满足需要。(关键项) 八、食品原料、清洁工具清洗水池 30.粗加工操作场所分别设动物性食品、植物性 食品、水产品3类食品原料的清洗水池,水 池数量

11、或容量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各 类水池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重点项) 八、食品原料、清洁工具清洗水池 31.设专用于拖把等清洁工具、用具的清洗水池 ,其位置不会污染食品及其加工制作过程。 (重点项) o 拖把等清洁工具的存 放场所应与食品处理 区分开,加工经营场 所面积500以上的 餐馆和食堂宜设置独 立隔间 九、设备、工具和容器 32.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包装材料等 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重点项) 33.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和容器易于清洗消毒 。(一般项) 34.所有食品设备、工具和容器不使用木质材料 ,因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一般项) 十、通风排烟设施 35.烹调场所采用

12、机械排风。产生油烟的设备上 部加设附有机械排风及油烟过滤的排气装置 ,过滤器便于清洗和更换。(重点项) 36.排气口装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 网罩。(重点项) 十一、采光照明设施 37.加工经营场所光源不改变所观察食品的天然 颜色。安装在暴露食品正上方的照明设施使 用防护罩。冷冻(藏)库房使用防爆灯。( 一般项) 十二、废弃物暂存设施 38.食品处理区设存放废弃物或垃圾的容器。废 弃物容器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区分的标识。 (一般项) 39.废弃物容器配有盖子,以坚固及不透水的材 料制造,内壁光滑便于清洗。专间内的废弃 物容器盖子为非手动开启式。(一般项) 十三、库房和食品贮存场所 40

13、.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 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分开 设置。(重点项) 41.冷藏、冷冻柜(库)数量和结构能使原料、 半成品和成品分开存放,有明显区分标识。 (关键项) 冰箱标识冰箱标识 十三、库房和食品贮存场所 42.除冷库外的库房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 (如设防鼠板或木质门下方以金属包覆)设 施。(一般项) 43.冷冻(藏)库设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 计。(一般项) 十四、专间 44.专间内无明沟,地漏带水封。食品传递窗为 开闭式,其他窗封闭。专间墙裙铺设到顶。 (重点项) 45.专间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质,能 够自动关闭。(重点项) 十四、专间 4

14、6.专间内设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要求的空调设施(专间内温度应不高于 25) 、空气消毒设施(按功率不小于 1.5Wm3设置 )、工具清洗消毒设施; 凉菜间、裱花间设专用冷藏设施。(关键项 ) 十四、专间 47.专间入口处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 通过式预进间,洗手消毒设施符合本表第6 项的规定。(关键项) 十五、更衣室 48.更衣场所与加工经营场所处于同一建筑物内 ,有足够大小的空间、足够数量的更衣设施 和适当的照明。(一般项) 十六、厕所 49.厕所不设在食品处理区。(关键项) 50.厕所采用水冲式,地面、墙壁、便槽等采用 不透水、易清洗、不易积垢的材料,设有效 排气装置,有适当照明,与外界相通的窗户 设置纱窗,或为封闭式,外门能自动关闭, 在出口附近设置洗手设施。(一般项)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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