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卫生审查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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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卫生审查、作业场所危害 因素的监督管理 内容内容 一、建设项目卫生审查一、建设项目卫生审查 二、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的监督二、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的监督 三、警示标识设置的监督三、警示标识设置的监督 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法律体系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法律体系 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 劳动保护条例劳动保护条例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 装置安全防护条例装置安全防护条例 放射放射 诊疗诊疗 管理管理 办法办法 放射放射 防护防护 器材器材 与含与含 放射放射 性产性产 品管品管 理办理办 法法( 修改修改 中)中) 放射放射 工作工作 人员人员 健康健

2、康 管理管理 规定规定 放射放射 事故事故 管理管理 规定规定 (修(修 改中改中 ) 核设核设 施放施放 射卫射卫 生防生防 护管护管 理规理规 定定( 修改修改 中)中)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 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职业卫生监督程序职业卫生监督程序 放射诊疗许可证 规范用人单位规范用人单位规范行政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规范技术服务规范技术服务标准与规范标准与规范 职业病防治法配套规章框架职业病防治法配

3、套规章框架 职业病防治法配套规章职业病防治法配套规章 建设项目管理建设项目管理 危害项目申报危害项目申报 健康监护管理健康监护管理 工作场所管理工作场所管理 作业管理作业管理 卫生监督程序卫生监督程序 行政处罚办法行政处罚办法 事故处理(安监事故处理(安监 服务机构认证服务机构认证 职业病诊断鉴定职业病诊断鉴定 危害评价规范危害评价规范 标准管理办法标准管理办法 职业病目录职业病目录 危害因素分类危害因素分类 建设设计建设设计 职业接触限值职业接触限值 放射防护放射防护 建设项目卫生审查 一、法律依据一、法律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

4、和技术改 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 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 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 告。卫生行政部门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告。卫生行政部门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 通知建设单位。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通知建设单位。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 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卫生审查 l l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

5、施所需费 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 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 生产和使用。生产和使用。(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l l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 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 生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生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 要求的,方可施工。要求的,方可施工。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卫生审查 l l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 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

6、项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 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 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和使用。(第十六条)和使用。(第十六条) l l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 效果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效果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 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 术服务机构进行。术服务机构进行。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建设项目卫生审查 l l 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 建设项目

7、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4949号令)规定:国家对职业病危害建设号令)规定:国家对职业病危害建设 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 害的建设项目分为职业病危害轻微、职业害的建设项目分为职业病危害轻微、职业 病危害一般和职业病危害严重三类。(第病危害一般和职业病危害严重三类。(第 六条)六条) 建设项目卫生审查建设项目卫生审查 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因素包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因素包 括下列内容:括下列内容: 1 1、高毒物品目录高毒物品目录所列化学因素;所列化学因素; 2 2、石棉纤维粉尘、含二氧化硅、石棉纤维粉尘、含

8、二氧化硅1010以上以上 粉尘;粉尘; 3 3 、放射性因素:核设施、辐照加工设、放射性因素:核设施、辐照加工设 备、加速器、放射治疗装置、工业探备、加速器、放射治疗装置、工业探 建设项目卫生审查 伤机、油井测井装置、甲级开放性同位伤机、油井测井装置、甲级开放性同位 素工作场所和放射性物质储存库对装素工作场所和放射性物质储存库对装 置或场所;置或场所; 4 4、卫生部规定的其它应列入严重职业病、卫生部规定的其它应列入严重职业病 危害因素范围的。(第三条)危害因素范围的。(第三条) 其它为一般职业病危害或轻微职业病危其它为一般职业病危害或轻微职业病危 害的建设项目。害的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卫生审

9、查 三、卫生行政部门职责三、卫生行政部门职责 1 1、职业病危害轻微的建设项目,其职、职业病危害轻微的建设项目,其职 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控制效果评价报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控制效果评价报 告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告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2 2、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其职、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其职 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应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应 当进行审核、竣工验收;当进行审核、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卫生审查 3、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除进行前项规定的卫生审核和竣 工验收外,还应当进行设计阶段的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卫生审查。 建设项目业主建设项目业主

10、建设项目卫生审查建设项目卫生审查 可行性论证可行性论证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施工施工竣工验收竣工验收 职业危害预评价职业危害预评价 职业危害严重 的项目 三同时三同时 控制效果评价控制效果评价 职业卫生技职业卫生技 术机构介入术机构介入 职业卫生技职业卫生技 术机构介入术机构介入 政府监管政府监管 建设项目卫生审查 四、分级管理四、分级管理 卫生部:(卫生部:(第四条)第四条) 1 1、 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授权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授权 的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总投资的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总投资 在在5050亿人民币以上的建设项目;亿人民币以上的建设项目; 2 2、 核设施

11、、绝密工程第特殊性质的建设核设施、绝密工程第特殊性质的建设 项目;项目; 建设项目卫生审查 3 3、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 项目。项目。 卫生部卫生部4949号令第四条规定,除卫生部号令第四条规定,除卫生部 负责外的其它建设项目的备案、审核和负责外的其它建设项目的备案、审核和 竣工验收,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竣工验收,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 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 自治区卫生厅(桂卫监督自治区卫生厅(桂卫监督【20062006】9898 号)文件规定:号)文件规定: 建设项目卫生审查 卫生厅:卫生厅: 1 1、 总投资在五亿

12、元人民币(含五亿元总投资在五亿元人民币(含五亿元 )以上,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职能)以上,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职能 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 2 2、 卫生部委托审查的建设项目;卫生部委托审查的建设项目; 3 3、 自治区内建设项目地点跨市行政区自治区内建设项目地点跨市行政区 域的;域的; 建设项目卫生审查 4 4、非医用、非医用加速器、辐照加工装置、工业探伤加速器、辐照加工装置、工业探伤 机、油井测井装置、放性同位素废物贮存机、油井测井装置、放性同位素废物贮存 库等建设项目的卫生审查;库等建设项目的卫生审查; 5 5、桂卫监督、桂卫监督【20062006】8282号文规定由自

13、治区卫号文规定由自治区卫 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查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查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 ; 建设项目卫生审查 6 6、其它依法需要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其它依法需要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审查 的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 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 自治区卫生厅负责审查范围外的、总投自治区卫生厅负责审查范围外的、总投 资在资在5 5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建设项目职业卫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建设项目职业卫 生审查生审查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的建设项目职业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的建设项目职业 卫生审查范围,由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卫生审查范围,由设区

14、的市级卫生行政 部门具体规定。部门具体规定。 建设项目卫生审查 专家审查制度专家审查制度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实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实 行专家审查制度。行专家审查制度。 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分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分 别建立国家和省级专家库,专家库按职别建立国家和省级专家库,专家库按职 业卫生、辐射防护、卫生工程、检测检业卫生、辐射防护、卫生工程、检测检 验等专业分类,并指定机构负责管理。验等专业分类,并指定机构负责管理。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建设项目卫生审查 评价机构:评价机构: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 果评价

15、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 术服务机构承担。(第八条)术服务机构承担。(第八条) 评价报告的形式:投资规模较大、职业评价报告的形式:投资规模较大、职业 病危害因素复杂的应当编制评价报告书,病危害因素复杂的应当编制评价报告书, 其它项目可编制评价报告表。(第九条)其它项目可编制评价报告表。(第九条) 建设项目卫生审查建设项目卫生审查 五、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五、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 批复批复 1 1、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 1 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预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预评 价报告书或表价报告书或表 2 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组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组织5 5名专家名专家 对预评价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参加评对预评价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参加评 价报告编制、审核人员不得作为审查专价报告编制、审核人员不得作为审查专 家)审查意见由专家全体人员签字;家)审查意见由专家全体人员签字; 建设项目卫生审查 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可以指派人员参加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可以指派人员参加 审查会并监督审查过程。审查会并监督审查过程。 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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