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厂安全管理常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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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木材生产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 一、木材生产企业生产行业现状 v木材加工在满足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需要等方面起着重要 的作用。随着木材加工业的发展,木材的综合利用率不断提 高,各类木材加工厂也不断增多。由于一般木材加工厂的厂 房耐火性能较低;加工的原料都是可燃物质;生产过程中产 生大量的锯末、刨花、木屑等比木材更易燃烧,其中,如木 屑等遇火后,阴燃时间较长,不易及时发现;为了缩短生产 周期,常采用人工干燥法(烤房)进行干燥,使用明火多,用 电量大;有的工序还需使用易燃易爆液体做胶料,相应地增 加了火灾危险性。木材加工企业一旦发生火灾,燃烧猛烈、 蔓延发展快,易造成“火烧连营”。但是由于一些木材加工

2、业 主对防火工作认识不足,且大多存在侥幸心理,造成许多火 灾隐患。 二、木材加工企业火灾危险性 v(一)木材加工厂建筑特点 目前大部分木材加工厂用房多数是单层厂房或简 易民居改建的厂房,以砖木结构为主,由于建筑等 级低,一般情况这类厂房消防设施不足,难以进行 火灾初期扑救。 v(二)火灾危险性 (1)可燃物多,原料具有自燃和可燃性 v 木材生产企业中,一般堆放有很多可燃物,木材加工过程 中的原料、半成品和成品,以及产生的大量锯屑、刨花、粉 尘等,一旦着火,蔓延速度较快。原木火焰蔓延速度为0 35-7米分钟;锯材的水分在812时,为4米分钟; 锯材的水分超过30时,为1米分钟;锯末和木粉的火灾

3、危险性更大。锯末的水分在58时,其燃点210230 ,自燃点250350,能被焊接火星和阴燃的烟头引燃。 锯末在长时间受热的情况下能自燃,自行加热的初温为 100左右。含水3040的新锯末,如果堆成堆,由于微 生物的作用,也能自燃。 v 胶合板使用脲醛树脂作粘合剂时,因其中掺有面粉,防 火性差,易于燃烧。纤维板的燃烧性能取决于粘合剂,使用 不同树脂作粘合剂,可得到易燃成难燃的纤维板。 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树皮、油污棉纱、边脚废料均有 易燃性。 v(2)木粉尘等具有爆炸性、自燃性 v 木材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木粉尘与空气能形成爆 炸性混合物,如木粉水分在64以下,灰分15 时,其爆炸下限为12625

4、克立方米,其最 大爆炸压力为077MPa,最低点火能量为20NJ, 沉积的粉尘的自燃点为225。 v 在锯材、纤维板生产和切片,筛选和研磨,以 及锯边、刮(砂)光等工序,会产生大量锯末和木粉 尘,极易引燃,常因机械撞击火星、摩擦生热,混 人原料中的砂石等硬杂质同机械设备撞击打出火星 等引燃锯末或木粉尘。 (3)木材加工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 1干燥工序 干燥工序有用蒸汽或用烟道气干燥木材的方法。烟气干燥的 火灾危险性更大,因为烟气有着很高温度(进口温度600 900,出口温度约为200左右),通过墙壁将热传到干燥室 内,或将烟气直接送人干燥室,有可能由于烟气温度过高,或 者室内窜人火星,使木材过热

5、而发生燃烧。尤其是不少中小型 木器厂利用火窖或炉膛烘烤木材,木屑和锯末易利用锯末阴燃 发出的热来干燥木材,在空气流通良好情况下,木屑和锯木易 会由阴燃转为火焰燃烧,从而引燃被干燥的木材。 蒸汽干燥,温度容易控制,比较安全。但干燥温度较高,如 胶合板生产的干燥温度达180,若温度、时间控制不当,不 严格清扫制度,被带入的碎片长时间被烘烤可发生自燃。干法 纤维板生产中的纤维干燥温度达160-190,纤维如长时间受 热或遇砂石、金属块与管道撞击打出的火星就会自燃或起火 。 v 2热压工序 胶合板、纤维板的生产都有热压过程,经热压使胶合板、 纤维板结为一体。纤维板的燃点为190,在温度160以 上时,

6、它的放热反应加剧,而热压温度在160-200之间, 如控制不当,尘埃受烘烤易发生火灾。 热压后的胶合板、纤维板本身温度较高,若不经散热处理 ,易发生骤热自燃。 v 3涂胶、喷胶、胶合和胶料配制工序 胶合板涂胶、纤维板喷胶和木材部件胶合用的胶,分别是 脲醛树脂和酚醛树脂、皮胶和骨胶。脲醛树脂的火灾危险性 较大;配制酚醛树脂和脲醛树脂时需用易燃液体作稀释剂, 如有电气火花或明火则极易引起火灾。配制胶料时,用火炉 熬皮胶和骨胶,炉火控制不当,也有可能引起火灾。 v4涂漆与喷漆工序 制品在涂漆过程中,需使用油漆、硝基漆 和各种溶剂、干性油等,这些物品大都是易 燃和可燃液体,特别是喷刷硝基漆会产生溶 剂

7、蒸汽,与空气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喷漆时,会产生和积聚静电,放电时会引起 溶剂蒸汽燃烧,引燃其它可燃物。 v(二)电源管理不善也易致灾 电线敷设不当,线路超负荷,电线老化 ,穿过木料堆的线路未穿管保护,绝缘破损 ,导致短路。电气设备安装、使用违反电气 规程,造成过载运行,烧毁电动机等设备引 起火灾。 v(三)火灾特点 1燃烧猛烈,蔓延迅速 砖木结构的木材加工厂厂房的门、内隔墙 大部分是木质结构,跨度大,通风效果好, 发生火灾后,大火会迅速蔓延,难以控制。 2.容易形成立体火灾 加工厂厂房的楼房着火后,火势除迅速向 水平方向蔓延外,由于大量的易燃物质,燃 烧温度高,火焰会迅速垂直蔓延至房顶木

8、梁 ,容易形成立体燃烧。 v3.建筑物易倒塌 v 加工厂厂房,由于多数是普通的砖木结构,是 用木材作为梁、柱、楼板,一旦发生火灾,在一定 的时间内,会使梁、柱、楼板燃烧,控制不了火势 ,而其耐火等级低,容易造成倒塌事件。 v4.易造成人员伤亡 v 加工厂一般工作人员比较多,而疏散通道少而不 规范,而且消防设施比较落后,一般加工厂都选择 在城市郊区、城乡结合部,附近都没有消火栓,一 旦发生火灾,烟火迅速蔓延,浓烟大,火势旺,被 困人员易因火势大逃跑不及时,而由于消防设施差 ,很难开展自救,由于缺水消防队开展灭火战斗难 ,被困人员容易被烧、烟、窒息等危险。 三、木材加工企业的防火安全措施 v (一

9、)木材加工企业建筑的防火要求 v 1木材加工属丙类生产,其厂房建筑的 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干燥室(烤板窖)和涂 漆间应为一、二级耐火等级,最好是独立的 建筑。如因条件限制,必须设置在一起时, 应用防火墙分隔开。 v 2较大规模的木器厂宜分区布置。生产 区、木材堆场、行政管理区、生活区可用围 墙、绿地或道路分隔。 v 3生产车间、木材堆场、锅炉房等要按 照国家规范要求,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 v 4厂区内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或可供 消防车通行的且宽度不小于6米的平坦空地。 v 5厂房应留足安全疏散出口,一般不应 少于二个,疏散走道和门的宽度达到规范要 求,并选用外开门,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 梯间

10、。 v(二)加强对可燃物的管理 v 1原料、成品、半成品的堆放应有一定 的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 。 v 2生产木料应控制在当天用量,加工好 的应及时运走,不得乱堆乱放;堆放的半成 品不应影响车间内外的通道。 v 3木屑、锯末、边脚料、刨花、木粉等 应及时清除,打扫干净。 v (三)加强用火管理 v1车间内不应采用火炉或高压蒸气采暖,要 根据地点的火灾危险类别及其特殊的防火要 求确定采暖方式,应采用热水集中采暖方式 。木料及机械设备与取暖设备,应保持不小 于1米的距离,并应经常清除管道、设备上的 木屑、粉尘。 v 2控制明火作业。必须使用电焊、气焊 、气割或其它用火作业时,应事先

11、经有关部 门审批,办理动火手续,并采取防火措施。 如:清除动火点周围的可燃、易燃物质,准 备好灭火器材,派人到现场监护。作业后, 应认真检查,防止留下余火,确认安全后方 可离开现场。大风天应禁止一切明火作业。 v3严禁吸烟、用火,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 。必要时,可在车间、仓库外安全地点设专 门的吸烟室。 v (四)加强电源管理 v 1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电气设备安装规程 的要求,电动机应采用封闭型,导线应穿管敷设 ,开关和配电箱等电气设备均应设防护装置。 v 2高压线应尽量远离厂区或沿厂区边缘布置 。引入厂区的接户线应尽量缩短引入长度,防止高 压线发生故障引起火灾。 v 3库房及穿过木料堆的导

12、线应采用钢管布线 。露天木材堆场的电气线路应尽可能采用地埋电缆 ,如采用架空线路,与木材堆垛的防火间距不应小 于杆高的15倍。 v 4设在带锯跑道的电线,应有可靠的保护装置 ,防止其它物体摩擦,导致绝缘破损引起短路,酿 成火灾。 v 5各种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都应有可靠的接地 。 v 6应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在厂房、仓库、锅炉 烟囱及木材堆场设置可靠的防雷设施。 v 7下班应有专人切断车间内的总电源,并设专 人负责检查。检查人员还应检查清洁情况,有无焦 糊味,有没有冒烟的地方,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处 理。 v(五)配备除尘设施 v 1各种木材加工机械应安装除尘器,采 用机械排风将锯末、木屑、刨花等通

13、过管道 排送到车间外面的除尘室。 v 2室内必须安装排风装置,排风机应选 用有色金属叶轮,并经常检查,防止摩擦、 撞击 v (六)生产工序的防火措施 v 1干燥工序的防火措施 v (1)烟气干燥的炉膛温度可达700,一 般不宜采用。如采用时必须使木材与火源完 全隔离,烟道表面温度不得超过100,室内 温度不得超过70-80。烟道出灰时,应用 水浇湿护灰,并倒在安全地带。 v (2)干燥室必须安装电气线路时,其线路 敷设应有耐高温的保护措施,熔断器、开关 宜安装在其它房间或室外的专用配电箱内; v (3)干燥时,应严格控制干燥温度和时间 ,经常检查温度计的准确性。采用流水线干 燥,如停电或机械设

14、备发生故障,应立即停 止加热,并将干燥设备内物料移出。 v v (4)干燥室内应设置自动报警,以及自动 或人控的喷水、喷蒸汽的灭火装置。 v 2 热压工序的防火措施 v 热压工序应注意控制热压的温度,及时 清理尘埃。 v 3涂胶、喷胶、胶合和胶料配制工序防 火措施 v 胶料加热应采用蒸气、热水或非用火热 源,而不可用明火加热。 v 4涂漆与喷漆工序防火措施 v (1)涂漆和喷漆要设固定地点。如果涂漆间同生 产加工部分布置在一个厂房内,除了采取分隔措施 ,应安装局部排风装置和安装防爆电气设备,但调 漆、配料不得在车间内进行,而应在厂房外的单独 房间内进行。如果厂房很大,并且需要就地涂漆或 喷漆,则要求该处通风良好,要停止周围一切明火 操作。喷漆间地面沉积的漆膜应经常清除,防止自 燃起火。 v (2)做好防静电工作。 v (七)配足适宜的消防设施 v 1车间、仓库、木材堆场等应根据面积及危 险性,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配备 足够的移动式干粉灭火器。 v 2离消防队较远的大中型木器厂应设企业专 职消防队,配备消防车辆。 v 3厂内应设有环形消防通道,并保证消防车 能迅速到达每个车间、仓库。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 回车道或不小于12米*12米的空地。木材加工企业 应有充足消火栓,保证消防用水。 vTHE END v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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