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国家干预理论的真理性——基于经济法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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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 要国 家 干 预 理 论 的 真 理 性 , 。 。 。 。 。 一、 真 理 及其属 f 一、 真 理 及其属 : 二 、 国 家 干 预 理 一 、 三、检验认识需 ! 三、检验认识需 、 + - -+- 基于经济法的视角 倪 志龙 目 次 性 论的真理性 要国家干预理论真理性的标准 人的认识 向实践转化的过程是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 的过程 。对于人来说 ,认识 的任务 和 目的在于不断排除谬误 ,获得真理 ,并在真理的指导下改造世界 。 一 、真 理 及 其 属 性 ( 一 )对真理概念 的理解 真理是一个认识论概念 ,是标志主观同客观相符合 的哲学范畴 ,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 其规律的

2、正确反映。人的认识是一种复杂的精神活动 ,能够产生正确和错误两种不同的结 果 ,即真理和谬误 。在古代中国哲学家那里 ,通 常用与 “ 非” 相对立的 “ 是 ”来表述认 识的真实性 。人的认识的真实性依赖于这种认识 同客观事物的实际相符合。依赖 同事物 的 实际相一致来保证认识的真实性 ,并依据事物的实际来检验认识的真实性 ,这就是 “ 实事 求是” 。只有实事求是才能获得真理。而谬误则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歪曲反映。 ( 二)真理的属性 事物的本性通过其特性体现出来。真理的特性在于其客观性 、绝对性 、相对性和具体 性 。全面把握真理的特性 ,就是从整体上把握真理的本性。 凡是真理都是

3、具有客观性 ,因此真理也称为客观真理 ,这是真理之所 以为真理的首要 条件。所谓真理的客观性或称客观真理 ,是指在真理的认识 中包含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的客观内容。一切科学的定律 、学说 、理论之所以是真理 ,只是 因为他们 同客观事物及其 发展规律相符合 。真理当中不能含有同客观实际相违背的主观成分 。承认 真理 的客观性 , 西南政法 大学 经济法学 院助 教,博 士研究 生。 1 l 2 这是在真理问题上坚持唯物论 。而真理的发展过程以及人们对它的认识 和把握程度来说 , 承认真理既是绝对 的又是相对的 ,这是在真理问题上的辩证法态度。每个真理既具有客观 性 ,又具有绝对性和相对性 ;

4、或者说每个真理都是客观真理 ,同时又是绝对真理和相对真 理 的统一 。 关于真理的绝对性或具有绝对性的真理,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任何真理都 标志着主观同客观的符合,都包含有不依赖人或人类的客观内容,都同谬误有原则性的区 别 ,都有不能被推翻的内容 ,否则就不能成其为真理。这是绝对 的、无条件的。在这个意 义上 ,承认 了客观真理 ,也就是承认了绝对真理或真理的绝对性。第二 ,人类认识按其本 性来说 ,能够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 ,认识每前进一步 ,都是向着无限发展着的 物质世界的接近 ,这也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在这个意义上 ,承认世界的可知性 ,承认人 能够获得关于无限发展着的

5、物质世界的正确认识 ,也就承认 了绝对真理或真理的绝对性。 真理的相对性或具有相对性 的真理 ,是指人们在一定条件下 ,对客观过程及其发展规 律的正确认识总是有局限的、不完全的。第一,从客观世界的整体来看,任何真理的认识 都是对无限宇宙的一个部分或片段的正确反映 ,人类已经达到的认识总是有 限的、不完全 的。物质世界在空间 、时间上都是无限的 ,人们 已经获得 的正确认识只是对物质世界及其 属性的一部分内容的认识 ,因而是具体的 、历史 的和有限的。承认世界上尚有未被认识的 东西 ,我们的认识有待扩展 ,也就是承认 了真理 的相对性或相对真理 。第二 ,从特定事物 或现象来看 ,任何真理性的认

6、识都是对特定对象的一定方面、一定程度 、一定层次 的正确 反映。认识反映事物的总是有限的、具有近似的性质。 虽然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 、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是真理 的两种不同的属性或方面 , 但两者之间的界限并不是一成不变的 ,而是辩证统一 的。首先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 、真 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是相互渗透和相互包含的。一方面 ,相对之中有绝对 ,真理 的绝对性 寓于相对性之中 ,任何相对真理之中都包含绝对真理 的颗粒 ;另一方面 ,真理的绝对性之 中有相对性 ,真理的相对性构成绝对性 的成分 ,绝对真理通过相对真理表现 出来。其次 , 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 、真理的相对性和绝对性又是互相转化的。

7、真理是一个过程 ,永远处 在由相对到绝对的转化和发展之 中。人类认识是不断深化 的过程 ,是从相对真理走 向绝对 真理 ,逐步接近真理 的绝对性或相对性的过程。 真理之客观性 、绝对性和相对性 的统一 ,表明真理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真理的具 体性指的是具体的主观和客观在具体 的条件和范围内的一致。如果超出这个范围,真理就 变成谬误 。同时,具体的真理是历史的。真理的具体的存在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把真理如 实地看做思维向存在 、思想向客体 、主观向客观永无止境的接近,看做人类认识和实践历 史的发展过程 ,这是辩证唯物主义同机械 的、形而上学的观点在真理观上的根本区别。 二 、国 家 干 预 理

8、论 的 真 理 性 ( 一 )国家干预理论的简略概览 国家干预作为一种新 思想和新观念首先是经济学家提 出并进行论证 的。在凯恩斯之 前 ,德国的历史学派李斯特就从 自己的生产力理论 出发,认为 国家对经济的干预是不可缺 少 的。他指出 :“ 后进 国家如果将 工业或农业的利益去服从 、适应商业的需要 ,完全 自由 1 l 3 Z 皇 土 放任 ,后果将不堪设想 ,必须依靠国家采取一些具体的政策措施 ,如保护关税来扶持本国 幼稚商业的发展” 。 2 0世纪 2 O年代末 ,经济危机席卷整个资本主义世界 ,古典 自由主义 经济思想宣告失败 ,凯恩斯通过对古典经济学弊端 的分析以及对经济危机的检讨

9、 ,建立了 自己的学说。凯恩斯认为 ,要解决失业和危机 ,关键在于提 高有效需 求 ;要提 高有 效需 求 ,就必须实行国家干预 ,建立宏观调控体系。 “ 要让 国家之权威 与私人之策动力量互相 结合” 。 虽然后来凯恩斯的学说受到了挑 战,但其 观点却 仍然深刻地影 响着现代社会经 济生活。 ( 二) 国家干预理论在法学中的应用 1 法学 中国家干预理论的发展现状 尽管 国家干预理论在经济学 中的论证 已比较完善 ,但法学界对 国家是否应该干预经济 关注较晚且不系统 。这是因为 “ 在西方国家 ,很多人曾普遍认为法和法学要解决的根本问 题是 正义 ( 公平 )问题 ,即如何在社会成员 ( 包

10、括社会集体阶层等 )中合理地分配权 利 、义务 、资源 、收入等 ,而经济学所要解决 的则是 效益 问题 ,即如何有效地利用资 源 ( 包括 自然资源、人力资源 、社会资源等在内)增加社会财富总量。 ” 尽管产生于 2 0 世纪 5 0 、6 0年代的经济分析法学将正义和效益 问题联系在一起 ,但采用 的方法仍然是经 济学 的。也就是说 ,经济分析法学重点关注的是制度问题 ,而不是国家是否应 当干预的问 题。而且在经济学家提出国家干预很长一段时间内,法学界都没有使用 自己的学术术语表 达国家干预的内涵 。直至近二十年 ,我 国法学界才开始关注和研究国家干预问题 ,在国家 介入市场 的方式上 ,

11、除了直接采用 国家干预一 词外 ,学者们还使 用了协调 、管理 、调节 等词。 2 需要 国家干预学说 的提出 “ 需要国家干预说”是 2 0世纪 9 O年代初 ,由李 昌麒教授在他主编的司法部高等政法 院校统编教材 经济法学一书中提出来的,嗣后,在他的个人专著 经济法国家 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以及其他著述中阐述的一种观点,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该学说 的基本框架。需要 国家干预说作为经济法在产生和发展过程中提 出的一种最具有代表性 的 学说 ,该学说认为 :“ 经济法是 国家为 了克服市场失灵而制定 的调整需要 由国家干预的具 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与经济法的其

12、他学说 ,诸如 国 家协调论 ,国家调节论等学说相比,其特殊之处在于多了 “ 需要”这两个不确定的字 ,正 因为如此 ,一些学者对该学说进行批评 , 认为这会给 国家的干预 留下一个很大 的空间 , 从而导致过度干预。其实需要 国家干预说中加上 “ 需要”二字充分体现了市场 自治与国家 干预的辩证统一。因为通过需要对国家干预这个词的修饰和限制,一方面尊重了市场所推 崇的 自由主义 ,另一方面又充分重视国家的作用 ,从而将经济学 中的 自由经济与福利国家 华 民等 : 不均衡的经济与 国家国家干预经济的 目的和方法,2 3页 ,上海远东 出版社 ,1 9 9 8 。 美凯恩斯: 就业利息和货币通

13、论 ,3 2 6页,商务印书馆,1 9 9 8 。 张文显: 二十一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 , 2 0 2 页,法律出版社,1 9 9 6 。 李 昌麒 : 经济法 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1 9 8页 ,四川人 民出版社 ,1 9 9 5 。 对该学说批评最为激烈 的是董保华 。参见董保华 : 社会法原论,中国政法 大学出版社 ,2 0 0 1 ;董保华 : 论 经济法 的国家观从社会法 的视角探索经济法 的理论问题,载 法律科 学 2 0 0 3年第 2期 ;秦 国荣 : 维 权与控权 :经济法的本质及其功能定位对需要干预说的理论评析 ,载 C H I N A L E G A L S

14、C I E N C E 2 0 0 6 年第 2期 。 , 1 4 这两种对立思想巧妙地结合起来 。 ( 三 )需要 国家干预说的真理性 真理是客观的,任何称得上真理的学说都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需要 国 家干预说作为几代经济法人辛勤劳动创立的成果 ,自有其合规律性 。需要 国家干预说的干 预是在尊重客观经济规律的基础上 ,以效益为依据的。当干预所导致的经济与社会边际成 本等于市场失灵的边际成本时,国家干预的底线就确定了。国家干预是在市场无法调节或 成本过高时的一种替代组织机制 ,其出现必定会为市场主体的有序运行提供外部保障。 承认需要 国家干预说是客观的,不以人 的意志为转移 的,

15、这是在认识论上坚持了唯物 辩证法的立场。而就需要国家干预说的发展过程 以及人们对它的认识和把握程度来说 ,需 要国家干预说作为真理 ,既具有绝对性又具有相对性 ,是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统一。 需要 国家干预说具有绝对性 ,或说需要 国家干预说具有绝对真理的属性 ,是因为 :第 一 ,需要 国家干预说强调国家对市场的尊重 ,及市场相对于国家的非附属地位。需要国家 干预说以需求为切人点,导入干预,是市场失灵对干预的呼唤,而国家的干预只能严格控 制在需求的范围内,否则就会导致过度干预和干预不足 ,进而会影响市场 的效率 ,甚至使 市场走向无序 。需要国家干预说使用了需要之词正是为了适应不断变化 的经

16、济情势发展 的 需要 ,力求建立国家和市场的良性互动关 系,在需要 国家干预之时,就干预 ,在需要 自由 之时 ,就任其 自生 自发 ,做到该 出手时就出手。也就是说 ,需要 国家干预说 中的市场与国 家之间存在双 向互动制衡关系 ,国家干预市场 ,市场也干预国家。需要 国家干预说在干预 市场时 ,以尊重客观规律为前提,而不是随心所欲的干预,在限制政府干预经济时 ,是 以 组成政府的成员的有限理性为前提的 ,既为政府分配适当的干预权 ,也从行政权 的特点 出 发和一般公权力出发 ,谨慎地为政府配置权力。需要 国家干预说 的观点包含着不 以人的意 志为转移的规律性 ,具有绝对真理的成分。第二 ,经济法需要 国家干预说真理性认识的获 得 ,都是 向着无限发展着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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