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县中小学“十二五”教师教育工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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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县中小学教师培训“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 教师是教育第一资源,是教育发展的关键所在。为适应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教师队伍,在总结“十一五”期间我县中小学教师教育工作基础上,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河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全面实施科教兴县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使教师继续教育的理念、模式、机制适应优质教育对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以教师的专业发展为重

2、点,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的师德水平、业务能力和学历层次。坚持教师继续教育为推进素质教育服务、为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为农村教育服务的方向,为我县教育改革与发展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师德为首、面向全员、骨干带动、倾斜农村、整体推进”原则。以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核心,以提升培训质量为主线,以农村教师为重点,以骨干带动为抓手,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努力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终身学习体系,加大教师培训支持力度,全面提高教师素质,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县提供师资保障。 (二)坚持“统筹规划、改革创新、按需施训、注

3、重实效”原则。完善培训制度,统筹安排教师培训,创新培训模式机制,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全员培训与骨干研修相结合,远程培训与集中培训相结合,通过对继续教育内容、形式、管理、考核、评价等方面的改革创新,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全体中小学教师进行分类、分层、分岗培训,促进中小学教师培训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取得新突破。 三、主要任务 “十二五”期间,按照省定标准选址新建县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实质性整合教师进修、电大、教研、仪器电教等机构,实行研训一体化管理,发挥好教师继续教育主阵地作用;加强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完善骨干教师管理办法,深入实施“名师带动”工程,统筹城乡教师专业化发展。 (一)师德教育

4、 把师德教育放在首位突出抓好,且常抓不懈。强化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教师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理念,倡导教师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认真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创新师德教育的方式方法,完善师德评价体系和机制,增强师德教育的实效性。继续开展师德演讲比赛活动,广泛宣传模范教师先进事迹,弘扬人民教师高尚师德。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聘任(聘用)、培养培训和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并与教师资格定期登记紧密挂钩,形成师德教育和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 (二)教师全员岗位培训

5、培训对象:全体中小学(含职中、特教、幼儿)在职教师。 培训内容: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修养、专业知识及更新与扩展、现代教育理论与实践、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技能训练和现代教育技术、现代科技与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等。 培训时间:五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360学时。 培训目标:十二五期间完成以农村教师为重点的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提升教师职业修养,更新教育理念,促进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显著提高,确保我县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有一个跨越式的发展。 组织管理:十二五期间教师全员岗位培训采取远程培训与校本研修相结合的方式,由市教育局选定培训内容,由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提供网络课程和学习平台,

6、县教师学习和资源中心负责管理实施。 (三)骨干教师培训 培训对象:县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及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培训内容:师德修养、现代教育思想观念与学科教学艺术的研究、学科知识与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的整合、学科最新动态、现代教育技术、教育科研方法等。 培训时间:骨干教师及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年均参加专题培训及研讨时间不少于120学时。 培训目标:帮助骨干教师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探索教育教学规律,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能力、教研能力、辐射带动能力,促进骨干教师从成熟走向成名,努力造就我县新一代中小学教育专家。十二五期间拟培养县级骨干教师350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350人。 组织管理:我县骨干教师培训工作实行县教育

7、局领导下的县教师学习和资源中心、学区中心校、局直学校以及基层中小学三级管理,形成培训网络。县教育局负责制定培训方案和对整个培训工作的领导;县教师学习和资源中心负责培训工作的实施和学籍管理;学区中心校、局直单位和基层学校负责分散研修阶段的督促、检查、指导工作。 (四)班主任教师培训 培训对象:班主任教师和拟承担班主任工作的教师。 培训内容:班主任工作基本规范、班级管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 培训时间:十二五期间班主任教师每年须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专题培训。 培训目标:深入实施中小学班主任教师培训计划,建立健全班主任培训制度,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不断增强班主任教师的

8、专业素养和管理水平。 组织实施:班主任教师岗位培训由县教师学习和资源中心组织实施。 (五)幼儿教师专业培训培训对象: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托幼机构具有1年(含1年)以上教龄的园长及幼儿教师。 培训内容:师德修养、心理健康与调适、五大领域教学内容及方法、区域活动的创设、与家长沟通的艺术、声乐舞蹈美术等专业技能培训等。培训时间:十二五期间脱产集中培训120学时。 培训目标:通过专业培训,使老师全面系统了解幼儿教育的特点,熟悉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科学规范地组织实施幼儿教育教学活动,胜任幼儿教育工作,为基础教育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组织管理:幼儿教师脱产专业培训由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组织实施,县教师学

9、习和资源中心负责协调管理。 (六)新教师培训 培训对象:新入职教师。培训内容:重点学习新教师应知应会、新教师教育教学技能指导、教师如何备好课、师德修养与教师专业成长、班主任工作方法与技能、教师怎样上好公开课等项课程。培训时间:新入职教师为120学时的理论培训和为期1年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培训。 培训目标:坚持以提高新教师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为总目标,经过集中面授学习和岗位实践,使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 组织管理:我县新教师入职教育培训工作实行县教育局领导下的县教师学习和资源中心、学区中心校、局直学校以及基层中小学三级管理,形成培训网络。县教育局负责制定培训方案和对整个

10、培训工作的领导;县教师学习和资源中心负责培训工作的实施和学籍管理;学区中心校、局直单位和基层学校负责分散研修阶段的督促、检查、指导工作。 (七)学历提升培训 培训对象:岗位学历未达标教师、小学及初中未达到本科学历的中青年教师、高中未达到研究生学历的教师。 培训内容:学科专业知识与教育教学能力。 培训目标:努力提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学历水平,十二五期间,争取全县幼儿园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0以上,小学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者达到90以上;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者达到95以上;高中教师在学历达标的基础上,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达到15%以上。 组织管理:学历提升培训由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负责,

11、中心主要依托高等院校和全国教师教育远程培训平台,有计划地组织中小学教师通过在职学习、脱产进修、远程教育、自学考试、攻读教育硕士等多种途径提高学历水平。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县、学区(校)、中小学三级培训管理体系“十二五”期间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由县教育局统筹规划和管理。县教师学习和资源中心在县教育局的领导和指导下谋划、组织、实施县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实施我县全体中小学教师(含职教、特教、幼儿园)全员岗位培训、县级骨干教师培训、新教师的入职培训;各中小学是教师岗位培训的主阵地,主要负责教师的校本研修工作。 (二)建立健全培训保障制度 1.按照青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县教师学习与资源

12、中心、各学区中心校和局直学校认真履行继续教育的职责,确定继续教育的内容形式,加强组织管理和考核奖惩,建立起教师继续教育的长效机制。 2.大力推进中小学专业发展学校建设,完善校本研修工作机制。按照“全面启动,重点创建,示范引领”原则,确定县教师学习和资源中心为全县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总校,确定县直学校、各学区中心校为教师专业发展创建单位,各创建学校要高标准争创县级教师专业发展示范校,在此基础上争创市级教师专业发展示范校,并在全县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建设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3.完善骨干教师示范导学及动态管理机制。定期组织骨干教师在县内送教下乡等活动。通过年度考核,对符合条件的骨干教师予以年审注册,

13、以发挥他们的辐射作用,带动全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4.建立符合教师教育特点的培训考核评价体系。按照沧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考核办法(试行),明确教师 “十二五”期间参加培训的学分要求及学分计算方法。将教师完成培训学分(学时)和培训考核情况作为教师资格再注册、教师考核和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和重要依据。 (三)加强教师培训课程资源和教师教育网络建设以县教师学习和资源中心为龙头,各中小学校共同参与,研究开发教师培训课程资源,满足广大教师学习需求。完善县教师学习和资源中心网站,充分开发网络在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中的组织、协调、管理等辅助作用,为校本研修搭建快捷便利的学习和交流的平台。 (四)建设高

14、素质培训师资队伍按照专兼结合的原则,努力建设一支理念超前、专业知识丰富、综合实践能力一流的专兼职教师队伍。聘请国内高水平专家、名师、特级教师、骨干教师组成教师培训团队,遴选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一线优秀教师担任兼职辅导教师。积极选派县优秀教师和骨干教师参加省内外研修。 五、组织保障 (一)切实加强教师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加强教师培训体系能力建设。要做到认识到位、政策到位、管理到位、投入到位。要将中小学教师培训纳入学校教育发展整体规划,统筹安排,优先保证。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将教师培训工作列为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强化对

15、教师培训质量的监管。中小学校要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参加培训,为教师培训提供支持和帮助。 (二)加大培训经费投入,建立教师培训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 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将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列入各级政府预算”的规定,确保教师培训计划的实施。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的规定,足额专款保障教师培训。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的实施意见提出的“各县要从城乡教育费附加中提取5%用于中小学教师在职培训,各市县财政在安排预算时,要将中小学教师(含职业中学)每人每年30元培训费纳入预算”的规定。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和个人出资相结合的教师培训经费投入机制。建立健全教师培训专项经费管理制度,提高教师培训经费使用效益。青县教师进修学校2011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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