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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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级建造师建筑法规讲义梁甜甜2012年3月18日Z201010建设工程法律制度(11年62分,10年53分,09年67分)Z201010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1分,2分,1分)2Z201011 建造师制度框架体系(了解)一、建造师制度相关规定建设师执业资格制度起源于1834的英国,发展于美国。人事部、建设部于2002年12月5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的通知,标志我国建造师制度的确立二、管理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三、管理原则管理体制原则:分级管理、条块结合。职业制度:分级别、分专业。建造师分为一级、二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别设若干个专业。一级设置10个专业,二级设置6个专业四、注册

2、建造师制度体系(1+6)1: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6: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签章文件目录 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 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 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其中:“执业制度体系”由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施工管理签章文件目录;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组成。(1+3)五、建造师执业资格体系支撑标准考试标准;注册标准;执业标准;继续教育标准;教育和评估标准;职业实践标准2Z201012 考试管理(掌握)一、一级建造师原则: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机构:国家统一组织,人保部与建设部共同负责具体实施形式:考试实

3、行三加一,即三门综合科目和从10个专业中任选一门的专业课二、二级建造师原则:全国统一大纲,两种选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命题,也可以选择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形式:考试实行二加一,即两门综合科目和从6个专业中任选一门的专业课2Z201013 注册管理(掌握)一、注册建造师通过考试执业资格证书通过注册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由建造师本人保管、使用实际工作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施工管理相关活动“三个条件缺一不可”二、注册的分类及有效期初始注册,有效期3年;延续注册,有效期3年 变更注册:变更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增项注册三、相关规定1.多专业注册的,其中一个专业期满后仍需以该专业继续执业和以其

4、他专业执业的,应办理续期注册2.因变更注册申报不及时影响注册建造师执业,导致工程项目出现损失的,由注册建造师所在聘用企业承担责任,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2Z201014 执业管理(掌握)一、执业范围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执业。考核认定和参加全国统考取得二级资格证书的人员注册后可在全国范围内以二级注册建造师名义执业二、执业效力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上,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的签字盖章。注册建造师签字盖章完整的工程施工管理文件方为有效。三、执业规定大中型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其中大型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

5、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担任2Z201015 继续教育管理(掌握)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接受120学时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为60学时,选修课为60学时必修课60学时中,30学时为公共课,30学时为专业课选修课60学时中,30学时为公共课,30学时为专业课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除接受公共课的继续教育外,每年应接受相应注册专业的专业课各20学时。继续教育证书可作为申请逾期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和重新注册的证明2Z201016 信用档案管理(掌握)对象:注册建造师及其聘用单位都要办理信用档案。内容: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的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

6、)。公示: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2Z201017 监督管理(掌握)一般管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违法管辖:注册建造师违法从事相关活动,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由建设主管部门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告知注册机关,应当撤销注册的,应当将违法事实、处理建议及有关材料报注册机关。例 1:注册建造师卫某 2006 年 1 月办理了延续注册,2007 年 1 月因工作调动而办理了变更注册,变更后他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在()年内有效。(09真) A、2 B、3 C、4

7、 D、5 例 2: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期为()年。(10 真)A、1 B、2 C、3 D、4 例 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建造师注册类型的是()。(10 真) A、初始注册 B、年检注册 C、变更注册 D、增项注册 例4: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并经()后,方有资格以建造师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11真)A.登记 B.注册 C.备案 D.所在单位考核合格2Z201017 法律体系和法律形式(1分;1分;1分)2Z201021 法律体系(掌握)序号法律部门包括的主要法律1宪法2民法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婚姻法3商法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企业

8、破产法、海商法4经济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法5行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6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7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节约能源法、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噪声污染环境防治法8刑法刑法9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仲裁法、律师法、法官法、检察官法2Z201022 法的形式法的效力等级(熟悉)制定单位名称法律地位宪法全国人大宪法地位和效力最高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XX法效力低于宪法,高于其他法行政法规国务院XX条例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常委会XX地方XX条例只在本辖区有效,效力低于法律

9、和行政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XX办法、规定XX地XX办法、规定部门规章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低于同级或上级地方性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关于XX的解释、意见国际条约XX公约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法律注: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的处理国务院: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提出意见,如果认为适用于地方性法规,决定适用于地方性法规;认为适用于部门规章,提请人大常委会裁决。国务院: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制定机关:同一机关制定的新法的一般规定与旧法特别规定不一致的

10、,制定机关裁决。例1:下列规范性文件中,效力最高的是()。(10 真) A、 行政法规 B、司法解释 C、地方性法规 D、行政规章 例2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的效力关系为()。A部门规章高于地方政府规章B部门规章低于地方政府规章C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具有同等效力 D两者不可比2Z201030宪法(0分,0分,2分)2Z201031公民的基本权利(掌握)1、平等权2、政治权利和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4、人身自由: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5、社会经济权利: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6、文化教育权利7、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监督权:批评建议权、检举控告权、申诉权;获得赔偿权原因: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

11、法行使职权。 2Z201032公民的基本义务(掌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国家安全;依法服兵役;依法纳税;其他。 例1: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宪法权利包括()(09 真) A、 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B、有言论、出版、游行和示威的自由C、有宗教信仰的自由D、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批评和建议权E、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权利 2Z201040 民法(4分,4分,4分)2Z201041 民事法律关系(掌握)1、 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民事法律关系含义:调整对象:民事法律关系构成要素:(1)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1)自然人:包括公民,还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12、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而民事行为能力则取决于年龄和精神健康状况民事行为能力类型: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 周岁以上不满 18 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 10 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注:只能代理,不能是同意,此点与限制民事

13、行为能力不同) 2)法人 法人成立具备四个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存在,都始于成立,止于撤销。 3)其他组织。 (2)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种类:财、物、行为、智力成果。 (3)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权利和义务(包括法定和约定)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主体变更:包括主体增减和主体转让 客体变更:包括客体范围(规模和数量)和客体性质 内容变更:包括权利增加和减少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 (1) 自然终止:履行(设立法律关系的目的得以实现);(2) 协议终止:即时协商(事后);约定终止条件(事先)。(3) 违约终止

14、(目的未实现,单方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行使解除权,无须对方同意)。 例1:下列各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是()(09 真) A、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工程价款 B、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建筑物 C、建材买卖合同中的建筑材料 D、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中的勘察行为 E、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的施工图纸 2Z201042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掌握)1、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2、要式法律行为与非要式法律行为 3、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1)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内心的效果表示与表示意思一致。(3)行为内容合法: 表现为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 (4)行为形式合法 例1:关于民事法律行为分类,以下说法错误的是()(09 真) A、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 B、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要式法律行为 C、建设单位向商业银行的贷款行为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 D、自然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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