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人口老龄化发展-广东老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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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人口老龄化发展态势与战略研究报告广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2011年6月8721世纪,我国的人口老龄化将达到历史上前所未有的规模和程度。人口老龄化的迅速发展,一方面反映出经济社会、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事业的蓬勃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明显提高;另一方面,人口老龄化必然导致消费结构、产业结构、劳动力结构的变化,必将影响我国宏观经济的持续增长,导致社会利益格局重新调整,人文观念深刻变化,对养老、医疗和服务保障体系,对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公共财政,以及家庭和社会带来巨大的压力。人口老龄化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果,也必将对社会变迁产生全面深远的影响。有鉴于此,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与人口数量、人口质量并重的一个

2、重大战略问题。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有利于占领战略制高点,赢得应对老龄化的战略主动权。第一章 广东省人口老龄化现状广东人口老龄化既有全国人口老龄化进程中的普遍特征,又有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先行一步这一背景下的突出特点。从2000年后开始,广东的人口年龄结构逐渐向老龄化阶段过渡,这一年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在总人口中的比例为 6.2%。与全国相比,广东人口老龄化的程度和速度相对缓慢,主要原因是广东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大量省外适龄劳动人口迁入补充。但如果按不包含流动人口的户籍人口计算,广东的人口老龄化与全国同步,2000年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在总人口中的比例就已达到7.0%。第一

3、节 广东人口老龄化概述一、人口老龄化的概念及衡量指标本节先引入本文使用的人口老龄化基本概念及相关测量指标。(一)人口老龄化人口老龄化是指总人口中因年轻人口数量减少、年长人口数量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动态过程。目前国际上通用的标准是将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7%,或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10%,作为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标准。(二)老年人口比例,也称老年系数指60岁或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百分比。这一比例的变动常常被用作衡量人口老龄化或者年轻化的重要指标,人口老龄化的定义就是以老年人口比例的变动为基础的。(三)人口年龄中位数将总人口按年龄排列分成人数相等的

4、两部分的年龄,一半人口在年龄中位数以上,一半人口在年龄中位数以下。年龄中位数的上升或下降可以清楚地反映总人口中年龄较长的人口所占比例的变动情况。它是度量人口年龄结构的常用指标,也是度量人口老龄化的基本指标之一。国际通用的划分方法,年龄中位数低于20岁为年轻型人口,在30岁以上是老年型人口,介于两者之间是成年型人口。(四)老少比指老年人口与少儿人口数之比,在以65岁为老年人口年龄起点的情况下,老少比等于65岁及以上人口数,除以014岁少儿人口数的百分比,老少比低于15的人口为年轻型人口,高于30的人口为老年型人口,介于两者之间的是成年型人口。(五)老年负担系数,也称老年抚养比老年负担系数又称老年

5、抚养比,指老年人口(65岁以上人口)与15-64岁人口的比例。计算公式为:老年负担系数老年人口15-64岁人口100。(六)少儿负担系数, 也称少儿抚养比少儿负担系数又称少儿抚养比,指少儿人口(0-14岁人口)与15-64岁人口的比例。计算公式为:少儿负担系数少儿人口15-64岁人口100。(七)社会负担系数,也称(总)抚养系数、抚养比社会负担系数为少儿负担系数与老年负担系数二者之和,是指人口总体中非劳动年龄人口数与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或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负担多少非劳动年龄人口。二、广东省人口老龄化现状本节分析基于2005年广东省和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2009、2008年广东

6、省统计年鉴;2009年广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数据。本课题组认为:上述数据的根源可追溯到2005年广东省和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该调查的抽样误差较大,误差率可达至10%之多。因此其数据可能会存在误差,但仍可资参考,因其数据导引的方向是对的。(一)广东省老年人口基本情况据2009年广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09年底,广东省常住人口(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居住本地半年及以上的流动人口)9638万人。其中0-14岁人口占19.3%,15-64岁人口占72.7%,65岁及以上人口769万人,占8.0%。与广东省2005

7、年1人口抽样调查相比,老年人口净增88万人,增长了0.5个百分点。同期,中华人民共和国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1309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8.5%,比2005年全国1%抽样调查上升了0.8个百分点(见表1.1.1)。表1.1.1: 广东省老年人口基本情况 单位:%类别国际通常使用的人口年龄结构类型判别标准20052009年轻型成年型老年型广东省全国广东省全国少年儿童人口比例4030-403021.320.319.318.5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44-777.47.78.08.5老少比1515-303034.837.941.445.8注:各项数据

8、均包括外来人口在内的常住人口。资料来源:2005年广东省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中华人民共和国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9年广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从表1.1.1可以看出,广东省少年儿童人口比例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5岁及以上老年人所占比例与老少比则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2005、2009年少年儿童人口比例依次高出全国1.1个和0.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比例依次低于全国0.3、0.5个百分点。老少比与全国水平比较,则依次低于3.2、4.5个百分点。且根据国际通常使用的人口年龄结构类型判别标准,广东省与全国平均水平一致,从20

9、05年各项指标均达到老年型人口类型。与老年人口高速增长相伴而生的是老年人口的高龄化。以80岁及以上人口数占65岁及以上老年总人口数的比率作为高龄化水平,2009年广东省老年人口高龄化水平为20.7%,其中城镇为18.7%,农村为21.5%。纯老年人家庭人口数规模庞大。2009年全省纯老年人家庭人口数有65.4万人,其中69.3%的纯老年人家庭分布在农村;从区域分布上看,珠三角和粤东地区,纯老年人家庭增长快速,珠三角地区由2006年的179993人增加到2009年的276741人,年均增速为11.4%,粤东地区由2006年的86513人增加到2009年的124822人,年均增速为9.6%。(二)

10、近五年广东省老龄化变动情况12005-2009年老年人口规模的变动情况数据表明,近五年(2005-2009年)来,广东省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逐年递增。2005年全省常住人口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680万,占广东省常住人口的7.4%,占全国老年人口的6.8%。2009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上升到769万,占广东省常住人口的8.0%,占全国老年人口的6.8%。5年间,广东老年人口年均增长17.8万人(见表1.1.2和图1.1.1)。表1.1.2: 近五年广东省老龄化变动情况 单位: %项目200520062007200820090-14岁人口比例21.320.520.119.719.365岁及

11、以上人口比例7.47.47.67.98.0老少比34.736.137.840.141.3老年负担系数10.410.310.510.911.0注:各项数据均包括外来人口在内的常住人口.资料来源:广东省统计局网:2009、2008年广东省统计年鉴;2009年广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图1.1.1: 近五年广东省老年人口比例变动情况 资料来源:广东省统计局网:2009、2008年广东省统计年鉴;2009年广东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5年广东省1%人口抽样调杳主要数据公报。22005-2009年老少比的变动情况根据图1.1.2可以看出,2005年,广东省老少比大于30,按照国际标准已

12、经进入老年型国家的行列,且近五年广东省老少比大幅度增长,从2008年开始,老少比超过40。图1.1.2: 近五年广东省老少比的变动情况 资料来源:根据广东省统计局网:2009、2008年广东省统计年鉴;2009年广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5年广东省1%人口抽样调杳主要数据公报推算得到。32005-2009年抚养比变动情况老年人口负担系数(老年人口抚养比)和总负担系数(总抚养比)是衡量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两个重要指标。从图1.1.3可以看出,2005年2009年广东省老年人口抚养比保持在10以上,且呈逐年上涨趋势,即每100个劳动力人口约承担抚养1011个老年人,劳动力人口与老年人口比值

13、为5:1。总抚养比从40.3下降到37.5,下降了2.8个百分点。由此可见,目前广东省正处于人口转变对经济增长的人口红利阶段,“人口机会窗口”开启。但随着人口转变的完成,这种红利终将消失,人口机会窗口将关闭。如何利用低总抚养比的优势加快发展,为将来进一步老龄化做好物质和制度上的准备,将是摆在全省人民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图1.1.3: 广东省老年抚养比变动情况资料来源:根据广东省统计局网:2009、2008年广东省统计年鉴;2009年广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05年广东省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推算得到。(三)广东省老龄事业发展情况1老年人社会保障方面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城

14、乡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由2006年的1972万人增加到2009年的2716万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不断推进,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民由2006年的87.7万人增加到2009的365万,领取养老金人数由2006年的41.7万人增加到2009的110万人。广东省在原农村养老模式的基础上探索出具有广东特色的集体养老模式股份合作制养老模式。这种模式紧紧抓住了农村工业化进程,通过把集体土地资本化操作,将土地非农化的级差收益保留在了集体内部,农民依据土地承包权,享受永久性的股份分红权。城乡居民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参保人数越来越多,老年人医疗保障得到

15、改善。截至2009年底,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4569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达4865万人,参合率达97.5%。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深化,成为困难群众的安全网。2009年城市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数为65581人,比上期增长8.1%,农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数为386686人,比上期增长6.3%。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老年人数为35603人,分数供养的农村五保老年人数为195349人,分别比上期增长30.3%、29.4%(见表1.1.3)。表1.1.3: 2009年享受社会救助老年人基本情况 单位:人,%社会救助指标名称数量上期数据环比增长最低生活保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老年人数65581606688.1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老年人数3866863636756.3农村五保供养集中供养老年人数35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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