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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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市十字门中央商务区横琴片区市政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桥梁工程二标段(海韵桥)项目部2013年10月目 录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11.1事故类型11.2危害程度分析1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13 组织机构与职责14 预防与预警24.1危险源监控24.1.1 监控方式24.1.2 监控方法24.1.3 预防措施24.2预警行动34.2.1预警的条件34.2.2预警信息的发布34.2.3预警行动45 信息报告程序45.1报警系统及程序45.2现场报警方式55.3事故报告内容55.4报告时限66 应急处置66.

2、1 响应分级66.2 响应程序66.2.1应急指挥76.2.2应急行动及现场紧急处置86.2.3资源调配86.2.4 应急避险86.2.5 扩大应急86.3 应急结束96.4 处置措施96.4.1 应急处置次序96.4.2 高坠事故应急处置措施97 应急主要物资与装备保障117.1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与装备数量117.2应急物资设备的管理与维护117.3应急物资设备的使用11 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1.1事故类型高处坠落是建筑施工中五类最常见的伤害之一,在桥梁、隧道、地铁站台、高架轨道交通,深基坑作业

3、中最多见。高处坠落事故是指人由站立的工作面失去平衡,在重力作用下坠下引起的伤害,主要类型有:踏空下跌、滑跌、失稳下跌等。1.2危害程度分析 根据有关资料统计,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及坍塌这五类事故是建筑业最常发生的事故,占总事故的85%以上,其中高处坠落事故占35%左右。可见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频率很高,其事故发生的频率是这五类事故中最严重的,。高处坠落是非常严重的安全事故,高处作业工一般存在作业人员多、立体交叉多、面积大、时间周期长、材料设备投入大等特点,如果发生深基坑高坠事故,往往会造成相当严重的后果。具体表现为:1、人员伤亡惨重。高处坠落对人体会造出手足骨折,颅脑损伤,颈椎腰椎

4、骨折错位,胸部骨折、出血、休克、死亡等危害。2、经济损失大。高处坠落事故会造成停工停产,拖延工期,财产损失。并会引起抢救医疗费用,事故现场维护、清理、恢复、事故经济赔偿等经济损失。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范,预防为主”的原则。2、坚持“先救人后救物,优先保护人和优先保护环境”的原则。3、坚持“统一领导,紧急处置,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协调一致、消除危险”的原则。4、坚持“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3 组织机构与职责本预案是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市十字门中央商务区横琴片区市政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桥梁工程二标段(海韵桥)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的

5、子预案,本应急预案的组织机构与职责详见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市十字门中央商务区横琴片区市政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桥梁工程二标段(海韵桥)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的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4 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4.1.1 监控方式项目部要严格掌握事故现场易发生高处坠落的危险源并定期对此类危险源进行辨识,根据危害程度制定预防措施,并对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公示。对高处作业,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作业旁站,及时制止三违行为。4.1.2 监控方法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有导致可能出现高处坠落不安全现象,必须对此进行制止,对一些安全设施出现损坏,缺失的要进

6、行补救,对不听劝告的要坚决进行停工。在接到强风警报、大暴雨预报、大雾预报时要及时对施工作业作出调整,停止登高作业,并做好预案应急响应的前期准备。 4.1.3 预防措施一、对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在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高空坠落伤亡事故多发生在外脚手架施工、运用吊篮进行外墙施工、在建筑物临边作业、在孔洞边作业,为了避免高空坠落事故发生,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预防。(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面进行操作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帽的下额带,以防止发生高空坠落事故时,帽飞人落。同时,施工人员所戴的安全帽必须是符合现行规范安全帽及其试验方法的要求。(2)所有在2米以上无防护措施且有坠落危险的施工作业必须带好

7、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施工人员所使用的安全带必须符合规范安全带检验方法的要求。(3)在主体工程施工阶段,必须在建筑物四周搭设钢管脚手架进行立面防护,脚手架体的立面及水平面必须采用密目网和水平网进行防护,所使用的密目网和水平网必须符合现行规范安全网检验方法的要求。(4)在水平构件上预留20CM150CM的洞口,必须采用硬质板材进行防护;超过150CM及其以上洞口,在洞口四周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栏,高度不得低于1.1M,并在洞口下设置水平网进行防护。(5)电梯井口必须安装固定的安全防护栏。(6)楼梯口在分层施工阶段时必须用钢管搭设临时防护栏杆,顶层楼梯口施工完成后必须设置防护栏杆。(7)外防护脚

8、手架必须高出施工作业面1.2米以上,对于高层框架结构的外防护脚手架,在施工作业面四周应搭设两道护身栏。(8)高处作业人员衣着灵便,不准穿带钉易滑鞋进行操作。(9)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检,凡经医生诊断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10)高处作业的各种机械操作人员、架子工等,必须取得有效操作合格证,对这类人员要建立档案进行管理。二、建立旁站检查制度项目部所属各作业队各设置一名专职安全员专管高处作业施工,对高处作业的施工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控并指导施工;项目部安检工程师以及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对高处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的使用状态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能进行高处作业的施工

9、。现场施工员要对施工过程中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监控、旁站,及时制止三违现象。高处作业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安全隐患、三违现象,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要迅速将情况上报到各作业队技术主管和项目部。4.2预警行动4.2.1预警的条件施工现场任何人只要发现安全隐患、三违现象应立即制止并要求整改,如出现有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时应立即实施预警。4.2.2预警信息的发布施工现场任何人只要发现高处作业安全隐患、三违现象如出现有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等险情后,都要立即以快捷的方式,如运用固定电话、手机或口头等形式发出警报,并通知项目负责人、安质人员和现场所有施工作业人员组织整改或避险。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接到

10、事故预警后,应立即调查了解情况,对接到一般伤害事故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后,立即启动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同时,针对可能出现死亡或重伤1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后,由项目负责人上报分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请求启动分公司应急救援预案。4.2.3预警行动(1)项目负责人、安质人员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组织现场作业人员避险,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采取办法切断“事故危险源”,密切关注事态发展状态和趋势,同时针对可能出现死亡或重伤1人及以上的事故,由项目负责人上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请求启动分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项目部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2)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事故险情,

11、制定事故灾害防治方案,明确防范的对象、范围,提出防治措施,确定防治责任人。(3)事故险情有可能涉及伤害到周边群众和社区时,经公司或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核实后,由项目部派专人分头立即向周边群众和社区通告,并向当地政府以电话方式报警,以便做好人员疏散避险。(4)对可能引起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险情,经分公司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核实后,应当在发现险情后1小时内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5 信息报告程序5.1报警系统及程序事故发生后或有可能发生事故时,目击者有责任和义务立即报告施工现场负责人。施工现场负责人调查掌握情况后,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对可能发生人员伤害及以上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立即启

12、动本项目部现场应急预案实施自救,并通报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部副总指挥长、各成员部门以及应急工作组负责人。针对可能出现死亡或重伤1人及以上的事故,由项目负责人上报分公司、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3)报警网络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信息中心分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项目建设单位业主代表项目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发现人箭头说明:主报告支报告图02 事件信息报告流程图 (4)对于项目部出现或有可能出现的人员死亡1-2人,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级及以上级别安全事故,或项目部的应急救援资源无法满足救援需要时,或事故有可能涉及到外

13、单位的人员、设施的安全时,可在报告上级单位、相关单位的同时,直接向当地政府及其部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报告请求救援。直接向当地政府及其部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请求救援。5.2现场报警方式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及周围群众采用口头、喇叭等报警方式。对上级单位和当地政府、供电部门、外部救援机构采用固定值班电话、手机、传真等报警方式。施工现场发生火灾事故时,同时拨打火警电话:119。事故现场如有人员伤亡时,同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施工现场以电话方式报告后,随后用书面材料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告分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具体见各级应急组织主要成员及通信联络表)。5.3事故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

14、类别、简要经过、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单位名称,事故现场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项目和事故险情发展事态、控制情况,紧急抢险救援情况;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分析;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5.4报告时限事故发生后,对发生人员死亡或重伤1人及以上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半小时之内由项目负责人向分公司应急指挥救援中心报告。同时,根据事故中伤亡人员人数和可能造成的损失,按照当地政府要求分别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当地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等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类别、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事故简要经过和采取控制措施情况做出报告。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6 应急处置6.1 响应分级按照生产安全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严重程度,应急响应分为级响应、级响应、级响应。启动级响应:可能发生人员重伤及以上级别生产安全事故,所在项目部要立即启动本项目部现场专项应急预案和项目部综合应急预案;启动级响应:可能发生人员死亡1-2人,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一般及以上事故,立即启动分公司应急预案,按分公司应急救援预案执行;启动级响应:死亡3-9人的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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