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临安市锦桥吴越街南侧保障房项目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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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 临安市锦桥吴越街南侧保障房项目建设单位: 临安市城镇化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049号2017年8月临安市锦桥吴越街南侧保障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目 录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及相关规划情况93环境质量状况184评价适用标准215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56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337环境影响分析348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439结论与建议45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附图2:建设项目周围概况及噪声监测布点示意图附图3: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4: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5:项

2、目所在地水功能区划图附件:1、环评确认书2、法人承诺书3、授权委托书4、真实性承诺书5、营业执照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附表:附表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临安市锦桥吴越街南侧保障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临安市锦桥吴越街南侧保障房项目建设单位临安市城镇化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余文杰联系人阮凯通讯地址临安市锦城街道吴越山庄103幢营1-3联系电话18758078650传真/邮政编码311399建设地点临安市锦城街道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K7010房地产开发经营用地面积(平方米)23663绿化率30%总投资(万元)23892.7其中:环保投资(万

3、元)1095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4.58%评价经费(万元)/建成日期2019.51.1 项目由来及特点住房问题作为人的最基本的生活需求,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事难事之一。因此,建设危房改造拆迁安置保障住房,满足危房改造户及被拆迁人的基本住房需求,既关系到千家万户拆迁居民的切身利益,也是人民政府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所在。建设拆迁安置住房,让符合条件的被拆迁人住得上经济、实用的危房改造拆迁安置住房,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体现社会公平,对于建设和谐临安具有重要意义。 项目总用地面积236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258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232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25

4、5平方米。项目容积率2.21,建筑密度23.7%,绿地率30%,总户数374户,场地内机动车停车位共477个,其中地上52个,地下425个。项目分为东西两个地块。西区块用地面积137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76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30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717平方米。总户数240户,场地内机动车停车位共257个,其中地上28个,地下229个。东区块用地面积987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82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28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538平方米。总户数134户,场地内机动车停车位共220个,其中地上24个,地下196个。根据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

5、010)4.1.2 新建住宅楼内不宜设置饮食业单位;现有住宅楼内不宜新设置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业单位;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8号)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含以居民居住为主的商住楼)内新建产生噪声、油烟、烟尘、异味的饮食、娱乐服务经营项目,但规划作为饮食、娱乐服务用房的除外;浙江省餐饮油烟管理暂行办法(浙环发【2015】8号)中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规划为饮食服务用房的除外)新建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场所。因此,项目东西两侧区块沿锦桥路设置的商业及配套用房投产后不得引入餐饮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该建

6、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令44号,2017.9.1)确定本项目为“三十六房地产 106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等”中的“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本项目总建筑面积72584平方米,因此对照分类管理名录,确定本项目编制级别为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临安市城镇化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即组织有关人员赴现场进行踏勘、对周围环境进行了调查,并收集有关资料,在此基础上根据相关技术导则和规范要求,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呈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1.2 编制依据1.2.1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

7、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6.27修正,2018.1.1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1.2.2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及文件(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2)国务院国发201135号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2011.10.17;(3)国务院国发201142号关于印发国

8、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2011.12.15;(4)国务院国办发201033号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2010.5.11;(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2017.9.1);(6)国发20163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7)国发20133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8)国发20151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9)环环评2016150号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1.2.3 地方有关环保法规及文件(1)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修正

9、)(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88号,2014.3.13);(2)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21号,2014.3.13);(3)浙江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72号,2010.7.1);(4)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0976号,2009.10.29);(5)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5.30修正);(6)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3.12.19修正);(7)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12.19修正);(8)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的批复(浙政函201571号,2

10、015.6.29);(9)关于印发的通知(2011.12.23);(10)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浙环发200977号,2009.10.29);(11)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210号,2012.2.24);(12)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1426号,2014.4.30);(13)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清单(2015年本)及设区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重污染、高环境风险以及严重

11、影响生态的建设项目清单(2015年本)的通知(浙环发201538号);(14)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3月1日开始实施;(15)【文化部关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贯彻执行中若干问题的意见】(文市发200631号);(16)浙江省餐饮油烟管理暂行办法,浙环发【2015】8号;(17)临安市环境功能区划,2015.10。1.2.4 相关导则及技术规范(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国家环保部;(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国家环保部;(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原国家环保总局;(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12、HJ2.4-2009,国家环保部;(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国家环保部;(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国家环保部;(7)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原浙江省环境保护局,2005.4;(8)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环境保护部;(9)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国家环保部。1.3 项目内容及规模1.3.1 项目内容项目名称:临安市锦桥吴越街南侧保障房项目。建设项目:新建。建设单位:临安市城镇化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临安市锦城街道,北面为吴越街,隔吴越街为在建小

13、区;南面为自然山体;西邻锦溪,隔锦溪为锦绣山水苑;东面为山体。总 投 资:23892.7万元。项目建设内容:住宅、会所、商业及配套公建(社区服务用房、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经营用房等)及地下室等。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36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258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232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0255平方米。项目容积率2.21,建筑密度23.7%,绿地率30%,总户数374户,场地内机动车停车位共477个,其中地上52个,地下425个。项目分为东西两个地块。西区块用地面积137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76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30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717平

14、方米。总户数240户,场地内机动车停车位共257个,其中地上28个,地下229个。东区块用地面积987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82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28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538平方米。总户数134户,场地内机动车停车位共220个,其中地上24个,地下196个。本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及功能布置如下表所示。表1.3-1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序号名称单位西地块东地块合计1总用地面积m2137909873236632总建筑面积m244762278227258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m2330451928452329其中住宅m2317001862450324配套商业m2437388825物业管理用房m29958157物业经营用房m214663209社区服务用房m212067187会所m2375/375其余配套用房m216884252地下建筑面积m2117178538202553容积率-2.401.962.214建筑密度%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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