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队交通事故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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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陕西 XXXXXXX 有限公司2014 年 4 月 1 日一、 目的 为及时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减少公司及驾乘人员损失,明确相互责任,正确实施奖罚,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J 本办法适用于 XXXXXX 有限公司所有运输车辆和公务车辆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凡是公司、车队录用的所有员工(含临时工) ,均适用本规定。3、权责单位(1)安技部负责本规定的制定、修改、和起草工作:(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的审核、修改、废止和核准工作四、处理依据1 、本办法制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2、交警部门出

2、具的 道路事故责任认定书 和各级中国人民法院出具的事故民事裁定书(调解书) 。五、交通事故的分类(一)事故分类1、轻微事故:一次造成轻伤人,或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 500 元,非机动车不足 200 元;2、一般事故:一次造成重伤人,或者轻伤人以上,财产损失不足 1000 至 1.5 万元;3、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人,或者重伤人以上人以下,财产损失 1.5 万元以上不足万元;4、特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人以上,重伤0 人以上或者死亡人重伤人以上,或者死亡人同时重伤J人以上,财产损失万元以上的事故。(二) 、交通事故损失1、直接损失:交通事故后产生的车辆及损坏设施的维修、赔付费用及处理事故所产

3、生的其他经认可的费用;2、间接损失:保险公司免赔部分或保险公司赔偿后公司为该事故额外支出部分(包括处理事故人员差旅费、停车费、对方家属食宿费、以及其他保险公司不予支付的费用)。(三) 、发生交通事故无责任的,免于责任承担;有责任的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承担相应损失。(四) 、出私车者(不含公司批准) 、未备案的干部和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公司概不负责,一切后果自己承担。六、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1、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设置警示标志。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员应立即抢救伤员,并立即向所在车队队长详细、如实报告其事故发生 时间、地点及人身

4、伤亡、车辆损坏等情况,否则后果自负。2、安技部接到车辆驾驶员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大致损失及人员伤亡情况,决定下列行为:J(1)授权车辆驾驶员立即向交警、保险公司报案并现场处理。(2)告知驾驶员妥善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说明该事故由谁来报案、报保险公司及现场处理。七、 法律责任:1、在交通事故中,涉及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法律责任,由肇事人承担。2、因饮酒、醉酒引发的交通事故(包括刑拘、罚款)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肇事人承担,同时公司还将视情况另行予以处罚。8、经济赔偿责任:(一)损失责任承担及责任赔偿1、对肇事人的经济赔偿,公司实行“以责论处”的基本原则。对于事故处理费用超出 1 万元的重、特大人

5、身损害、财产损失事故由肇事人书面申请,由安技部审核后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定。2、对当事人给公司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依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责任认定书或私了协议书 ,个人承担赔偿比例为,全责 100%、主责 70%、同责 50%、次责 30%,即:个人赔偿金额=责任比例*(事故总费用-交强险赔付额) 。3、肇事人无责任且损失由肇事另一方全额赔偿的交通J事故,安技部只做事故登记并将案卷存档处理,不对当事人作出罚款。4、肇事人虽无责任,但造成车辆、设备、承运物损失且无法追回的,肇事人承担事故所产生总费用的 50%。5、经队长或安技部批准,同意事故由肇事人私下处理的轻微事故或一般性事故,车队、公司无

6、事故费用支出的,只做事故案卷存档处理。6、属肇事行为人单方过失肇事行为,可参照肇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处理。7、因机械故障而引发的交通肇事,由公司组成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鉴定后做出相应处理。8、因肇事人对肇事现场保护不利,致使无法确认事故责任的,以肇事人承担该事故全部责任处理。9、 对已提起民事诉讼(包括刑事附带民事)或公司决定提起民事诉讼的交通事故,依据法院审理结果,参照第 2 款中规定处理。10、 涉及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11、经队长批准,肇事人私下处理且无财务费用的事故及肇事人无任何责任,无财务事故费用记录的交通事故,个人安全工资及年终安全奖均不受影响。12、凡事故肇事

7、人承担同等以上(包括同等责任)责任的,扣除当月安全工资和全年年终奖。J13、对交警部门不出具责任认定,且经双方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均按肇事人承担主要责任处理。当事人有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或虽有违法行为但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事故责任。 (二) 、发生理赔事故无损失的责任承担与处罚公司依据责任划分,对有责但经保险索赔、追偿,无经济损失,按当事人所负责任进行处罚。 1、负全部责任者,按事故总损失额的 20%予以罚款处罚; 2、负主要责任者,按事故总损失额的 15%予以罚款处罚; 3、负同等责任者,按事故总损失额的 10%予以罚款处罚; 4、负次

8、要责任者,按事故总损失额的 5%予以罚款处罚。九、安技部事故认定原则当事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当推定为全部责任: 1、逃逸或者故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2、当事人有条件报案而未及时报案,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 J 3、当事人对交通事故隐瞒不报或者擅自私了,致使单位造成损失的; 4、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造成事故的; 5、驾驶员酒后驾驶造成事故的。 6、私自将车辆交给其他驾驶员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按同等责任认定。 7、私自出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8、怂恿、迫使驾驶员违法驾驶(驾驶员已提出抗辩无效) ,怂恿、迫使者负全部责任,当事驾驶员不负事故责任。9、

9、 属不可抗力自然因素造成的事故,驾驶员不负事故责任。 十、事故现场处理与施救1、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人立即停车,和随车人员一起保护现场。根据新交通法规定,无人员伤亡且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无异议的,可达成书面协议私了,但我方承担赔偿责任的须报安技部和保险公司同意才能撤离现场;当事人对事故成因和赔偿责任有异议的,应立即向安技部汇报,并迅速报警。私了协议内容包括当事人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及车牌号码、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车辆行驶方向、撞击部位,明确各方的责任和赔偿办法、方式、数额,由安技部整理、汇总后留存复印J件存档。 2、造成人员伤亡的,驾驶员应立即抢救伤者(移动时需用物品标明位置

10、)和保护财产,必要时搜寻目击证人,同时向安技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公安机关)报案;配合公安机关勘察现场,对事故现场图予以确认。 3、安技部按公司事故处理程序组织人员赴现场进行救援处理,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事故现场善后工作。有员工伤亡的,立即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十一、立案处理 1、事故立案后,安技部负责人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处理事故,联系保险公司和公安机关指定的物价部门对损失进行评估。2、当事人在事故发生 3 日内填写事故经过报安技部备案3、肇事车辆维修时,安技部要派专人负责监修,若保险公司估损有漏项时,监修人应通知维修厂停止维修,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追加维修项目。 4、 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调

11、解时间为 10 天,接到调解通知后,安技部要及时到现场处理,规定时间未达成调解协议的,接到调解终结书 2 日内,将事故调解结果报总公司处理。 J 5 、保险索赔、事故结案后,安技部将相关资料票据统一整理,交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十二、责任认定 1、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2 、当事人的责任认定以公安机关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3、不属公安机关立案的交通事故,车队安技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当事人违法行为与事故存在的因果关系认定当事人责任。 4 、肇事责任人(驾驶员)应承担的责任:十三、安技部处罚原则1、安技部根据事故成因、责任和损失,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2 、事故结案 5 日内,当事人持道路交通事故处罚书到车队财务部上交赔款,财务收款出具收款收据返回安技部。安技部将道路交通事故处罚书进行备案存档。3、当事人对处罚有异议的应当向车队长提出复议,并填写道路交通事故处罚复议表逐级报批,批复后由车队长具体实施。J4、当事人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 本办法自 2014 年 4 月 1 日开始执行。本办法实施前已发生的交通事故,对肇事人未做处罚的,可参照本办法对肇事人进行追偿。陕西 XXXXXX 有限公司2014 年 4 月 1 日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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