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内蒙古犯罪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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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收集整理 仅供参考学习浅析内蒙古地区青少年犯罪问题摘要:青少年犯罪问题一直被刑法理论界关注和热议,也是实务界重要且重视的方面。对该问题的研究已经较为广泛和深入,有许多观点已然在法律人中达成共识,诸如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对策等。但凡有关“道德、法律、教育”的原因分析,“政府、社会、学校、家庭”的责任厘清和“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等。关键字:青少年 犯罪 原因 认真思考和探讨青少年犯罪问题,并提出相应的预防和治理对策,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对家庭的和睦稳固、学校的宁静、社会的稳定,都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笔者就本区近三年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点、原因及对策提出以下看法。文档来自于网络

2、搜索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成逐年上升趋势,位居刑事犯罪的首位,早已引起家庭、学校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不安,亦成为严峻的社会问题之一。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一、近三年我区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及特点:2001年至2003年,我区检察机关共向法院提起公诉的案件1434件2092人,其中青少年犯罪案件201人,占公诉案件总人数的10.4%.而且,在校学生犯罪的幅度逐年增加,犯罪人年龄下降,团伙犯罪、暴力犯罪趋多,作案手段成人化,危害结果持续升级,较前些年,近三年的青少年犯罪,从犯罪年龄、群体组合、作案方式、作案手段等方面,有以下六个方面的特点: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一)犯罪年龄日趋低龄化。三年前,青少年犯罪的平均

3、年龄为17.4岁左右,近三年,青少年犯罪的平均年龄却只有15.8岁,有少数参与抢劫、绑架等暴力犯罪的只有14岁。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二)在校学生犯罪人数大幅增加。近三年来,一些中学(特别是乡村中学)的日常管理较为松懈,与学生家长沟通联系少,学生旷课、迟到、早退被其编造的理由所掩盖,形成了学校、家长对学生管理的“盲区”,学生本身养成了自由散漫的习惯,加之受到一些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而身旁又无人提醒,缺乏约束和正确的引导,最终导致步入歧途。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三)结伙犯罪案件增多。在青少年犯罪案件当中,共同犯罪的案件达到2/3,占审结罪犯人数的58%.青少年往往喜欢三五成群,容易形成“小团体”,

4、而只要团体中一人有犯罪的意识,就容易相互影响,进而形成共同犯罪。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四)暴力犯罪、抢劫犯罪的比例高居首位。近三年来的青少年犯罪案件当中,抢劫等暴力犯罪占45%,盗窃案件占33.5%,其他的案件只占21.5%.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五)作案方式“成人化”。青少年犯罪以往多属偶发性,作案前很少进行密谋。而近几年来,大部分的青少年实施作案前均有严密策划、细致分工,并订立反侦查审讯的共守同盟。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六)作案的凶残程度、危害结果严重化。一些青少年作案时胆大妄为,不计后果,模仿电影、电视剧中的一些情节,作案手段愈来愈凶残,经常持械抢劫,伤害被害人,个别青少年杀人抢劫后,毁尸灭迹

5、,企图逃避法律的制裁。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二、造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根据分析我去近几年起诉案件的情况,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主要表现有以下几方面:(一)、青少年犯罪自身原因 (1)、青少年犯罪自身原因的概念青少年犯罪,必须具备一定的自身条件,只有具备这些条件,外部诱因方能诱发犯罪,这些共性条件才是青少年犯罪的根本原因,对这些条件进行分条分析。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2)、青少年犯罪自身原因的内容青少年犯罪自身原因的内容包括生理条件和心理条件。通说认为,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也即行为人认知自己行为性质和后果,并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本人认为,“刑事

6、责任能力”以“刑事行为能力”为基础,通说揭示的仅是“刑事行为”构成的主观心理条件,并未揭示“刑事行为”构成的客观物质条件。自然人刑事行为能力的构成要件应当包括犯罪的两个“内部条件”:生理条件和心理条件。这两个条件既是自然人刑事行为能力的构成要件,也是判定自然人是否具备刑事行为能力和刑事责任能力的根本依据。现就这两个条件展开论述。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1.犯罪的生理条件是自然人具备犯罪行为能力的物质基础,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进行暴力型犯罪所必须的力量条件,即产生力量的以下物质条件:达到一定量积累的身高和体重、发育到一定程度的四肢。其中,进行性犯罪还必须具备已具有性交需求和性交能力的生殖器官(以初次遗精

7、为标准);二是进行智力型犯罪所必须的智力条件,即发育到一定程度的大脑。犯罪的生理条件具有一定相对性,如:一名十四周岁的男孩对一名十周岁的儿童实施抢劫时一般具有生理条件(十岁男孩的体格较十四岁男孩强壮除外);一名十四周岁的男孩对一名同龄男孩实施抢劫时是否具有生理条件难以判明;一名十四周岁的男孩对一名十七周的男孩实施抢劫时则一般不具有生理条件(十四岁男孩的体格较十七岁男孩强壮除外);男孩抢劫女孩时是否具有生理条件则更为复杂。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2.犯罪的心理条件是指行为人具备相当的认知能力和控制能力。认知能力,既是对行为侵害结果的认知,也是对法律后果的概括认知;控制能力是决定自己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

8、行为的能力。小孩将同伴推进水池,不知道同伴会被淹死,更不知道自己会被“公安叔叔抓起来”,其不具备犯罪心理条件;如果知道同伴会被淹死,也知道自己会被“公安叔叔抓起来”,则具备了一定犯罪心理条件;如果知道“会被公安叔叔枪毙”,则具备完全的犯罪心理条件。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前述案例引起本人对犯罪动因(动机)的思考。对前述案例再做一假设:该小孩将同伴推进水池仅为嬉戏,更说明了其不具备犯罪的心理条件;如果是为了报复曾经的一拳之仇,则说明了其积极追求行为后果,罪质较重。犯罪动因是犯罪所欲获得的心理需求,每个犯罪行为皆有动因(精神病人为无动因行为时不认为是犯罪),所有动因旨在满足某种心理需求,或拥有财富,或发

9、泄仇恨和愤怒,或获取身心愉悦,不一而足。当内心的阻却和刑法的威慑都不能消除这一需求,且无其他途径获得满足,或虽有其他途径而不愿选择时,强烈的心理需求必然支配人作出犯罪行为。每个人都具有心理需求,有的选择合法方式来满足,有的选择违法行为来满足,也有的选择犯罪来满足。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二)、不良的社会环境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直接原因。青少年正处在身心发育成长的特殊时期,在许多青少年身上都不同程度地表现出一些心理发展的不成熟特性,人生观、道德观、法制观都处于未成型的阶段,辨别是非的能力底,自控能力较差,一旦受到外界环境或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或被人拉拢诱骗,就会走上犯罪歧途。加之社会上存在的诸多丑恶现

10、象,如卖淫、嫖娼、赌博、吸毒、黄色网站等,已在青少年中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使他们改变了人生的价值观。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三)、不当的家庭教育和家庭环境是造成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家庭教育是一切教育的起点,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其言行举止对孩子的成长起着重要作用,一些家长教育孩子时缺乏正确的方法,不是娇惯溺爱、纵容包庇,就是管教严厉、打骂、责备,给孩子幼小的心灵造成极大伤害。还有一些不良家庭习惯和恶劣的家庭环境,也是直接或间接导致青少年走上犯罪歧途的因素。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四)、学校教育存在忽视对学生法制观、道德观教育的倾向。(1)、学校教育是青少年踏入社会的第一步,某些学校只注重应试教育,

11、不注重素质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只注重灌输课本知识,不注重加强培养学生的是非辨别能力和适应社会的自我防范意识。对教育方法,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24条规定“学校应针对未成年人不同时期的生理、心理特点,介绍良好的教育方法”,在实际中,有的学校对学习较差的学生的教育方法,存在不少问题:其一,对教育落后生的责任感不强,缺乏自责意识,缺乏提高“差生”素质的热情,甚至设立所谓的“尖子班”和“渣子班”,对“渣子班”的学生放任管理,严重地挫伤了学生的自尊心和上进心。其二,教育思想没有完全转变。尽管一再强调“素质教育”,但由于长期受到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影响,不少学校对成绩差的学生以劝其退学、转学、开除等方法把

12、学生拒之门外,结果,有些学生只好在社会上游荡,一旦受到诱惑,便走上了犯罪道路。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2)、学校只注重课本教育,忽略了法制教育。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七条规定“学校应将预防犯罪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结合常见多发的未成年人犯罪,对不同年龄的未成年人进行有针对性地预防教育”。据调查,目前大部分中学没有开设法律课,即使有的学校开设了,也大多流于形式,学生没有真正学到相关的法律知识。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日益增多,其中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法制意识淡薄,许多青少年正是因为不知法、不懂法、不畏法才走上了以身试法之路。因此只有加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文档来自于网络

13、搜索三、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一)加强社会环境的管理,创造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重点解决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1、加大力度治理青少年容易涉足的文化娱乐环境。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已成为当务之急。近几年,在净化社会环境方面以做了大量的工作,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在学校附近开办营业性质的歌舞厅、电子游戏场所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暴力、色情、赌博、恐怖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电子出版物”。但是,在如何加强科学、规范的管理方面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笔者认为在加强

14、执法管理力度,为青少年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这个问题上应采取以下对策:第一、要严格审核文化娱乐场所的开办,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或违反规定的娱乐场所;第二、对持证经营的娱乐场所要组织经常性和突击性检查,特别对那些销售、播放黄色音像、淫秽读物的摊点、厅室、网吧进行认真检查,违规者给予取缔。第三、依靠巡警和地区治保等力量,加强对娱乐场所和游戏机房外围的巡逻,适当控制青少年进入电子游戏室、录像室、歌舞厅、网吧等场所,同时为青少年多提供一些健康的活动场所。第四、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扫黄”的方针,严厉打击和坚决取缔制黄、贩黄的犯罪活动,杜绝黄源,达到净化社会环境的目的。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15、2、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重视失足、回归青少年的帮教。社会生活环境的变化,对青少年的心理会产生较大影响,青少年犯罪有主观的因素,也有客观的因素,无论出于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原因,让每个失足青少年能认识到其自身犯罪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对其处罚是为了挽救,迷途知返才是社会的未来。因此,对青少年刑释人员的社会观念有待正确的培养,这就需要有关舆论界、教育界加以适当引导。另一方面,社会上对这些人不应歧视,使青少年既能感到社会对他们的关爱和宽容,又能感到社会对他们的鞭策和压力。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二)加强家庭、学校和社会的综合教育,使更多的青少年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预防青少年犯罪作为整个社会的系

16、统工程,家庭、学校、社会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在所有的预防措施中,家庭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具有其它方面所不具有的特点和优势。家庭作为整个社会的细胞,对青少年健康成长至关重要。笔者认为对于家庭预防青少年犯罪来说,应当重点解决三方面的问题:一是善于发现孩子犯罪的早期征兆。青少年犯罪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犯罪征兆是这种变化的外在表现。如果家长能够知晓具体征兆的表现形式,善于早期观察,就在预防犯罪中掌握了主动,为采取针对性的早期教育提供了条件。二是着力提高孩子自我保护的能力。现在的孩子特别是城市中,大部分是独生子女家庭,孩子既是“小皇帝”,又是典型的弱者群体,极易受到外界的侵害,但家长不可能时时处处都盯着孩子,更不可能一辈子跟在孩子身边,因此,预防孩子犯罪还应当树立和提高孩子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而这需要家长长期有意识的教育和培养。要将家长的保护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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