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科学技术局责任清单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11733567 上传时间:2017-10-14 格式:DOC 页数:16 大小:10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海宁市科学技术局责任清单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海宁市科学技术局责任清单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海宁市科学技术局责任清单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海宁市科学技术局责任清单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海宁市科学技术局责任清单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海宁市科学技术局责任清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海宁市科学技术局责任清单(1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海宁市科学技术局责任清单一、部门职责部门名称:海宁市科学技术局(市地震局)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知识产权和防震减灾工作规划及相关政策。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嘉兴市关于科技、知识产权和防震减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科技、知识产权和防震减灾方面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和实施科技促进工业、农业、社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和措施。牵头拟订科技、知识产权和防震减灾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提出计划项目指南。牵头拟订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的政策和措施。承担市科技进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

2、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全市科技进步与科技创新。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项目指南。指导市政府有关部门与各镇(街道)的科技工作。指导市政府有关部门与各镇(街道)的知识产权和防震减灾工作。拟订工业科技、产学研合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项目指南。2牵头拟订全市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科技发展计划;指导市政府有关部门与各镇(街道)的科技、知识产权和防震减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科教兴市和知识产权战略,推动全市科技进步与科技创新。负责推进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各镇(街道)、部

3、门的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和科技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承担科技等各项专项资金的配置使用和监督管理,以及本级部门经费预决算、综合统计工作。3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等各项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会同财政、经信等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承担科技成果管理、科技进步奖励、先进科技工作者评审等工作。牵头开展本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评审、招标、中期评估、结题验收与绩效考评等管理工作,牵头组织推荐上级科技计划项目。负责科技申报系统的管理。推荐

4、上级各类农业与社会发展科技项目,并组织实施。承担各级专利试点示范企业培育、管理工作和专利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的申报工作。4负责全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审核推荐上级科技进步奖和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的审核、登记、引进和推广工作。承担上级各类工业科技项目推荐,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与管理工作。5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与管理工作;指导创新平台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指导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的培育和管理,以及各级企业(行业)高新技术研发中心、科技创新平台载体和孵化器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科技投融资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技

5、术市场、科技中介机构、民营科技机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科学技术宣传普及工作。6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科技投融资体系建设工作;指导技术市场、科技中介机构、民营科技机构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承担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承担规范专利管理基本秩序的责任。7负责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承担规范专利管理基本秩序的责任;负责全市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专利代理等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承担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专利代理等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专利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市防震减灾的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市地震应急预案。

6、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地震灾害综合防御、地震应急救援工作。8 负责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的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重大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要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求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科技扶贫工作。9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科技扶贫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牵头开展科技宣传工作。10 负责对科普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 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防震减灾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组织开展全市科技合作与交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科技合作的相关政策。11负责全市科技合作与交流综合管理。承担与高等院校、

7、科研院所科技合作的联系与技术引进工作,促进联合攻关和工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12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部门名称:海宁市科学技术局(市地震局)序号管理事项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相关依据 案例市科技局负责对农业项目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市农经局负责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推广工作。1农业技术推广市水利局负责指导农田水利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推广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号、2012 年 8月 3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农场主陆某 2001 年以来一直在外地从事经商活动。2014 年 1月,从本村农户中流转农田 200余亩

8、、山地 50 多亩、鱼塘 5 亩。计划在农田种植水稻、蔬菜、西瓜等作物、在山地种植桃、梨,并养殖金华两头乌 30 余头,饲料以青饲料为主。因新从事农业产业,陆某要求有关部门予以技术指导。为大力扶植家庭农场发展,市农经局将相关实用技术和农业新品种,列入年度重点农业技术推广项目;派出水稻、蔬菜、水果栽培、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植物保护等方面技术人员对农场主和工人们分别开展相关农业技术培训,并进行手把手的技术指导。同时,市水利局技术人员对农场内的农田水利建设、水土保持进行技术指导和帮助;市科技局将上述农业技术项目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是否纳入海宁市农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监督项目运营和科技成果转

9、化应用。市科技局负责组织科研力量开展防治技术科研攻关,统一协调、解决检测技术、药物、疫苗应用中的科技问题。市卫生局负责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市经信局组织协调各电信运营企业为应急处理提供通信保障。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 376号)2014 年,针对埃博拉疫情不断发展,我省成立了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立卫生部门牵头的办公室,根据我省工作实际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部门分工工作方案,各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序号管理事项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相关依据 案例市教育局负责外国来市留学生的

10、疫情监测工作;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视情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防护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关注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协助部门依法追查病人和密切接触者、落实强制隔离措施;加强网上巡查,依法处置各类有害信息,打击构成违法犯罪的网络传谣行为。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工具一旦出现病例时的应急处置,负责疫情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的运送;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做好疫点的公路、水路交通管理工作。市商务局负责境外海宁企业和工作人员联系,做好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疫情防范工作,发现相关情况第一时间通报相关部门;负责做好参加外经贸活动人员的

11、宣传、登记工作;负责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和调运。市文体局负责建立重大体育赛事的报告制度,做好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疫情处置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市旅游局负责部署旅游业防控措施,视情发布赴疫区旅行提示和警告;负责旅游团队及人员的宣传、登记工作,协助追踪病人和密切接触序号管理事项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相关依据 案例者;及时通过各种渠道收集世界旅游组织和主要旅游区的相关信息。市侨办负责涉侨事务沟通联系,协调我市境外输入传染病应急处理的涉外事务。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部门名称:海宁市科学技术局(市地震局)(一)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监管(二)市级科技研发中心事项监管(三)市级科技企业

12、孵化载体监管(四)专利示范企业监管(一)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事项监管单位名称:海宁市科学技术局(市地震局) (公章)为切实改变“重立项、轻监管”的管理模式,完善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监管,特制定如下监管制度:一、监督检查对象由财政资金支持的海宁市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的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二、监督检查内容为规范全市科技计划项目与经费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增强科技的持续创新能力,根据海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海宁市科技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进行监督检查。(一)经费管理使用和账务处理情况。项目承担单位经费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自筹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预算调整是否符合规定,有无

13、与项目实施无关的不合理支出。(二)实施进展情况。实施单位是否严格按照项目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规定开展研发和成果转化,实际实施进度情况、指标完成情况,关键技术研发进度是否按计划执行,项目是否按要求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是否按计划完成项目任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三)实施绩效情况。项目实施有无取得关键技术突破,有无获得重大标志性技术成果。新产品开发、市场拓展、人才队伍培养、经济效益提升等情况。三、监督检查方式和指标市科技局组织对所主管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协调。列入检查对象的项目若仍在项目执行期的,每年检查至少一次。四、监督检查程序(一)抽查检查。采取项目承担单位自查自纠、组织进行实地抽查相结

14、合的方式。自查自纠要求项目承担单位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认真自查,发现存在的问题,自行进行整改。科技管理部门对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情况赴实地进行检查,核查项目实施进展、管理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对存在问题的项目,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二)中期检查。项目承担单位主动进行项目中期执行情况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填报提交科技管理部门。(三)项目结题验收。实行合同制管理的科技计划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在完成计划合同任务后做好项目验收的准备工作,编制项目决算,由市科技局组织进行验收。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由技术专家对项目实施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15、。由验收专家组判定项目结题验收结果。验收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和结题四种。五、监督检查措施及处理采取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构建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对项目实施存在问题的,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及时整改,不适宜继续实施的项目,应及时终止。对弄虚作假、严重违反经费使用规定的,应追回已拨经费,并且予以公开通报。(二)市级科技研发中心事项监管单位名称:海宁市科学技术局(市地震局) (公章)为加强海宁市级企业研发(技术)中心的监督管理,规范研发(技术)中心建设经费的使用,促进企业研发(技术)中心建设,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特制定如下监管制度:一、监督检查对象已批准立项建设的海宁市级企业

16、研发(技术)中心二、监督检查内容(一)财政补助经费的规范使用情况。(二)建设任务书的技术和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三)科技研发机构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三、监督检查及指标对已认定的海宁市级企业研发(技术)中心进行监督检查,是否持续符合海宁市企业研发中心认定条件或按规定推进建设工作。四、监督检查方式采取组织书面检查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五、监督检查措施听取工作汇报,组织专家评审,查看场地、仪器设备,查阅财务账、资产账。每年末报送工作总结。六、监督检查程序1.通知被检查单位;2.每年度报送企业研发中心的建设及运行情况;3.抽取一定比例进行实地抽查;4.征求反馈意见。七、监督检查处理1.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2.整改完成后组织复查;3.将检查结果通知依托单位,共同做好监督与管理工作。4.对复查不合格的,取消海宁市级企业研发(技术)中心资格。(三)市级科技企业孵化载体事项监管单位名称:海宁市科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研究报告 > 综合/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