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计提及拆迁安置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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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土地出让收入计提基金。1、分别有哪几项计提基金?2、各项计提标准?相关法律法规依据?3、列举各项目组所在区域一个城市的收费标准?答: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支农支出(包括用于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补贴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农业土地开发支出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城市建设支出以及其他支出(包括出让土地需要支付的土地勘测费、评估费、公告费、场地租金、招拍挂代理费和评标费用等,按照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安排)。2004年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共计提(安排)了7项专项资金,分别是农业土地开发基金、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保障性住

2、房建设基金、农田水利建设基金、教育基金、土地出让业务费和被征地农民保障基金。其中总额计提3种共计13%,收益计提4种共计45%。(总额大概20%左右)。一按土地出让金额收取的有:1土地出让业务费,2%;2土地收储基金(国有土地收益基金),4%-8%;3涉及农民征地的农民保障基金,3%二按土地收益计提的有:1保障房资金10%、2教育资金10%、3农田水里建设资金10%。4涉及农业征地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15%。一、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200449号)(财综2004666号)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综200668号)文件规定:农业土地开发

3、资金收入,从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第一笔价款中一次性全额计提。主要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支出。从土地出让金划出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计算公式为:从土地出让金划出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土地出让面积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征收标准(对应所在地征收等别)各地规定的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比例(不低于15%)。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根据不同情况,按各市、县不低于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的15确定。二、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根据国务院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

4、规定: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按缴入国库的土地出让收入4-8%计提。主要用于土地收购储备。三、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切实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财综201141号),市县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当年实际缴入地方国库的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扣除当年从地方国库中实际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出让前期开发支出、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补贴支出、支付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支出、支付土地出让业务费支出、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相关项目后,作为计提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

5、的土地出让收益口径,严格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资金。统筹用于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四、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根据财政部水利部关于从土地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综201148号)文件规定:从2011年7月1日起,按照当年缴入国库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扣除当年从国库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支付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支出、支付土地出让业务费、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相关支出项目后,作为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土地出让收益口径,

6、严格按照10%的比例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若全年应计提数小于土地出让收入2%,则按土地出让收入计提到2%,其中30%缴入省级国库,70%缴入地方国库。用于农田水利建设。五、教育资金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从土地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综201162号)文件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按照当年缴入国库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扣除当年从国库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支付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支出、支付土地出让业务费、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相关支出项目后,作为计提教育资金的土地

7、出让收益口径,严格按照10%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若全年应计提数小于土地出让收入2%,则按土地出让收入计提到2%。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教育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重点用于农村(含县镇,下同)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以下简称农村基础教育)学校的校舍建设和维修改造、教学设备购置等项目支出,具体包括前期工作费、工程施工费、设备购置费、竣工验收费、项目管理费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教育资金不得用于学校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经常性开支。六、土地出让业务费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财综200668号),从招、拍、挂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收入中计提土地出让业务

8、费。一般按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的2%比例执行。主要用于土地有偿使用管理工作方面的支出。七、被征地农民保障资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2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和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出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规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所需资金从当地政府批准提高的安置补助费和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土地补偿费中统一安排,两项费用尚不足以支付的,由当地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

9、解决;地方人民政府可以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逐步建立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的长效机制。主要法规: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2、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财综200668号)洛阳市标准:一、按照土地出让收入总额计提的项目有:1、3%省集中。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人民银行郑州支行关于落实土地出让金3%省统一管理使用规定的通知(豫财办综200744号)规定:“省集中3%部分土地整理、复垦、基本农田建设和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土地开发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2、

10、3%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若干意见(豫政201184号)规定:“2012年1月1日后成交的出让土地,直接按照土地出让收入不低于3%的比例,按宗提取作为保障房建设资金,并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统筹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3、2%土地储备资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河南省土地专项资金管理实行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0938号)规定:“市、县政府在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总成交价款中按2%的比例提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主要用于:“征收、收购、优先购买、收回土地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开支”。4、1%企业改制资金。洛阳市政府

11、常务会议纪要200937号第十条规定:“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基金补充机制,市财政每年安排预算资金2000万元;从国有土地出让金中预留1%;从每年国有资本收益中计提1.5%等,作为国有企业改革基金”。二、按照土地成交面积计提的农业发展资金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土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郑州支行关于印发河南省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规定:“各市、县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比例,按不低于土地出让平均收益的30%确定”,洛阳市19.5元/平方米计提。主要用于:“土地整理和复垦、宜农未利用地的开发、基本农田建设以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土地开发”。三、按照宗地纯收益计提的项目:1、1

12、0%教育基金。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贯彻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综201194号)中规定:“各市、县,统一按照当年实际缴入国库的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扣除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计提农业土地开发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补贴支出、支付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支出、支付土地出让业务费、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相关支出项目后,作为计提教育资金的土地收益口径,严格按照10%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2、10%水利基金。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水利厅关于贯彻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

13、建设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综201179号)中规定:计提口径与标准同10%教育基金的计提。焦作市标准:见附件。二、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旧城改造项目),涉及到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拆迁安置、收储报批等支出费用。1、土地整理费用包括哪些项?2、各项的取费标准?相关法律法规依据?3、列举项目组所在区域一个城市的土地整理费用取费标准?答:土地整治项目费用构成主要包括:工程施工费、设备费、其他费用和不可预见费。工程施工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其中,直接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直接消耗在工程项目上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由直接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冬雨季

14、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施工辅助费和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组成;间接费由规费、企业管理费组成;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乡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设备费由设备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采购及保管费组成。其中:运杂费指设备由厂家运至工地安装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运杂费用,包括运输费、调车费、装卸费、包装绑扎费及可能发生的其他杂费;运输保险费指设备在运输过程中的保险费用;采购及保管费指项目实施单位和施工企业在负责设备的采购、保管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其他费用由前期工作费、工程监理费、竣工验收费、业主管理费、拆迁补偿费组成。其中,前期工

15、作费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在工程施工前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土地清查费、项目可行性研究费、项目勘测费、项目设计与预算编制费、项目招标费和重大工程规划编制费等;工程监理费是指项目承担单位委托具有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所发生的费用;竣工验收费是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完工后,因项目竣工验收、决算、成果的管理等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项目工程验收费、项目决算的编制与审计费,整理后土地的重估与登记费,基本农田补划与标记设定费等;业主管理费是指项目承担单位为项目的组织、管理所发生的各项管理性支出,主要包括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公务费、业务招待费等;拆迁补偿费是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过程中需拆迁的零星房屋、林木及青苗等所发生的适当补偿费用。不可预见费指在施工过程中因自然灾害、设计变更及不可预见因素的变化而增加的费用。(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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