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财政局中心机房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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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山市财政局中心机房建设工程项目江山市财政局中心机房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SS2019D016Q公开招标文件委托单位:江山市财政局备案单位:江山市财政局采购机构: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起草人:徐鹏 审核人:薛娜楠 二一九年二月江山市财政局中心机房建设工程项目目 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3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6二、 投标须知7三、 招标文件说明8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8五、 投标保证金10六、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0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10八、 投标无效的情形11九、 废标的情形11十、 开标和评标11十一、 授予合同12十二、 法律责任13十三、 其他13第三章采购内容

2、及要求14第四章评标办法及开评标程序17一、评标委员会的组成17二、评标原则17三、注意事项17四、评分标准17五、开评标程序18第五章合同草案20第六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23一、投标文件封面23二、资信文件24三、技术文件格式34四、商务文件格式36第一章 招标公告公告日期:2019年1月2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江山市财政局委托,现就江山市财政局中心机房信息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JSS2019D016Q二、采购组织类型:公开招标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简要规格描述或

3、标项基本概况介绍最高限价(元)备注1江山市财政局中心机房信息化建设项目1项800000见采购文件第三章800000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通讯(网络)运营商除外),能承担本项目的制造商、经销商、代理商、运营商。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参与投标。 4.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五、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本项目无需报名(只需保证金确认),招标文件由供应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或江山市公

4、共资源交易网(sxjsztb.org)免费下载。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发售时间:2019年1月24日至2019年1月3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点30分;下午:13时30分 2发售地址: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3标书售价(元):每本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2月20日9时 八、投标地址: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开标时间:2019年2月20日9时十、开标地址: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15000元 交付方式:投标保证金交纳建议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方式,不接受汇票、本票、转帐支票等其他支付方式。咨询电话:0570-496

5、2111。收款单位(户名):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江山市支行 银行账号:392262878463 凡有意参加采购者,从企业账户将保证金汇至指定保证金账户,并务必于2019年2月18日16:30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银行交款凭证、交款方账户详细信息、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并标注本项目名称,经办人手机全号),到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五号楼西一楼保证金室登记确认保证金交纳信息,或务必在前述登记确认截止时间前将上述资料的电子件(照片)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用于登记确认保证金交纳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登记资料的,相关纸质资料也应于开标前交保证金室存

6、档。温馨提醒:逾期提交资料的,资料错误或不全的将不予登记确认保证金交纳。汇入专户的款项未经登记确认将不作为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咨询电话:0570-4962111。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2月18日23时59分59秒,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十二、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

7、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规定,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中型企业。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满足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监狱企业同样享受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8、格参与评审。(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其他事项 1. 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9、。 14、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5、 联系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70-4031937 传真:无 地址: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2、 采购人名称:江山市财政局3、 联系人: 周女士联系电话:0570-4033123传真:无地址:江山市鹿溪中路240号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江山市财政局采监科 联系人:夏科长 监督投诉电话:0570-4033197 传真:无 地址:江山市财政局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江山市财政局2项目名称江山市财政局中心机房

10、建设工程项目3.采购预算800000元整4.交货期限按合同约定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5000元整。凡有意参加采购者,从企业账户将保证金汇至指定保证金账户,并务必于2019年2月18日16:30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银行交款凭证、交款方账户详细信息、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并标注本项目名称,经办人手机全号),到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五号楼西一楼保证金室登记确认保证金交纳信息,或务必在前述登记确认截止时间前将上述资料的电子件(照片)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用于登记确认保证金交纳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登记资料的,相关纸质

11、资料也应于开标前交保证金室存档。温馨提醒:逾期提交资料的,资料错误或不全的将不予登记确认保证金交纳。汇入专户的款项未经登记确认将不作为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指定保证金账户名称: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江山市支行,账号:392262878463。投标保证金交纳建议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方式,不接受汇票、本票、转帐支票等其他支付方式。咨询电话:0570-4962111。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2月18日23时59分59秒,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7.投标文件递交份数资信文件一份正本, 四份副本。技术文件一份正本, 四份副本。商务文件一份正本, 四份副本。8

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2月20日09:00:00(北京时间)9.开标地点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开标时间2019 年2月20日09:00:00(北京时间) 11.招标结果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12.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签订合同。 13.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14.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及履约保证金交纳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交纳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凭履约保证金凭据各合同复印件退还投标保证金。15.履约保证金退还项目验收合格后7天内退还履约保证金16.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二、 投标须知1.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

13、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2. 定义2.1 “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江山市政府采购中心。2.2 “采购人”系指提出本次采购的委托单位: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3 “投标人”系指向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4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投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设备、零配件、技术资料及使用手册等。2.5 “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中标人必须承担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6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3. 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4. 招标方式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5. 投标委托投

14、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五章)。6.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 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须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8. 特别说明:8.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2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3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8.4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8.5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9.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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