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10章-木工机械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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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人:殷晨波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afety operation of construction machinery JGJ 33-2012 10木工机械(本章为新增章) 10.1 一般规定 u 10.1.1 木工机械操作人员应穿紧身衣裤,束紧长发, 不得系领带和戴手套。 u 10.1.2 木工机械设备电源的安装和拆除、机械电气故 障的排除,应由专业电工进行,木工机械只准使用单向开关 ,不准使用倒顺双向开关。 u 10.1.3 木工机械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传动部位必 须安装防护罩,各部件连接紧固。 10木工机械 u 10.1.

2、4 工作场所应备有齐全可靠的消防器材。严禁在 工作场所吸烟和有其他明火,并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u 10.1.5 工作场所的待加工和已加工木料应堆放整齐 , 保证道路畅通。 u 10.1.6 机械应保持清洁,工作台上不得放置杂物。 u 10.1.7 机械的皮带轮、锯轮、刀轴、锯片、砂轮等高 速转动部件应在安装时做平衡试验。 u 10.1.8 各种刀具破损程度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10木工机械 u 10.1.9 加工前,应从木料中清除铁钉、铁丝等金属物 。 u 10.1.10 装设有气力除尘装置的木工机械 ,作业前应先 启动排尘风机,保持排尘管道不变形、不漏风。 u 10.1.11 严禁在

3、机械运行中测量工件尺寸和清理机械上 面和底部的木屑、刨花和杂物。 u 10.1.12 运行中不得跨过机械传动部分传递工件、工具 等。排除故障、拆装刀具时必须待机械停稳后,切断电源, 方可进行。 10木工机械 u 10.1.13 根据木材的材质、粗细、湿度等选择合适的切 削和进给速度。操作人员与辅助人员应密切配合,以同步匀速 接送料。 u 10.1.14 多功能机械使用时,只允许使用一种功能,应 卸掉其他功能装置,避免多动作引起的安全事故。 u 10.1.15 作业后,应切断电源,锁好闸箱,进行清理、 润滑。 u 10.1.16 噪声排放应不超过90db,超过时应采取降噪措 施或配戴防护用品。

4、10木工机械 10.2 带锯机 u 10.2.1 作业前,检查锯条,如锯条齿侧的裂纹长度超 过 1Omm, 锯条接头处裂纹长度超过1Omm, 以及连续缺齿 两个和接头超过二个的锯条均不得使用。裂纹在以上规定内 必须在裂纹终端冲一止裂孔。锯条松紧度调整适当后先空载 运转,如声音正常,无串条现象时,方可作业。 u 10.2.2 作业中,操作人员应站在带锯机的两侧,跑车 开动后,行程范围内的轨道周围不准站人,严禁在运行中上 、下跑车。 10木工机械 u 10.2.3 原木进锯前,应调好尺寸,进锯后不得调整。 进锯速度应均匀 , 不能过猛。 u 10.2.4 在木材的尾端越过锯条500mm后,方可进行

5、倒 车。倒车速度不宜过快。要注意木搓、节疤碰卡锯条。 u 10.2.5 平台式带锯作业时,送接料要配合一致。送料 、接料时不得将手送进台面。锯短料时,应用推棍送料。回 送木料时,要离开锯条 50mm 以上。 10木工机械 u 10.2.6 装设有气力吸尘罩的带锯机,当木屑堵塞吸尘 管口时,严禁在运转中清理管口。 u 10.2.7 锯机张紧装置的压砣(重锤), 应根据锯条的宽度 与厚度调节档位或增减副砣,不得用增加重锤重量的办法克 服锯条口松或串条等现象。 10木工机械 10.3 圆盘锯 u 10.3.1 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在锯片后面,离 齿1015mm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的安装,

6、应保持 与轴同心,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1/4。 u 10.3.2 锯片必须锯齿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锯片 不得有裂纹。 u 10.3.3 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1020mm为 限,长度应不小于500mm。 10木工机械 u 10.3.4 启动后,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送料时 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缓送料。接近端头 时,应用推棍送料。 u 10.3.5 如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板,以免损 坏锯片。 u 10.3.6 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不得站在面对锯片离 心力方向操作。作业时手臂不得跨越锯片。 10木工机械 10.4 平面刨(手压刨) u 10.

7、4.1 刨料时,应保持身体平稳,双手操作。刨大面 时,手应按在木料上面;刨小料时,手指不得低于料高一半 。禁止手在料后推料。 u 10.4.2 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30mm,长度小于400mm 时,必须用压板或推棍推进。厚度在15mm,长度在250mm 以下的木料,不得在平刨上加工。 10木工机械 u 10.4.3 刨旧料前,必须将料上的钉子、泥砂清除干净 。被刨木料如有破裂或硬节等缺陷时,必须处理后再施刨。 遇木搓、节疤要缓慢送料。严禁将手按在节疤上强行送料。 u 10.4.4 刀片和刀片螺丝的厚度、重量必须一致,刀架 、夹板必须吻合贴紧,刀片焊缝超出刀头和有裂缝的刀具不 准使用。刀片紧固螺钉

8、应嵌入刀片槽内 , 并离刀背不得小于 1Omm。刀片紧固力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10木工机械 u 10.4.5 机械运转时,不得将手伸进安全挡板里侧去移 动挡板或拆除安全挡板进行刨削。严禁戴手套操作。 10.5 压刨床 ( 单面和多面 ) u 10.5.1 作业时,严禁一次刨削两块不同材质、规格的 木料,被刨木料的厚度不得超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u 10.5.2 操作者应站在进料的一侧,接、送料时不得戴手 套,送料时必须先进大头,接料人员待被刨料离开料辊后方 能接料。 10木工机械 u 10.5.3 刨刀与刨床台面的水平间隙应在103Omm之 间,严禁使用带开口槽的刨刀。 u 10.5.4

9、 每次进刀量应为25mm,如遇硬木或节疤,应 减小进刀量, 降低送料速度。 u 10.5.5 刨料长度不得短于前后压滚的中心距离,厚度 小于1Omm的薄板 , 必须垫托板。 10木工机械 u 10.5.6 压刨必须装有回弹灵敏的逆止爪装置,进料齿 辊及托料光辊应调整水平和上下距离一致,齿辊应低于工件 表面12mm,光辊应高出台面0.30.8mm,工作台面不得 歪斜和高低不平。 u10.5.7 刨削过程中,遇木料走横或卡住时,应先停机, 再放低台面,取出木料,排除故障。 u10.5.8 安装刀片的注意事项按第11.4.4条的规定执行。 10木工机械 10.6 木工车床 u10.6.1 检查车床各

10、部装置及工、卡具,灵活可靠,工件 应卡紧并用顶针顶紧,用手转动试运转,确认情况良好后, 方可开车,并根据工件木质的软硬,选择造当的进刀料量和 调整转速。 u10.6.2 车削过程中,不得用手摸检查工件的光滑程度。 用砂纸打磨时,应先将刀架移开后进行。车床转动时,不得 用手来制动。 10木工机械 u 10.6.3 方形木料 , 必须先加工成圆柱体后再上车床加 工。有节疤或裂缝的木料,均不得上车床切削。 10.7 木工铣床 ( 裁口机 ) u 10.7.1 开车前应检查铣刀安装牢固,铣刀不得有裂纹 或缺损,防护装置及定位止动装置齐全可靠。 u 10.7.2 铣削时遇有硬节时应低速送料。木料送过刨口

11、 150mm后再进行接料。 u 10.7.3 当木料将铣切到端头时,应将手移到木料已铣 切的一端接料。送短料时 , 必须用推料棍。 10木工机械 u 10.7.4 铣切量应按使用说明书规定执行。严禁在中间 插刀。 u 10.7.5 卧式铣床的操作人员,必须站在刀刃侧面,严 禁迎刃而立。 10.8 开榫机 u 10.8.1 作业前,要紧固好刨刀、锯片,并试运转 3 25min。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u 10.8.2 作业时,应侧身操作,严禁面对刀具。 10木工机械 u 10.8.3 被加工的木料,必须用压料杆压紧,待切削完 毕后,方可松开,短料开棒,必须用垫板夹牢,不得用手直 接握料。 u 1

12、0.8.4 遇有节疤的木料不得上机加工。 10.9 打 眼 机 u 10.9.1 作业前,要调整好机架和卡具,台面应平稳, 钻头应垂直 , 凿心要在凿套中心卡牢,并与加工的钻孔垂直 。 10木工机械 u 10.9.2 打眼时,必须使用夹料器,不得用手直接扶料 ,遇节疤时必须缓慢压下,不得用力过猛,严禁戴手套操作 。 u 10.9.3 作业中,当凿心卡阻或冒烟时 ,应立即抬起手柄 ,不得用手直接清理钻出的木。 u 10.9.4 更换凿心时,应先停车切断电源,并须在平台 上垫上木板后方可进行。 10木工机械 10.10 锉 锯 机 u 10.10.1 使用前,应先检查砂轮有无裂缝和破损,砂轮 必须

13、安装牢固。 u 10.10.2 应先空运转,如有剧烈震动,找出偏重位置, 调整平衡,方可使用。 u 10.10.3 作业时 , 操作人员不得站立在砂轮旋转的离心 力方向上。 u 10.10.4 当撑齿钩遇到缺齿或撑钩妨碍锯条运动时 , 应 及时处理 。 10木工机械 u 10.10.5 每分钟锉磨锯齿 , 带锯应控制在 4070 齿之间 ,圆锯应控制在 2630齿之间。 u 10.10.6 锯条焊接要求接合严密,平滑均匀,厚薄一致 。 10.11 磨光机 u 10.11.1 作业前应先检查:盘式磨光机防护装置齐全有 效,砂轮无裂纹破损;带式磨光机应调整砂筒上砂带的张紧 程度 ;并润滑各轴承和紧固联接件 ,确认正常后 , 方可启动 。 10木工机械 u 10.11.2 磨削小面积工件时应尽量在台面整个宽度内排 满工件 , 磨削时应渐次连续进给。 u 10.11.3 用砂带磨光机磨光时,对压垫的压力要均匀, 砂带纵向移动时应和工作台横向移动互相配合。 u 10.11.4 工件应放在向下旋转的半面进行磨光,手不准 靠近磨盘。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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