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海縣大佳何鎮濱海村井欄自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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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宁海县大佳何镇滨海村井栏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JJNHZB-2017-019招标文件招 标 人:宁海县大佳何镇人民政府 (盖章)招标代理人: 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时 间:二一七年三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 总则192. 招标文件213. 投标文件224. 投标265. 开标276. 评标287. 合同授予28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99. 纪律和监督2910 违约责任3011 中标承诺3012 行贿犯罪查询3013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3014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0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31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表33第三章

2、 评标办法35评标办法前附表361. 评标方法402. 评审标准403. 评标程序40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3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44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48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49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表91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107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108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144第八章 图纸145 宁海县大佳何镇滨海村井栏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30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17GC060044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1工程名称:宁海县大佳何镇滨海村井栏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1.2工程概况: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宁海县大佳何镇

3、滨海村井栏自然村。建设规模:全村约338户。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污水管网铺设、检查井、提升井、化粪池等项目,竣工日期后9个月管网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设置1个终端,主要包括微动力净化槽安装、终端处理系统、人工湿地等项目,竣工日期后2年的终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招标控制价:2571651元(不含甲供材料)。资金来源:自筹。招标工期:120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1.3招标内容:路面拆除及修复、污水管网铺设、设备安装及其附属工程等项目,竣工日期后9个月的管网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微动力净化槽安装、终端处理系统、人工湿地等项目及竣工日期后2

4、年的终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1.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4月1日14:00时。二、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2投标人资质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水污染治理工程)。2.3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申请人可独立投标,也可由不同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5、质或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水污染治理工程)。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2.4投标人2.4.1非联合体投标人投标人须为关于公布2016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宁建发201660号)中“2016年度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或关于公布2015-2016年度规模以下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宁资管委办20153号)中

6、“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投标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2.4.2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关于公布2016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宁建发201660号)中“2016年度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或关于公布2015-2016年度规模以下投资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宁资管委办20153号)中“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

7、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联合体双方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联合体牵头人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2.5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配备的项目经理须符合下列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2.

8、6本次招标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如投标人为省外企业还应提供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2.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双方)在3个月内、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1年内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三、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4月1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

9、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彩色扫描件(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104。四、开标时间和地点4.1开标时间:2017年 4 月 28 日9:00 时4.2 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六、招标文件获取2017年4月1日 14:00时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网页下方下载。七、投标保证金:1、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2、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

10、行营业部3、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4、保证金金额:伍万元5、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4月28日 8:00时前实际到帐。6、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系统缴纳。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注册并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审核,咨询电话:65131823。八、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海县大佳何镇人民政府办公地址:宁海县大佳何镇联系人: 吴晓东联系电话:0574-65152019招标代理人: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宁海县北斗北路357-2号四楼 联系人:孔赛丽联系电话:0574-6558688

11、9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宁海县大佳何镇人民政府地址:宁海县大佳何镇联系人:吴晓东联系电话:0574-651520191.1.3招标代理人名称: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宁海县北斗北路357-2号四楼联系人:孔赛丽联系电话:0574-655868891.1.4项目名称宁海县大佳何镇滨海村井栏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1.1.5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大佳何镇滨海村井栏自然村1.1.6建设规模全村约338户,主要包括污水管网铺设、检查井、提升井、化粪池等项目,竣工日期后9个月管网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设置1个终端,主

12、要包括微动力净化槽安装、终端处理系统、人工湿地等项目,竣工日期后2年的终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1.1.7工程造价2571651元(甲供材料除外)1.1.8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1.1.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2.1合同形式单价合同1.2.2资金来源自筹1.3.1招标内容路面拆除及修复、污水管网铺设、设备安装及其附属工程等项目,竣工日期后9个月的管网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微动力净化槽安装、终端处理系统、人工湿地等项目及竣工日期后2年的终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 5月(以开工报告为准)1.3.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

13、求,一次性验收合格。1.3.4安全要求合格。1.3.5工程类别本工程工程计价方法按照营改增模板的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取费标准:按市政工程给排水、燃气及单独排水三类中值取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按非市区费率取中值计取,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均按按弹性费率取中值计取(提前竣工增加费不计取);企业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浙建站定201623号文件调整(创标化工地增加费不计取);规费已按规定计取、民工工伤保险费取费按甬发改投资2014540号文件0.115%计入,税金费率为11。1.3.6报价要求上限 2408722 元;下限 2327257 元(均含本数

14、)【其中暂列金、运行维护费和出户管户内部分项目费用(含税)均未下浮】1.4.1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资质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水污染治理工程)。3、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申请人可独立投标,也可由不同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水污染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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