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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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p>&lt;p&gt;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研究 姓 名: 黄振华 专 业: 社会管理 学 号:132109070022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研究黄振华 132109070022 内容摘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进行分析,预测引发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机率,提出相应对策的社会管理措施。是做好严重危害社会秩序重大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的前期工作。目前,我国此项工作的开展还处在起步阶段,理论研究相对滞后,建立什么样的评估机制,如何开展评估,是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在简要回顾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状后,对评估的原则、组织体系、范围和内容、程序

2、、评估结果的运用等问题进行了论述,旨在为建立有效的评估机制提供参考。&amp;#160;关 键 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amp;#160; 现状&amp;#160; 机制建设&amp;#160;维护社会稳定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前提,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的发展进步带来了巨大活力,也使人民内部矛盾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深层次的社会矛盾进一步显现。在政策调整、征地拆迁、劳动用工、社会治安管

3、理等过程中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有些事件甚至被国内外敌对势力操控和利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稳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党委和政府的决策、施政提供依据,从源头上将可能导致社会冲突、危及社会稳定的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减少到最低程度,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有机统一起来,是保证社会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这一问题已经引起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但理论研究相对滞后,影响了这项工作的有效开展。&amp;#160;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概述&amp;#160;当代社会是一个充满稳定风险的社会,社会经济在快速发展和停滞倒退间频繁交替,由此所带

4、来的金融、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的体制机制变革亦越来越频繁,所造成的社会矛盾也越来越突出。因此,社会稳定风险管理就成了国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稳定风险管理中,风险评估是做好管理的前提和保证。&amp;#160;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依照一定的机制和规则,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进行分析,预测引发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机率、后果,并提出相应对策的社会管理措施。评估的目的是对不同程度的风险因素进行管理,做好预防、化解及处置准备工作,以防范、降低、消除危害社会稳定的风险。&amp;#160;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功能。一是预测功能。即通过对评估对象的监测,收集潜在的和显现的各种风

5、险因素信息,并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对其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预测的作用。在这里,收集风险信息要采用多渠道汇集一点的方式。多种渠道,就是利用风险事项涉及的相关利益方及信访、公安、基层组织、群众等多种渠道收集风险信息。汇集一点就是将各种渠道收集的信息汇集到风险评估机构,由风险评估机构进行归纳、分析、研判。所收集的信息既要包括已经显现现实危害的显性信息,也要包括尚未显现现实危害,但有潜在危险的隐性信息。分析时既要对每一个信息现象的来源、产生的原因、已经造成的危害、发展方向、可能造成的危害等进行分析,也要对信息的数量及其相互之间的关联度进行分析。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预测的准确性。二是警示功能。即通过

6、分析预测,所得出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高、危害大等结论的评估事项,对社会管理部门起到的警告和提示的作用。要发挥这方面的作用,必须将分析预测所依据的风险信息的基本状况、分析情况、风险等级结论等提供给相关管理部门,引起管理部门的关注和重视。三是防控功能。即管理部门根据评估机构提供的分析预测和建议,有针对性的采取预防、管理、控制措施。要发挥这方面的作用,评估机构不能只进行预测,还必须向管理部门提出对策建议,指导管理部门防范可能发生的危害,控制已经发生的危害。&amp;#160;二、我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现状&amp;#160;社会发展,尤其是变革式发展必然会带来不稳定的风险。近年来随着我

7、国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日益突显,牵制了党委、政府大量的工作精力。为此,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已经被视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胡锦涛总书记在2007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抓紧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提高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置的能力,注重从源头上减少不稳定因素。中央政法委书记同志2009年在上海调研时也强调: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定政策、作决策、上项目、搞改革都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尽管中央领导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

8、估工作做了明确要求,但在我国,党委、政府将其作为一项决策前的预警机制进行探索和尝试却是从各地方开始的。&amp;#160;2004年“汉源事件”后,四川省遂宁市开始探索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并在2005年率先实施,效果显著,形成了重大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遂宁经验”,得到了中央维稳办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推广。此后,浙江、上海、江苏、山东、辽宁等地先后结合本地实际,把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引入重大事项决策和维稳工作中,进行了积极探索和有益的尝试,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不同模式,为在全国推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提供了宝贵的经验。&amp;#160;综观这些省市的做法

9、,其成功的经验主要有这么几个方面;&amp;#160;一是转变观念,创新思路,变传统的“保稳定”为“创稳定”。一“保”一“创”不是简单的两个字的变化,而是体现了工作观念的创新,同时也是一项重大决策。面对日益严重的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这些地方的党委政府反思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思路和方式,变被动为主动,探索化解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的政策机制,从而形成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探求出了一条从疲于奔命的“保稳定”到政府主动“创稳定”的创建和谐社会之路。四川“遂宁模式”、山东“烟台模式”、浙江“平阳模式”、辽宁“沈阳模式”和江苏“淮安模式”等都是地方党委政府主动转变维稳工作观念,创新工作思

10、路的结果。&amp;#160;二是找准工作重心,将建立风险评估机制的着眼点放到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决策上。明确评估范围为:关系到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涉及到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有关民生问题的重要法规、规章的制定或修改;关系到所属单位群众利益格局调整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重大改革或改制;有可能在较大范围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重点工程建设;涉及到诸多利益群体的行业政策调整或改革;涉及人员多、敏感性强、可能对社会稳定产生影响的重大活动等。要求在重要政策法规、重大改革措施出台之前,都要认真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尽可能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因决策失误或时机不成熟而

11、给社会稳定带来的冲击。江苏省要求实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重大决策、项目、事项的全覆盖。在各市、县(市、区)全面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城乡建设、劳动保障、社会管理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点领域全面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三是健全组织体系,保证评估工作的统筹协调。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一项系统工作,涉及党委和政府管理体制层面的维稳、信访、法制、发改、城建、环保、社保等多个部门,需要各部门协作完成。为此,各地都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参与,职能明确、责权分明、

12、组织健全、运行灵活、统一高效的纵向垂直领导、横向分工协作的组织领导体制和评估机构体系,使层级、职能、结构不同的部门、机构形成合力,为评估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有些地方还加大了维稳评估队伍建设的力度,形成了提高维稳评估人员业务能力的机制。如江苏淮安市维稳办定期举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培训班,采取专家授课、专题讲座、案例讲评、基层调研、考试考核等方式,对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需要把握的政策法规、可能出现的影响稳定的问题和如何预防化解等知识进行培训。&amp;#160;四是建立评估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把风险评估工作纳入制度化轨道。制度是措施的保障,没有规范的制度,任何政策措施都

13、无法有效的贯彻落实。因此,各地在实施重大事项风险评估过程中都建立了工作意见、实施办法等形式的规章制度,明确责任主体、评估范围、评估内容、评估程序,使评估工作制度化。江苏淮安、浙江定海等地按“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纳入年度目标管理。有些地方甚至将其作为党委、政府“一把手”工程纳入各地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状之中,并制定相应的责任追究办法,对重大事项未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或组织实施不力的,在评估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造成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的,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amp;#160;在各地方党委政府开展实践尝试的同时,理论

14、工作者也从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视角或重大事项决策的视角进行了积极的探讨,从总体情况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总结实践经验的多,研究理论的少;涉及区域社会稳定情况的多,涉及全国总体状况的少;涉及政策机制层面的多,涉及法治机制层面的少;涉及重大事项决策层面的多,覆盖社会稳定风险管理全领域的少。本文试图有所突破,但由于水平有限,也难免存在这些问题。&amp;#160;三、对我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几点思考&amp;#160;(一)准确把握评估原则&amp;#160;原则是人们观察问题、处理问题的准则,是从自然界和人类历史抽象概括出来的,反映事物的客

15、观规律的真理。在现代社会管理中,不管是制定政策,还是采取措施都必须顺应客观规律,依照原则行事,否则就必然会受到惩罚。根据当今我国社会发展的规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应当遵循以下原则。&amp;#160;1.法治原则。“法治”在牛津法律大辞典中被看作“一个无比重要的、但未被定义,也不能随便就定义的概念”。“它意指所有的权威机构、立法、行政、司法及其它机构都要服从于某些原则。”当前,我国已全面进入法治社会,依法管理是社会管理必须遵守的准则。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措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也必须遵循这一原则。&amp;#160;有法可依是法治的先决条件。我国国家层面目前尚未

16、建立系统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管理的法律制度。各地开展风险评估工作所依据的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条关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国家建立重大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的规定。因此,加快立法进程,补缺立法盲区,形成一套统一协调具有可操作性的社会风险管理法律体系,使风险管理有法可依,是目前的一项紧迫任务。同时也要修订完善其他法律法规,使其与社会风险管理法律体系相衔接,做到协调有序。&amp;#160;2.兼顾发展与稳定的原则。邓小平同志指出“中国的主要目标

17、是发展,是摆脱落后,使国家的力量增强起来,人民的生活逐步得到改善。要做这样的事,必须有安定的政治环境。没有安定的政治环境,什么事情都干不成。”稳定与发展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社会只有稳定了,才能发展;反之只有经济和社会发展了,也才能进一步巩固稳定的局面。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也必须把握好稳定和发展的关系,不能因为搞改革、搞建设会出现不稳定因素,增加不稳定风险,就放弃改革和建设;也不能一味的强调改革和发展,以牺牲群众利益和环境利益等为代价增加、激化社会矛盾,引发不稳定事件。处理好这两方面的关系恰好也是我们开展评估的目的。&amp;#160;3.民生原则。民生是指人民的生计,是社会主义国家立国之本。民生问题是国家的头等大事,是执政党和政府工作的中心。在一个国家,&lt;/p&g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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