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入职三级安全教育教材

上传人:我** 文档编号:117091899 上传时间:2019-11-18 格式:PPTX 页数:54 大小:3.96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员工入职三级安全教育教材_第1页
第1页 / 共54页
新员工入职三级安全教育教材_第2页
第2页 / 共54页
新员工入职三级安全教育教材_第3页
第3页 / 共54页
新员工入职三级安全教育教材_第4页
第4页 / 共54页
新员工入职三级安全教育教材_第5页
第5页 / 共5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新员工入职三级安全教育教材》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员工入职三级安全教育教材(5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FOR INTERNAL USE ONLY 张八金 2015-7 新员员工入职职三级级 安全教育 2 | Bhler | 内容目录录 一、安全生产方针、目标 十一、事故案例分析 二、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十二、急救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职业危害因素及防范措施 五、危险化学品管理 六、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 七、常见风险 作业安全知识 八、交通安全 九、消防安全 十、事故应急处理与紧急疏散 3 | Bhler | 一、安全方针针和目标标 布勒安全生产产方针针: 安全第一,预预防为为主。 布勒安全生产产目标标: 零事故、零损损失。 4 | Bhler | 二、法律法规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

2、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工伤保险条例 5 | Bhler | 二、法律法规规中华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产法 n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 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n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 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 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 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未经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n第四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 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

3、场所和工作岗位存 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n第四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 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n第四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 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 保险 费 6 | Bhler | 二、法律法规规中华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产法 n第五十条 生产经营单 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 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n第五十一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 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4、n第五十二条 从业人员发现 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 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n第五十四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n第五十五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 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n第五十六条 从业人员发现 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7 | Bhler | 二、法律法规规中华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n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

5、预 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 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 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n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 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n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 定期组织检验 、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

6、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 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 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 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8 | Bhler | 二、法律法规规中华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n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 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 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n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 材,不得埋

7、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 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n第四十四条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 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任何单位发生火灾,必须立 即组织力量扑救。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 9 | Bhler | 二、法律法规规中华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职业 病防治法 n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n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 (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

8、害物质等 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n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 者提供个人使 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n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 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 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 用人单位职业卫 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10 | Bhler | 二、法律法规规中华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职业 病防治法 n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 n第二十八条

9、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 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n第三十二条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 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 将检查结 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 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n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 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 ,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 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 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11 | Bhler | 二、法律法规规工伤伤保险险条例 第三章 工伤伤的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

10、、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 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 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 失的事件)。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 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12 | Bhler | 二、法律法规规工伤伤保险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

11、视同工伤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 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第十六条 职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十五条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认 定为为工伤伤或者视视同工伤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13 | Bhler | 三、公司安全生产产规规章制度 n安全生产责任制 n安全教育 n保安管理制度 n安全生产奖罚 管理制度 n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n事故管理 n伤亡安全管理 n应急处理

12、与紧急疏散 n安全检查制度 n外来施工管理制度 n安全费用管理制度 n n安全生产奖罚 管理规定.pdf 14 | Bhler | 四、职业职业 危害因素及防范措施 概念: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 (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 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 疾病。 职业职业 危害因素: 噪音、油漆粉尘、打磨粉尘、焊接与切割烟气 防范措施: 噪音:耳塞 粉尘:供气式面具、防尘口罩、加强通风 监护监护 方式: 健康体检(上岗前、在岗、离岗) 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与公布 15 | Bhler | 五、危险险化学品管理 危险险化学品种类类:危险货

13、险货 物分类类和品名编编号及危险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氧化剂、毒害品、放射性 物品、腐蚀品 厂区危化品: 油漆、稀释剂(二甲苯)、柴油、天然气、酸洗液、硫酸 氧气、氮气、氩气、二氧化碳、丙烷、乙炔 MSDS 16 | Bhler | 六、特种作业业及特种设备设备 管理 特种作业业概念: 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生命健康及周围设施的安全 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包括:电工、焊接与切割、高处、制冷与空调、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石油天 然气、冶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 特种设备设备 概念: 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

14、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 、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其中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 、压力管道为承压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为机 电类特种设备。 特种作业业: 电工、焊接与切割、叉车驾驶 、行车操作、压力容器操作 特种设备设备 : 叉车、锅炉、行车 17 | Bhler | 七、常见见风险风险 作业业安全知识识 一、高处作业 1、定义:凡距坠落基准面1.8米以上,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如使用梯子、脚手架、移动工作平台,在屋顶作业等处进行的作业 2、防范措施 实行高处作业许可审批制度 按消除风险、工程控制、使用PPE等施行安全风险控制 严禁患有心脏

15、病、高血压、精神病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作业人员必要佩戴安全带,安全带挂点要牢固、可靠 作业人员不准酒后作业,不准往上、往下抛物品 作业区域进行安全隔离,防止掉物伤人 设置专门安全监护人员,进行全程监控 18 | Bhler | 七、常见风险见风险 作业业安全知识识 二、临时电 气线路设置 1、定义 由于生产或工作急需,不能装设永久正式用电线路而临时接驳的线路 2、防范措施 用电线路严禁超负荷运行 电线绝缘 完好,无裸露,接线头牢固 使用电气设备(电动工具、电焊机等)绝缘良好,接地 电气设备放置在无地坑积水的安全地点 19 | Bhler | 七、常见风险见风险 作业业安全知识识 三

16、、设备维 修 1、定义 对用电、燃气燃油设备进 行维修、安装、调试等相关作业 2、防护措施 维修作业前必须切断电源,施行挂牌上锁 维修人员佩戴相应劳动 防护用品 现场设 置安全警示标识,并用警示带隔离 维修所在车间公告栏公示维修作业 20 | Bhler | 体力操作: 是指人用手、臂或某些其他形式的身体动作移动 或支撑负荷物。这些动作包括提举、放下、推 动、拉动和搬运等。 体力操作的危害: 关节、韧带、肌肉的扭伤或拉伤、小肠气、和推 间盘磨损,等等。 七、常见风险见风险 作业业安全知识识 21 | Bhler | 体力操作安全注意事项: 配戴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具如手套、 安全鞋等 评估物件的重量与大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