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主要险种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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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1.2 汽车保险与理赔 1.2.1 1.2.1 汽车保险汽车保险 1.2 汽车保险简介 l1. 2.1 汽车保险定义 l1. 2.2 汽车保险的要素 l1.2.3 汽车保险的特征 l1.2.4 汽车保险的分类 美国的旅行者保险有限公司在美国的旅行者保险有限公司在18981898年给纽约布法罗的杜鲁门年给纽约布法罗的杜鲁门 马丁上了第一份汽车保险。马丁非常担心自己的爱车会被马冲撞。马丁上了第一份汽车保险。马丁非常担心自己的爱车会被马冲撞。 当时美国全国只有当时美国全国只有40004000多辆汽车,而马的数量达到了多辆汽车,而马的数量达到了20

2、002000万匹,万匹, 马车仍然是主要的交通工具。马车仍然是主要的交通工具。 世界上最早的一份汽世界上最早的一份汽 车保险出现在车保险出现在18981898年年 ,当时给汽车上保险,当时给汽车上保险 的车主最担心的的车主最担心的“ “马路马路 杀手杀手“ “不是汽车,而是不是汽车,而是 马。马。 q 汽车保险? 以保险汽车的损失以保险汽车的损失, ,或者以保险汽车的所有人或者以保险汽车的所有人, , 或者驾驶员因驾驶保险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所或者驾驶员因驾驶保险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所 负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负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商业保商业保 险行为险行为 合同合同 行为行为 权利义权利义 务行

3、为务行为 保险保险 行为行为 合同约定的、以保险事故发生为条件合同约定的、以保险事故发生为条件 的损失补偿或保险金给付行为的损失补偿或保险金给付行为 1.2 汽车保险概述 一、车险的概念 (一)定义义 车险是以汽车本身或汽车所有人或驾驶员因驾驶 汽车发生意外事故所负的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简言之:以汽车本身及其用车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汽车本身车损险、盗抢险、自燃险、玻璃破碎险等 用车责任三者险、车上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险等 车险既属于狭义财产保险范畴,又属于责任保险范畴,是一个综 合性的险种。它能够切实保障汽车的被保险人和交通事故受害者它能够切实保障汽车的被保险人和交通事故受害者 在车

4、辆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造成车辆本身损失及第三者人身伤亡在车辆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造成车辆本身损失及第三者人身伤亡 和财产损坏或损失时,得到经济补偿,最大限度地减少所造成的和财产损坏或损失时,得到经济补偿,最大限度地减少所造成的 损失,能够促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及时解决,促进社会的损失,能够促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及时解决,促进社会的 稳定。稳定。 最初,汽车保险承保的标的只有汽车,随着其发展,保险标的 范围扩大,除汽车外,还有电车、蓄电池车、摩托车、拖拉机、 各种专用机械以及特种车。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仍沿用汽车保 险这一名称,而我国已于1983年11月将其改为机动车辆保险,使 其有了更规范

5、的名称。 l1、车险的基本功能 l1)、保障功能;体现在补偿事故损失,保障 车辆恢复使用,社会家庭安定。 l2)、金融融资功能;将闲置的险资投入社会 再生产过程中,发挥金融中介作用。 l其内因:必须保证险资的保值和增值; l其外因:保费收入和赔付支出间存在时间差和 数量差。 l3)、防灾防损功能。 2、车险作用 车险“损失补偿”职能的发挥 1.扩大了人们对汽车的需求, 促进了汽车工业发展; 2.稳定了社会公共秩序; 3.促进了汽车安全性能的提高; 4.带动了财险的发展; 1.扩大了人们对汽车的需求,促进了汽车工业的发展 人们使用汽车,面临交通事故、盗抢、火灾、水灾、雹灾等风 险。 汽车保险的出

6、现,使人们可以把用车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解 除了使用汽车的后顾之忧,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买车欲望,扩大了 汽车需求,促进了汽车工业的发展。 表1 2000-2005年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数据统计 道路交通事故带给车主的后果是,因支出大量修车费用或重新购 车费用及承担第三者赔偿责任而使自身生活困难、债台高筑。 年 份200020012002 事故次数616971760327773137 直接损失(亿 ) 26.6930.8833.24 年 份200320042005 事故次数667507567753450254 直接损失(亿 ) 33.7027.718.8 盗抢汽车是一种全球性的犯罪行为。 据我国公安部

7、统计:2004年,全国立案盗抢汽车87249起,直接 财物损失80多亿元,占全部刑事案件直接财物损失的24%,其中, 北京地区被盗抢汽车4000余辆,平均每天11辆。 另据报道,美国2002年失窃汽车120万辆,总价值82亿美元。 汽车被盗会给车主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心理创伤。 目前,汽车产业作为我国的支柱产业。 汽车产业要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原动力,必须解决 好使用汽车带来的一些问题。 比如交通事故问题,如处理不好,势必影响汽车 产业的发展,所以说,汽车产业发展离不开车险的配 套服务。 2.稳定了社会公共秩序 有汽车保险的保障,车辆使用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 能比较轻松的履行对第三者的赔偿责任,

8、这利于维护受 害者的利益,从而稳定了社会公共秩序。 1927年,美国萨诸塞州实施汽车强制保险法。 1931年,英国实施强制汽车责任险。 其目的 2006年7月1日,我国实施交强险。 3.促进了汽车安全性能的提高 保险公司为降低经营风险,会想方设法预防风 险、控制损失。保险公司联合汽车生产厂家开展 汽车事故原因的统计分析、研究和应用汽车安全 设计新技术就是一条有效措施。保险公司的主动 参与,加上为此投入的大量人力、财力,会极大 地促进汽车安全性能的提高。 在德国,安联保险公司下属的机动车辆技术 研究所就是保险公司专门从事车险防灾防损研究 的部门,其技术在有些方面甚至领先于社会防灾 技术水平。 目

9、前汽车上广为使用的安全带就是德国安联保 险公司的杰作。 4.车险带动了财险的发展 目前在我国部分保险公司中车险已占财险业务 收入的60%以上,车险的发展为财险的发展创造 了良好的环境,带动了财险的发展。 1.2.2 汽车保险的要素 l 保险的要素亦称“保险的要件”,指保险得以成立的基本条件。 在这一问题上,国内外均有不同的见解。我们认为,保险的要素 有三,即前提要素、基础要素和功能要素。 l 1、前提要素-危险存在是保险成立的前提 保险与危险同在,无危险则无保险可言。因此,特定的危险 事故是保险成立的前提,是首一要素。 l 人类社会可能遭遇的危险很多,但大体上可以归纳为三大类 ,即人身危险、财

10、产危险和法律责任的危险。所谓危险事故,是 指上述人类三大危险中可能引起损失的偶然事件,它包含三层意 思:第一,事件发生与否很难确定。即事件可能发生,也可能不 发生,两种可能同时存在,缺一不可。如果约定的某一事件根本 不可能发生,除非心术不正或精神病患者,是不会有人愿意花钱 去买这种毫无意义的保险的。反之,如果能确定某一事件一定会 发生,承保则意味必然赔偿,无法集合危险,分散损失,也不会 有哪家保险公司愿意承担这种无法承担的责任。第二,事件何时 发生很难确定。即一些偶然事件虽然可以判断,但究竟何时发生 ,很难预料。例如,人的生老病死,这是自然规律,但人何时生 病、何时死亡,谁都无法预知。 l 所

11、以,人们死亡、伤残和疾病均属可保事件。发生时间不可预 知的事件,当然是将来有可能发生的事件。过去或现在已发生的 事件,不属偶然事件。第三,事件发生的原因与结果很难确定。 即事件的发生是意外的,排除当事人的故意行为及保险标的的必 然现象。事件发生若系当事人或其利害关系人的故意行为所致, 如谋杀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自杀、纵火等,或保险标的的自然 灭失、消耗等,都不属偶然事件。由于偶然事件是“将来的事件” ,因而,仅发生与否无法预料,一旦发生将造成多大损失也很难 预知。如房屋等财产都有遭受火灾等灾害破坏的可能,但这种潜 在性的灾害发生时将造成多大的损失,灾前是任何人都无法准确 知道的。倘若事前能准确

12、地知道某一事件发生时所造成的损失额 ,保险人就很难维持其保险业务了。 l2、基础要素-众人协力是保险成立的基础 l 前已述及,保险是建立在“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这一社 会互助基础之上的,其基本原理是集合危险,分散损失。这就要 求参加保险者不只是几个人、几个单位。也不只是社会中的少部 分人和少部分单位,而是要动员全社会力量,使其众多者参加保 险。只有众多的社会成员参加保险,其所缴纳的保险费,才能积 聚成为巨额的保险基金,从而确保少数人的意外损失获得足额且 及时的补偿。因此,保险不仅与危险同在,尤与众人协力同在。 没有众人协力,就不可能有保险。众人协力即经济上的互助共济 关系。这种经济上的互助共济

13、关系,其组织形式有两种,一是直 接关系,二是间接关系。相互保险组织中的众人协力所体现的互 助共济关系,就是一种直接的互助共济关系。因为这种保险组织 的成员,都是由虑有同一危险的多数人所组成。他们中的每一成 员,即是被保险者。 l 保险的众人协力,其人数虽然不可能具体地划定为几百人或几千人, 但为了达到将巨大的损失尽量分散,变成微小的损失,就需要参加保险 的人越多越好。无论是相互保险还是保险公司经营的保险都是如此。因 为参加保险的人数越多,则损失分得越散,每个成员负担也就越轻;投 保者越多,交的保险费就越多,所能积聚起来的保险基金数额就越大, 因而对被保险者就越有保障。 l 保险需要众人协力,而

14、且投保者越多越好。但是,在结成互助共济 关系的每一成员中,特别是间接互助共济关系的成员中,他们所面临的 风险是不同的。风险不同,损失的分担即应缴的保险费就应该不同。如 果风险不同而损失分担无异,必然会引发如下后果:一部分风险较小的 成员因感吃亏而退出保险,剩下的那些风险较大的少数投保者也因无法 负担巨额的保险费而支持不下去,原来所形成的互助共济关系就会受到 破坏。此外,作为“出卖”保险的保险人,同样是有风险的,这种风险就 是保险事故发生时所必须承担的赔偿责任。倘若保险人的风险大而赔付 能力小,保险就难以为继。因此,保险要得以正常维持,一要使投保人 有负担保险费的能力并乐于缴付保险费,以维持必要

15、的互助关系;二要 保证保险人的保险费收入与损失赔付总额大体相当,以保证保险人的赔 付能力。这一目的的实现,就必须使保险的众人协力建立在科学方法基 础之上,即必须根据概率论的科学方法,合理地计算出各种保险的保险 费率。合理的保险费率,使每个参加投保者的负担相对公平合理。合理 的保险费率是维系保险的众人协力得以长久的关键 。 l3、功能要素-损失赔付是保险成立的功能 l 保险的功能并非消灭危险。危险是客观存在的。从严格意义上说,保 险本身也不可能消灭危险。虽然,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往往习惯将投保 行为称之为“买保险”,将投保人缴纳保险费,与保险人确立保险合同关 系称之为“付出一笔代价买进一个安全”,

16、但谁都明白,投保人向保险公 司缴了保险费,并非真正买到了一个安全;签订了保险合同,也不意味 着此生保险公司就能保证被保险人不出事故。“买保险”、“花钱买安全” 一类说法,其确切含义应该是:第一,投了保,由于双方当事人采取了 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加强了防灾能力,因而被保险人的安全会更有保 障;第二,投了保,缴纳了保险费,在保险有效期间内,即使发生了意 外事故,按照约定也会得到相应的损失补偿,迅速恢复原有的经济状况 。事实上,投保 人支付一笔代价(保险费)后,他所买到的只是一个机会 ,即将来发生保险事故时可能获得补偿的机会,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安 全。由此可见,保险的直接功能就是补偿被保险人因意外所受的经济损 失,如果投保人在投保后仅仅买到一个观念上的安全,危险事故发生时 得不到相应的补偿,是不会有人愿意花钱去买一个毫无实际意义的观念 上的安全的。 l 当然,人们花钱买保险,并不希望危险事故在其身上发生。对于每个 投保人来说,宁可经常接受微小数目的损失,却不愿意在较长时间内遭 受一次巨大的损失。所谓“经常微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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