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婚姻家庭法的经济补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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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婚姻家庭法的经济补偿制度1、相关定义1.1、经济补偿金的定义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之间发生,因此对经济补偿金的本质 的探究应当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两方面着手,研究劳动合同关系双方对劳动合同关系 不同的能动作用,进而揭示经济补偿金的本质。 劳动合同关系建立的同时,就维系劳动合同稳定性的责任大小看,用人单位相对 个体的劳动者天然地负有更大的责任。在现代社会,从劳动合同形成和履行过程看, 劳动者要生存通常就必须选择一个用人单位并成为其内部一员,同时必须被动接受管 理才能获取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为自身生存就必须主动管理劳动者并发放劳动报酬。 因此从劳动关系这一本质特性角度看,处于主动地位的用人单位的维护劳动

2、合同稳定 性的责任要比被动地位的劳动者更大;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关系的能动作 用更大,即确保或者消灭劳动合同关系上相对劳动者而言具有更大的”动量”。 故在劳动者非主观过错情况下,用人单位为用人单位利益不愿意或者不能维系劳 动合同关系(即分两种情形:解除劳动关系和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都将被迫为生 存而必须重新去找寻并建立新的劳动合同关系;从这点上讲,有必要让用人单位付出 一定的代价,即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以防止用人单位消极对待劳动合同关系,更 9 后文均表述为劳动合同法。 11 参见 21 世纪法学规划教材合同法(第三版),崔建远主编,2003 年 3 月,第 284 页。 12 前

3、三种参见姜颖:劳动合同法论,法律出版社 2006 年第 1 版,第 324 页。 13 参见王全兴:21 实际法学规划教材劳动法第二版,第 428 页。 14 参见林嘉:经济补偿金的性质,人民法院网。 15 参见毛家义:对改进劳动合同补偿金支付办法的思考,西安石油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 年 11 月, 第 11 卷第 4 期。 16 参见杜波/方仲炳:略论劳动法中经济补偿,2005 年 3 月当代法学第 19 卷第 2 期(总第 110 期)。 17 参见姜颖:劳动合同法论,法律出版社 2006 年第 1 版,第 325 页。 18 参见林嘉、杨飞:劳动合同解除中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4、问题的研究,劳动法评论(第1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5 年版,第 17 页。 19 参见周永坤法理学第二版,2004 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第 282 页。 20 参见姜颖:劳动合同法论,法律出版社 2006 年第 1 版,第 323 页。 21 参见谢德成、穆随心:英国劳动法限制解雇制度,论坛2005 年第六期”域外”栏目,第 28 页。 10 岗位遭用人单位解约等等,作为用人单位的用人单位依旧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这点体 现出了公平正义的法理,揭示了劳动法倾斜性保护劳动者的立法目的。 5、惩罚性和保障性,经济补偿金其本质是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定公平补偿,客观 上约束了用人单位随意或者滥用解雇权

5、,一旦发生,用人单位不得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体现了对用人单位一定的惩罚性;用人单位在付出经济补偿金的同时,客观上一 定程度地保障了劳动者在新劳动关系建立前的过渡期间的经济来源的问题,体现了用 人单位作为市场主体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基于上述特性,经济补偿金同时具有如下功能: 1、惩罚功能:从限制用人单位滥用解雇权、维系劳动合同关系稳定性的角度看, 其功能效果明显,具有强化用人单位的社会责任的功能。 2、补偿功能: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后,客观上解决了劳动者建 立新的劳动合同关系前的一段时间内的生活费用的问题。 3、警示功能:这功能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双重的,用人单位如遵守劳动法律

6、规定,那么就不用负担经济补偿金;同时劳动者违背劳动法相关规定,也就得不出相 应的经济补偿金。 11 1.2、生态经济补偿的概念 生态经济补偿是国内外许多专家学者多年来关注的焦点, 不同学科( 如经济学、生 态学、法学等) 的研究者因学科需要对生态经济补偿的理解大相径庭, 即使是环境保护 研究者对生态经济补偿的理解也不尽相同。如刘光生 29 认为, 生态效益补偿费”特指为 了控制生态破坏、遏制资源衰竭而征收的费用, 它的征收范围是现行排污费没有覆盖到 的, 对生态环境造成直接影响的各种行为。”张智玲 30 则认为, 生态环境补偿费分狭义的 生态环境补偿费和广义的生态环境补偿费,”广义的生态环境补

7、偿费是指所有与资源及环 境保护与恢复有关的费用。狭义的生态环境补偿费是指为控制生态破坏、环境恶化, 遏 制资源衰竭而征收的费用, 这里狭义的生态环境补偿费包含一般意义上所划分的环境污 染与生态破坏。”李爱年 31 则认为, 生态效益补偿费是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开发 利用自然资源而导致生态效益减损向生产者和消费者直接征收的, 用于保护、恢复生态 功能的费用。” Cuperus 32 等将生态补偿定义为:”对在发展中对生态功能和质量所造成 损害的一种补助,这些补助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受损地区的环境质量或者用于创建新的具 有相似生态功能和环境质量的区域”。章铮 35 认为狭义的生态环境补偿费是为了

8、控制生 态破坏而征收的费用,其性质是行为的外部成本,征收的目的是使外部成本内部化。而 庄国泰 36 等将征收生态环境补偿费看成对自然资源的生态环境价值进行补偿,认为征收 生态环境费(税)的核心在于:为损害生态环境而承担费用是一种责任,这种收费的作用 在于它提供一种减少对生态环境损害的经济刺激手段。在上世纪90年代前期的文献报道 中,生态经济补偿通常是生态环境加害者付出赔偿的代名词;而90年代后期,生态经济 补偿则更多的指对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者的财政转移补偿机制,例如国家对实施退耕还 林的补偿等。同时出现了要求建立区域生态经济补偿机制,促进西部的生态保护和恢复 建设的呼声。但最一般地,则将生态经

9、济补偿理解为一种保护资源环境的经济手段。将 生态经济补偿机制看成调动生态建设积极性,促进环境保护的利益驱动机制、激励机制 和协调机制。生态环境补偿的具体手段应该根据”谁破坏,谁补偿”、”谁受益,谁付费” 的原则,以市场和经济手段调节相结合,形成”污染者付费、使用者补偿,保护者得到 补偿”的局面。综合起来,可以认为生态经济补偿是指”通过对损害(或保护)资源环境 的行为进行收费(或补偿),提高该行为的成本(或收益),从而激励损害(或保护)行为的 主体减少(或增加)因其行为带来的外部不经济性(或外部经济性),达到保护资源和环境 的目的”。当今,生态经济补偿已经不是单纯意义上对环境负面影响的一种补偿,

10、它也 包括对环境正面效益的补偿,涉及的范围也不是单纯的项目建设,它包括到政策、规划、 生态保护等多个方面。 7 1.3、经济补偿金与相关概念的比较 1.3.1 赔偿金1.3.1 赔偿金 赔偿金是指企业或员工因违反法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劳动合同约定给 对方造成实际损失时,承担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以弥补对方损失的一种法律责任 形式。 劳动合同法集中规定了企业应当向员工支付赔偿金的情形,主要有如下几种: (1) 用人单位按照给员工造成的实际损害支付赔偿金。这是指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 规,赔偿由此给员工造成的损害。例如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的灭失是因为 用人单位的责任导致的;用人单位违法

11、经营并不具备合法外衣的;用人单位违法用工的; 用人单位没有将具有约束力的劳动合同交给本单位职工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并 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等。只要符合上述情形并给劳动者造成实际损害的,用人单位 均需支付赔偿金。 (2)基于法律的规定应该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这是一种法定的赔偿责任,不以用 人单位给劳动者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性条件。例如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拖延 时间不及时确立劳动关系或违法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该每月向劳动者支付 双倍的报酬;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限期内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应 支付的劳动报酬,应按照应付金额的 50%以上,100%以下加付赔偿金;用人

12、单位无视法 律条款提前结束劳动合同,应按补偿金的双倍支付赔偿金。 (3)用人单位因违法承担连带性的赔偿责任的。这主要是指用人单位招录仍与其他 6 1.4、人力资本的概念 人力资本的概念通常是指劳动者通过自身后天的学习而获得的具有经济价值 的知识和工作技巧等能力,并且存在于劳动者自身的生产投入要素。我们可以认为 人力资本应该包含的内容有这三个方面:一是人力资本指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和知识 5 水平,而是不指劳动者自己;二是人力资本同资本一样具有自身价值,在经济市场 上可以通过某种价值尺度表明其能力;三是劳动者拥有的人力资本是通过学习和培 训等方式获得的,并不是天生的或凭空得到的。不过关于人力资本的讨

13、论远不止这 些,许多经济学家都从自身的研究理论方向和重心对人力资本做出了不同的描述, 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 第一种是从人力资本的内容来定义。舒尔茨认为:”人们可以获取有用的技术 和知识,这些技术和知识是资本的一种类型,这种资本实际是人们投资的一种产物, 这类资本的增长在西方社会里要比物质资本的增长迅速很多,这种现象很可能是西 方经济制度最突出的特征”。从这句话我们可以看出舒尔茨认为人们知识能力、工 作技巧等人力资本的提高对经济增长的推动力要明显地多于物质资本的作用。他还 把人力资本的投资划分为五种形式;第一种是医疗和保健,它包括了劳动者在生命 过程中的对自身精力、耐久力和力量强度等各方面所进行

14、的支出费用;第二种是在 职人员的培训;第三种是正规的学校教育;第四种是企业或政府组织的学习活动; 第五种是个人和家庭为就业所付出的机会成本。 第二种是从人力资本投资角度来定义。加里 贝克尔指出:”一些活动影响货 币收入,而另一些影响心理收入,即消费。例如旅游主要影响消费,在职培训主要 影响货币收入,而高等教育可以既影响消费又影响货币收入。通过增加人的资源影 响未来货币与心理收入的活动,称之为人力资本投资”。人力资本的投资包括正规 的学校教育、在职培训等形式,是通过对劳动者进行教育和职业培训等方式获得的 人力资本。 第三种是从人力资本投资主体角度来定义。对人力资本的定义可以从单个单位 的个体投资

15、和多个经济单位的总体投资两个角度来说明,从个体投资可以把人力资 本定义为劳动者个人的生产技术水平和知识才能;从总体投资就可以把人力资本定 义为一个国家或地区内居民的知识和技能的总和。另外人力资本投资主体通常有政 府、企业和家庭三个方面,根据前面的分类,家庭属于个体角度的人力资本投资单 位,企业和政府则属于总体角度人力资本投资单位。 第四种是从人力资本产权角度来定义。我们知道产权是在经济生产中由各种商 品而引起的人们之间的经济行为关系。人力资本产权则是由人力资本和产权这两个 方面构成的,我们认为人力资本产权就是人们在使用或者获得人力资本产权的生产 过程中,由于相互之间的联系而必须需要某种规则来限

16、制和约束人们的行为,这种 规则就是人力资本产权。人力资本产权通常以人力资本私有产权和人力资本共有产 6 权两种形式存在,这主要根据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不同而划 分。 1.5、研究概念的厘定sm)一词,最早产生于 19 世纪末的法国,有”妇女解放” 之意。五四时期,女性主义一词传入中国,译为”女权”“女权主义”,至 1995 年 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之后,我国一些学者根据西方妇女解放运动的发展情 况,译为”女性主义”。目前,这两种译法均为仍在使用。 西方女性主义流派众多,所处时代各异,至今尚未有一个完整严密的思想体系 和内涵界定。可以说它是一种”学说”,一种”意识形态”。但笔者更倾向于认为它 是一种”政治经济斗争”,一种”社会运动”。即女性为争取与男性平等的权力与 机会,期望打破父权制的传统、文化、制度枷锁,进行的妇女运动和女权运动。女 性主义者认识到现时的社会是建立在一个男性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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