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会计解析

上传人:最**** 文档编号:117040196 上传时间:2019-11-18 格式:PPT 页数:192 大小:5.05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金融企业会计解析_第1页
第1页 / 共192页
金融企业会计解析_第2页
第2页 / 共192页
金融企业会计解析_第3页
第3页 / 共192页
金融企业会计解析_第4页
第4页 / 共192页
金融企业会计解析_第5页
第5页 / 共19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金融企业会计解析》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金融企业会计解析(19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Your company slogan in here 汪 振 坤 课件网站:WWW.NUFE.ORG 电子邮箱(qq): 77294507 金融企业会计 南京财经大学 第四章 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核算 上周内容回顾 思考+课后练习 1 2 第五周 3 4 第五章 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 *3 第五章 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 学习目标: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支付 结算的概念、原则、方式等;理解各种 支付结算方式的特点、用途;掌握各种 支付结算方式的会计核算。 *4 主要内容: 支付结算业务的概述 票据结算业务的核算 其他结算方式的核算 *5 第一节 支付结算业务概述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二、支付结算原则

2、三、支付结算业务核算的基本规定 四、支付结算纪律 五、支付结算种类 *6 一、什么是支付结算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 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 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的行为。 广义的支付结算包括现金结算和银行转账结算。 狭义的支付结算仅指银行转账结算。 现金支付结算:收付双方直接使用现金进行的货币 给付行为 转账支付结算:通过银行将款项从付款人账户划转 到收款人账户的货币给付行为。 *7 *8 二.支付结算的原则 v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v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使用 v银行不垫款 *9 三、支付结算业务核算的基本规定 1.银行是办理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

3、的中介机构 。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未经人民银行 批准不得作为中介机构办理支付结算业务。 2.银行、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结算相关的法 律和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3.结算时,必须使用按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 的票据凭证和统一规定的结算凭证。 4.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和签发日期, 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5.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 当真实。 *10 四、支付结算纪律 A、单位、个人应遵守的结算纪律 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 套取银行信用; 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 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的资金; 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

4、他人资金; 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账户。 *11 B、银行应遵守的结算纪律 银行要履行“清算中介”的职责,办理支付结 算工作时,不准以任何理由压票、任意退票 、截留挪用客户和他行资金; 不准无理拒绝支付应由银行支付的票据款项 ;不准受理无理拒付、不扣少扣滞纳金; 不准违反规定为单位和个人开立账户。 。 *12 不准放弃对企事业单位违反结算纪律的 制裁。 银行向外寄发的结算票据和凭证,必须 于当天至迟于次日发出,或按规定的 时间提出交换。收到的票据和结算凭 证必须及时办理付款或收账,不得延 误积压任何票据和结算凭证。 不准拒绝受理他行正常的结算业务。 *13 五、支付结算种类 1.按表现形式可分

5、为: (三票、一卡、三方式)共8种。即 汇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 信用卡 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 2.按涉及的区域不同,分为: 异地结算:银行汇票、汇兑、托收承付 同城结算:本票 通用型结算:支票、商业汇票、信用卡、委托收款 *14 六、会计科目 清算资金往来共同类科目 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间业务往来的资金 清算款项。本科目可按资金往来单位,分别“ 同城票据清算”、“信用卡清算”等进行明细核 算。 其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应收的清算资金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的清 算资金。 *15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存放于中国人民 银行的各种款项,包括

6、业务资金的调拨、办 理同城票据交换和异地跨系统资金汇划、提 取或缴存现金等。 企业按规定缴存的法定准备金和超额准备 金存款,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本科目应当按照存放款项性质进行明细核算 。 *16 *17 一、票据概述 票据是指出票人约定自己或委托付款人在 见票时或指定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 付一定金额并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它包括 三层含义: 1.票据是一种有价证券,而且是一种完全有 价证券; 2.票据是以无条件支付一定的金额为目的证 券; 3.票据是可以流通转让的证券。 *18 票据的种类:按票据法体例 票据 汇票 支票 本票 银行汇票 商业汇票 现金支票 转账支票 普通支票 划线支票

7、 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 *19 票据关系当事人 出票人:出票人是开立票据并将其交付给他人的法人、 其它组织或者个人。 付款人:付款人是受出票人委托付款并记载于汇票或支 票上的人。付款人一经承兑后,即成承兑人,是汇票的 主债务人。 收款人:收款人是从出票人处接受票据并有权向付款人 请求付款的人。 背书人:背书是由持票人在汇票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 并将汇票交付给受让人的行为。 被背书人:被背书人是指在背书活动过程中,接受背书 票据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承兑人:承兑人是指承诺在汇票到期日向持票人支付汇 票金额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0 票据行为 票据行为:以票据权利义务的设立及变

8、更为目的 的法律行为。票据法规定的票据行为包括: 1、出票:出票又称发票,是指票据创立和交 付行为,即出票人依法定格式制作票据,并交付 收款人的行为。 2、背书:背书是指持票人将票据权利转让他 人时在票据商所为的行为。 3、承兑:承兑是指汇票的付款人承诺负担票 据债务的行为。 4、保证:保证是指票据保证人以担保票据债 务的履行为目的而进行的票据行为。 *21 二、支 票 支票的定义 支票的规定性 支票的式样 支票的流转程序 支票的账务处理及相关手续 *22 (一)什么是支票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 务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 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9、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或持 票人。 适用范围: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均 可以使用支票。 *23 (二)支票的基本规定: 1)签发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表明”支票”的字样; 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确定的金额; 付款人名称;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两个章:即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单位公章 加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名或签章.) 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 *24 2)签发支票应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写。 3)签发现金支票和用于支取现金的普通支票,必须符 合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 4)签发人必须在银行账户余额内签发支票,严禁签发 空头支票。严禁签发签章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的支

10、票 。 5)支票的提示付款期为十天,从签发的次日算起,到期 日遇例假日顺延。超过提示付款期的,持票人开户 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6)支票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 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7)持票人可以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 示付款;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 款人提示付款。 *25 对于: a.签发空头支票, b.签章与预留银行不符的支票, c.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 银行按规定: A.退票。 B.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C.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D.对屡次签发空头支票的,银行应

11、停止其签发支票。 *26 *27 *28 *29 *30 (三)支票的式样 v转账支票 v现金支票 v普通支票 v划线支票 *31 *32 *33 *34 *35 (四)转账支票流转程序图(借记支票) 出票人 收款人 (持票人) 背书人 被背书人 持票人 出票人持票人 开户银行 付款人 背书转让 足额存款 出票 提示支票 提示支票 进账 进账 出票人与持票人在同一行开户 *36 转账支票流转程序图(借记支票) 出票人 收款人 (持票人) 背书人 被背书人 持票人 出票人 开户银行 付款人 收款人、持票人 开户银行 背书转让 足额存款 出票 提示支票 提示支票 银行之间清算 收妥抵用 收妥抵用

12、提出交换 出票人与持票人不在同一行开户 *37 转账支票流转程序图(贷记支票) 出票人开户银行 付款人 收款人开户银行 提示支票付款 银行之间清算 收妥入账 通知收款人 出票人与持票人不在同一行开户 收款人 出票人 *38 转账支票流转程序图(贷记支票) 出票人收款人 出票人、收款人 开户银行 付款人 提示支票付款 收妥入账 通知收款人 出票人与持票人在同一行开户 *39 (五)支票业务的核算手续 单位或个人需要使用转账支票时,可直接签发 并转交给收款人,然后由收款人向开户银行办 理转账。借记支票! 如果收款人和出票人同在一家银行开户,可当 即办理转账;如不在同一家银行开户,则需要 通过票据交

13、换,由收款人开户行将支票提出, 由出票人开户行将支票提入,然后划款。 持票人、出票人在同一银行机构开户 持票人、出票人不在同一银行机构开户 *40 A.银行受理持票人送交的支票(借记支票) 持票人使用转账支票办理结算时,应填制 两联进账单,第一联收账通知,第二联贷方凭 证。进账单与支票一并提交银行。 持票人委托银行收款时,应作委托收款背 书,在支票背面背书人签章栏签章、记载“委 托收款”字样、背书日期,在被背书人栏记载 开户行名称,并将支票和填写的进账单送交开 户银行。 1.持票人、出票人在同一银行机构开户 *41 *42 审查无误后,支票作借方凭证,第二联进账单 作贷方凭证。会计分录为: 借

14、: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出票人户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持票人户 转账后,进账单第一联加盖转讫章作收账通 知交收款人或持票人,作为该笔款项已转入收款人 账户的证明。 *43 B.银行受理出票人送交支票的处理手续(贷记支票) 出票人送来支票和三联进账单时,经审查无误 后,支票作借方传票,进账单第二联作贷方传票,办 理转账。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出票人户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收款人户 进账单第一联加盖转讫章作回单交给出票人,进 账单第三联加盖转讫章作收账通知交给收款人。 *44 例:长春百货大楼提交吉林财经大学签发的转账支票 及进账单,金额为1200元,委托银行为其办理进账手 续。经银行审核无误后,办理转

15、账(双方均在长春工 行开户)。 借:吸收存款活期吉林财经大学户 1200 贷:吸收存款活期长春百货大楼户 1200 *45 出票人 收款人 (持票人) 背书人 被背书人 持票人 出票人 开户银行 付款人 收款人、持票人 开户银行 背书转让 足额存款 出票 提示支票 提示支票 银行之间清算 收妥抵用 收妥抵用 提出交换 出票人与持票人不在同一行开户 *46 2.持票人、出票人不在同一银行机构开户 持票人开户行受理持票人送交的支票 借记支票 持票人开户行的处理 A.持票人开户银行受理单位提交的支票及二联进 账单,应通过票据交换,约定时间记账。 借:清算资金往来 贷:其他应付款待清算户 *47 B.持票人银行为持票人进账 退票时间过后,出票人开户银行未通知退票 ,说明款项已从出票人账户付出。则会计分录为 : 借:其他应付款待清算户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持票人户 C.若出票人开户行审查支票发现金额不足,通知持 票人开户行退票: 借:其他应付款待清算户 贷:清算资金往来 *48 A.出票人开户银行收到持票人开户银行通 过票据交换送来的支票,经审查确定可以转 账时,即以支票代转账借方传票,另编制转 账贷方传票办理转账,其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出票人户 贷:清算资金往来 出票人开户行的处理 *49 B.若出票人开户行审查支票发现金额不足,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