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人口普查-户口登记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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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次人口普查-户口登记管理条例 户口登记条例户口登记条例单项选择(将代表正确答案的字母填写在括号里,每题有一个正确答案,不选或多选不得分)1、公民应在( C )登记为常住人口。A、暂住地B、籍贯所在地C、经常居住地D、出生地2、户口登记工作由( B )主管。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B、各级公安机关C、乡镇人民政府3、婴儿出生后,在申报户口前死亡的,( D )。A、不申报户口B、只申报死亡登记C、不申报户口但要向派出所作出说明D、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4、张某从A县农村迁往B县农村,他应从到达B县之日( C )内,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A、3日 B、7日C、10日5、非法贩卖户口证簿,尚

2、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当事人处以( C )以下罚款。A、2000元B、5000元C、10000元6、农村公民死亡,应在( A )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A、1个月B、2个月C、3个月7、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 A )主管。A.公安机关 B.登记机关 C.民政部门8、婴儿出生后(C)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A.三个月 B.两个月 C.一个月9、公民死亡,城市在(B),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A.当天 B. 葬前 C.一周以

3、内10、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A)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A.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 B.家属 C.居民委员会11、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C),注销户口。A.准迁证 B.迁出证明 C.迁移证件12、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C)公安机关批准。A省级 B地、市级 C县、市、市辖区13、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B)迁移证件。A.发给 B. 不发 C.邮寄14、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

4、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A)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A. 可以 B.必须 C.应当15、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B)登记。A.注销 B. 变更 C.更正 多项选择(将代表正确答案的字母填写在括号里,多选或不选、少选均不得分)16、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到户口登记机关( ABC )。A、申报迁出登记B、领取迁移证件C、注销户口D、交纳迁移费17、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由( AB )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A、本人B、父母C、亲戚D

5、、邻居18、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 ABCD )可以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A、户主B、亲属C、抚养人D、邻居19、常住人口登记包括( ABCD )。A、出生登记B、死亡登记C、迁移登记D、变更或者更正登记20、下列情形中,( ABC )应当由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A、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B、被逮捕的人犯C、公民死亡D、公民外出打工在三年以上的21、有(ABCDE)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A不按照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B假报户口的C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D. 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E. 冒名顶替他人户口

6、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年月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 第一条 第二条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 除法令另有规定外, 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 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

7、、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 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 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 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

8、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 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口。 第七条 报出生登记。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

9、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 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 委员会。 第九条 第十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 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

10、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第十二条 销户口。 第十三条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机关在通知人犯家属的同时,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 (二) (三) 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第十四

11、条被假释、缓刑的犯人,被管制分子和其他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在迁移的时候必须经过户口登记机关转报县、市、市辖区人民法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才可以办理迁出登记;到 迁入地后,应当立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第十五条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以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 登记。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 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第十六条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

12、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 变更登记; (二) 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

13、报变更登记。 第二十条 (一) (二) (三) (四) (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假报户口的; 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第二十一条户口登记机关在户口登记工作中,如果发现有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应当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刷。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第二十三条 法。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民族自

14、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可以根据本条例的精神,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单行注:关于领取户口迁移证缴纳工本费项,公安部于年月日“关于取消户口迁移 收工本费的通知”中已予取消。从户籍管理转向人口登记制 虽然社会对户籍改革的呼声越来越强烈,但是十几年来户籍制度改革的进展却很缓慢。之所以进展缓慢,就在于附加在户口背后的利益众多,劳动、人事、工资、物价、教育、卫生、社会福利等诸多制度都与户口挂钩。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新型城镇化”,在未来城镇化发展方向上释放出了“转型”的“新信号”。户籍制度改革也被视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突破口。户籍改革如何突破?未来新型城镇化建设中,需要怎样的户籍改革?本刊记者就此话题采访了一些专家学者,听听他们的政策建议。 户籍改革需要“顶层设计”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人口学专家陆杰华告诉记者,现在户籍改革小城市和小城镇基本放开了,但是大城市、特大城市还比较封闭,主要是东部地区,经济发展比较快,流动人口也比较多,但是考虑到自身的利益和公共服务的能力,所以不愿意放开。如果说户籍改革破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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