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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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主要内容 n一、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n二、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n三、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n1.平等原则 n2.意思自治原则 n3.诚实信用原则 n4.公平与等价有偿原则 n5.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n6.公序良俗原则 一、民法的基本原则的概念 贯穿于整个民事法律制度和 民事规范始终的根本原则, 是指导民事立法、司法、守 法和进行民事活动的具有普 遍指导意义的基本行为准则 。 二、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n在立法上,它是民事立法的准则。 n在司法上,它是民事法律法规解释 、适用和“造法”的依据。 n当法律存在漏洞时,它是填补法律漏 洞的基础。 n在民事活动中,它是一切民事主体 均

2、应遵守的行为准则。 1、平等原则 n概念:平等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当事人法律 地位平等,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思强加给 另一方。 n意义 :最集中地反映了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的本质特征,是民法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主要 标志。 n内容 :身份平等 、地位平等 、参与经营或竞 争的法律机会均等 、民事权利平等地受法律保 护 。 案例分析 n某税务局办公室人员沈某受单位委托购买办公 家具,沈某在购买前拟定了购买合同,对家具 的材质、价格和到货日期均在合同中给予规定 。在看中某品牌的家具之后,沈某出示了合同 要求家具商盖章。家具商认为价格不能接受, 拒绝了签订合同。 n问题: n在本案例中,家具商与税

3、务局是平等吗? n家具商的行为妥当嘛? 平等和意思自治 2、意思自治原则 n概念:当事人依自己的意思决定民事权利义务关 系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 法干预。 n意义:进行民事活动时抵御非正当行使的公权力 和其他当事人的非法干预的工具。 n具体体现:物权法财产自由原则;亲属法 婚姻自由原则;合同法契约自由原则;继承 法遗嘱自由原则。 案例分析 n 原告李某不慎将被告刘某的二张邮票 烧坏,刘某多次索赔不果,便带领5人到 李家,并以伤害李本人及其家人相威胁 。李被迫同意写欠条万元,在年底前 付给。双方就此立了字据。日后,李 诉请撤销所立字据并解决邮票已毁的纠 纷。 n问题:如何看待民

4、法上的意思自治? 3、诚实信用原则 n概念: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该诚实、 善意、信守承诺,以维持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平 衡以及当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平衡。 具体内容: n任何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都要诚实不欺,恪守诺言 ,讲究信用。 n当事人应依善意的方式行使权利,在不损害他人利 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n当事人应以诚实信用的方式履行义务,对于约定的 义务要忠实的履行。 4、公平与等价有偿原则 公平原则 l概念:民事主体应遵循文明社会所公认的公平合理 的价值观念去进行民事活动,并遵循文明社会所公 认的价值观念去分享从事民事活动之所得。 l具体内容 :P18倒数第2段 ? P18倒数

5、第1段的中心思想是什么? 等价有偿原则 l概念: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实现自己的经济利益, 应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付出相应的代价;除法律另 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取得他人的财产利益或得 到他人的劳务,都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应的价款或酬金 。 l意义:等价有偿原则是公平原则在经济利益上的体现 ,是价值规律在民法上的直接表现。从事具有财产交 换内容的民事活动时,尤其应当遵循这一原则。 案例分析: 2005年10月28日经深圳市兆天房地产经纪公司居间介绍,林小 姐与陈先生达成房屋转让合同,以100.5万元购买陈先生深圳福 田区沙嘴路金沙花园某房屋,付款方式:定金2万元,首期款8.5万元 ,按揭贷款90万

6、元。合同约定有解约定金条款:“如卖方在收取定金 后,不以合同条款将该物业售于买方,则卖方须双倍返还定金予买方 以弥补买方之损失,唯买方不可要求卖方进一步赔偿或逼使卖方履行 此合约。”签约后,林小姐如约支付了定金(托管于中介),监管了 首期款,取得了银行按揭承诺并为陈先生垫付佣金,12月28日陈先 生将房屋交付林小姐居住使用至今,期间林小姐对房屋进行了装修。 履约过程中,房屋先后两次被陈先生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导致合同 履行两次被迫中断。2007年6月林小姐突然接到深圳仲裁委通知,得 知陈先生已提起仲裁,要求解除合同(房屋时价已过250万)退还房 屋,并由林小姐赔偿居住期间的房租损失!手足无措的

7、林小姐委托律 师应诉,经律师调查,涉案房屋的二次查封已于2007年1月解除,但 由于房价暴涨,陈先生迟迟不予告知,拖延履行合同。 l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成为本案争议的焦点,要解决该问题,首先,要 看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卖方在 收取定金后,不以合同条款将该物业售于买方,则卖方须双倍返还 定金予买方以弥补买方之损失,唯买方不可要求卖方进一步赔偿或 逼使卖方履行此合约”。仲裁庭认为,当事人的上述约定,仅约定了 卖方在收取定金后不履行合同的情形,而没有对卖方交付房屋后的 情形进行约定,本案中,第一被申请人按约支付了定金,并将首期 款支付到银行监管账户中,申请人交付了房屋,第

8、一被申请人已经 将房屋进行了装修,显然,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合同,将对守约 方造成不应有的损失,且有违公平原则,因此,双方的房屋转让合 同应当继续履行。 5、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民事活动的当事人在行使民事权利时不 得背离权利应有的社会目的,也不得超越权 利应有的界限。民事权利神圣与权利不得滥 用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两者不可偏废。 以损害他人的目的行使权利或者行使权 利所得利益微小而使他人遭受重大损害的行 为。因权利滥用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 担赔偿责任。 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的体现: n物权立法中对长期抛荒被征用土地使用权的剥夺 ; n物权立法中的相邻权; n专利立法中的强制许可制度 6、公序良俗原则 n概念: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及目的不得违反公共 秩序或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和社会的一般道 德。 n功能:P20倒一段 讨论:甲子急病需50万救命,相求于本有过节但经 济富裕的远亲乙,乙提出:可以赠送50万,但在 甲子做完手术后,甲需自断其左手。甲表示同意 ,并签字。你如何看待此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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