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事故案例分析(share)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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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病事故案例分析职业病事故案例分析 职业卫生培训 危机与应对 n1996年8月深圳辉开电子厂发现76名工人双下肢无力,部分工人不会走路, 原因是该厂使用白电油作清洁剂,这种清洁剂含有大量正己烷。 n中央电视台首次专题报道,拉开了广东职业卫生坎坷艰难岁月的序幕 n此后,各种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接踵曝光,如贵州单晶硅厂矽肺、张海超开 胸验肺、广州宏大、深圳尘肺工人集体上访、建联公司事件等 n我市的先进、超霸镉增高事件,力奇宝石厂矽肺事件,吉隆鞋厂亚急性二氯 乙烷中毒事件等 n2010年以来,涉及职业病纠纷增加,提出诊断增加,确诊病例增加。 职业卫生培训 演义 n n 谴责无良老板,感谢健康卫士 n

2、 企业逃避责任,政府出手维权 n 部门管理缺位,群集政府诉求 n 怀疑官商勾结,求助媒体律师 n 挑战技术权威,求助境外压力 n 不满法律体系,自残寻究真理 n 社会舆论强烈,追究官员责任 职业卫生培训 职业卫生培训 职业卫生培训 职业卫生培训 职业卫生培训 职业卫生培训 职业卫生培训 职业卫生培训 职业卫生培训 职业卫生培训 职业卫生培训 职业卫生培训 职业卫生培训 职业卫生培训 职业卫生培训 职业卫生培训 案例一:张海超尘肺诊断事件案例一:张海超尘肺诊断事件 n2004年6月 在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从事杂工、开压力机等 有海工种 n2007年8月 开始出现咳嗽、胸闷等症状,一直以感冒

3、治疗 n2007年10月 症状加重,离职,到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拍胸片检查 ,显示双肺阴影,但不能确诊病情 n2009年1月 到北京协和医院、中国煤炭总医院等诊治,均诊断为“ 有尘肺” 职业卫生培训 张海超尘肺诊断事件(续)张海超尘肺诊断事件(续) n2009年2月 到处申请求助 n2009年5月 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诊断为“无尘肺0期(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 n2009年6月1日 张海超到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至6月22日进行开胸手术 n2009年7月11日中央电视台报道了此事 2009年7月26日卫生部派出督导组,之后郑州市职防所进行复诊,诊断为三期矽肺,当天出具了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2009年

4、07月15日 燕赵都市报开胸验肺:职业病维权的羞辱 n2009年07月18日新华网评 “开胸验肺”开出三大硬伤 n2009年7月24日新华网评 :“开胸验肺”事件应有更广泛的社会意义 n2009年7月28日新华网评 :不是开胸验肺的张海超不讲道理 n2009年7月29日南方都市报:“开胸验肺”的官方结果能带来普遍正义吗?矽肺病人的维权 迷宫(海丰) n 2009年07月29日 中国青年报 :杨于泽:反思开胸验肺取消职业病鉴定特权 职业卫生培训 张海超尘肺诊断事件(续)张海超尘肺诊断事件(续) 处理结果 新密市卫生局副局长被撤职 郑州市职防所3名医师被撤消诊断资格 郑州市职防所主管业务领导被责成

5、追究责任 企业付出巨额赔偿,声誉扫地 张海超成为农民工维权知名人士 全国各地以往因各种原因没有诊断为职业病的病例,包括诊断为“医学观察”的劳动者,特 别是诊断为“无尘肺0期”的,在目前严重的信任危机、社会媒体推波助澜下,可能出现一些 过激行为我省首当其冲的有汕尾、深圳、广州、佛山等地市 我市的博罗、龙门的一些水泥厂、采石场、宝石加工作坊,惠东的鞋厂等,均存在严重的职业 危害问题。 影 响 职业卫生培训 案例二:深圳尘肺病人诉求案例二:深圳尘肺病人诉求 n广州宏大事件法院一审判决后第3天(2009年5月) n分期、分批,有计划,有预谋 n“还我健康,给我生活” n境外媒体介入采访,准备报道 n市

6、政府组织处理,维稳办牵头,公安、卫生(职防院)等第一线 n要诊断 直接职业病防治院体检 n要钱按深圳的标准赔偿 n苗头直指深圳市政府行政不作为 n手段拒绝走合法渠道 n三个群体张家界、吉首、耒阳 n全部人员安排诊断、治疗 n按照诊断结果1、2、3级分别给予10多万至30多万不等的赔偿 n以红十字会的名义予以赔付 处理结果 案例三:广州宏大事件案例三:广州宏大事件 n共有三大批工人以得尘肺病要求赔偿 n2005年至2006年共有200多人 n2007至2008年近100人 n曾在宏大工作过,从上世纪90年代至2005年(工人自述),均为湖南耒阳人 n均为外包公司临时聘请的工人,没有记录的资料 n

7、前二批经政府协调以调解解决,诊断88人,共赔付约400万(律师费30%) n最后一批宏大公司坚决走法律程序,先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在由法院审判 工程承包给不具法人资格的个人签定的合同没有列明职业病防护管理及责任公司支付 承包款后没有尽管理的责任出事过工头转而煽动工人向公司要求赔偿开始想赔点钱了结, 工人拿了钱后回家乡宣传,带来更多的工人,提出更高赔偿企业没有工人名单或工作记录 等书面证据律师利益驱使 教 训 职业卫生培训 案例四:生产线中毒案例四:生产线中毒“ “私了私了” ”后反悔后反悔 深圳特区报 2008.6.10 案情经过案情经过 u2000年9月底,宝安某玩具厂接到一批 手摇铃玩具加工

8、订单,加工费10多万元 ,安排14名女工用ABS514粘合。 v10月10日,有13名女工出现头痛、头 晕、呕吐,其中2人神志不清、抽搐, 被诊断为职业性二氯乙烷中毒。 v经治疗,有12人完全康复,另1人(黄某 )昏迷15天后才救醒。 v2001年2月14日,黄某被转到广东省中 毒急救中心住院治疗至2004年6月4日 出院,出院证明治疗结果为好转。中毒患者黄某出现意识障碍、抽搐、昏迷 职业卫生培训 粘合现场 后续情况(一) v黄某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27.6万元及 伙食费1.5万元约29万元,全部由该玩具 厂支付。 v 2004年4月开始,黄某家属会同省妇 联法律服务中心的律师分别到劳动保障 部

9、门询问工伤认定事宜。 v社保局工作人员认为:黄某的职业病 诊断书是2000年12月1日开具的,早就 过了工伤认定的时效,只能通过协商解 决。 职业卫生培训 v2004年6月3日,由黄某父亲、妹妹及其委托律师与玩具厂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协议书。 v协议书称:黄某为职业性二氯乙烷中毒住院治疗,现已治疗终结。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即某玩具厂)补偿乙方(即黄某)各种工伤补偿共计人民币19万元整。 、甲方另付乙方交通费用2000元整。 本协议生效后,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得就此事再向对方提出任何要求。 v该协议书由黄某父亲及其委托代理律师签名,并加盖了省妇联法律服务中

10、心和某玩具厂印章。 v次日,黄某于办理出院手续。 后续情况(二) v2004年7月,黄某再次申请工伤认定,劳动部门于同年8月9日作出了工伤认定书,认定黄某 属因工受伤。 v2004年10月19日,黄某经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三级伤残,且需二级护理。 v2004年11月30日,黄某向宝安区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v该劳动仲裁部门于2005年1月10日作出了仲裁裁决书:驳回申诉人(黄某)全部申诉的请求,仲裁 受理费20元及处理费5646元,由申诉人承担。 后续情况(三) 职业卫生培训 后续情况(四) v黄某不服裁决,2005年1月24日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某玩具厂支付黄某某一次

11、性伤残补助金3万元,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万元, 一次性伤残津贴14.5万元, 护理费14.1万元, 工伤停工留职期间工资6万元, 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2.7万元, 住院期间护理费6.6万元, 因工伤治疗所支出的交通费3273元 共计49.5万元,减除被告已支付的10万元,还应支付黄某39.5万元。 职业卫生培训 后续情况(五) v【裁判结果】 二审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和广东省工伤 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的规定,判决: n 一、被上诉人某玩具厂支付上诉人黄某某各项工伤待遇共计人民币40.4万元 ,减除被告已支付的10万元,还应支付黄某某共30.4万

12、元; n 二、驳回上诉人黄某某的其他上诉请求;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 某玩具厂承担。 职业卫生培训 【裁判理由】 uu 未办工伤保险有过错,“私了”协议显失公平。 u 此案经过一、二审法院审理,各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问题主要是:上诉人黄某某的父亲和妹妹及 其委托律师于2004年6月3日,与上诉人某玩具厂签订的协议书是否有效。 u 法院认为:用人单位有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的义务,现上诉人黄某发生职业病,应由某玩具厂承 担其享有的工伤保险待遇,尽管上诉人黄某与某玩具厂签署的协议书声明协议生效后,对双方具有 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得就此事再向对方提出任何要求,但协议数额与上诉人黄某依法应得赔

13、偿数额相差较大,该协议显失公平;上诉人黄某有权申请撤销、申请仲裁、要求相应的各项待遇, 可视为其申请撤销该协议,故上诉人黄某要求按法律规定计付其工伤待遇,合法有据,法院予以支 持。 职业卫生培训 【教训】 u 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违反了法定义务,应当承担由此带来的 风险; u 劳动者在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后,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 n我国现行民事法律制度中,对人身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规定为 一年。参照这一规定,工伤保险法规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家属、工会组 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 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u贸然使用成分和毒性不明的化学品非

14、常危险。 职业卫生培训 含有二氯乙烷的粘 合剂 金虎牌 3435胶 职业卫生培训 职业卫生培训 二氯乙烷常识 u属高毒类溶剂; u大量吸入可出现头晕、头痛、恶心、呕吐和精神错乱等“脑病”表现; u严重者可导致昏迷甚至死亡; u中毒早期类似“重感冒”,易被误诊; u近几年在我市惠东已造成多名鞋厂工人中毒,并有死亡病例; u防护要点:特别强调作业场所要通风,尽量改用低毒性的替用品;早发现, 早处理。 职业卫生培训 案例五:连续加班致中毒猝死 u2003年1月某电镀厂1名员工因三氯乙烯中毒死亡; u该名工人入厂不足1个月,从事三氯乙烯清洗作业,连续加班一周后(每天工 作14小时),突然死亡; u后经

15、解剖和诊断,被确诊为三氯乙烯化学源性猝死; u死者有2个小孩和1位60多岁的父亲需要抚养; u社保部门首期支付其家属抚恤金11.9万元,另外每月再支付1081元; u本次事件历时9个多月,给厂方生产造成严重影响。 u长时间加班加点会使职业中毒风险加大,应尽量减少接触毒物的时间; u购买工伤保险可减少事故损失。 教训 职业卫生培训 清洗表壳、表链某电镀厂 职业卫生培训 待清洗的表链某电镀厂 职业卫生培训 事故后改用水性清洗剂某电镀厂 职业卫生培训 案例六:案例六: 侥幸付出代价侥幸付出代价 2003年79月某五金制品厂为赶进度,将三氯乙烯清洗工序从清洗 房移到冲压车间,从原来只有4人接触增加到1

16、00人接触,导致该车 间4名女工中毒。 u其中1名女工在治疗过程中坠楼身亡; u厂方支付医药费30多万元; u赔偿死者家属6万多元; u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受到行政处罚10万元。 职业卫生培训 教训 u该厂以前已派人参加过职业病防护知识培训,基本能按照“预防三氯 乙烯职业中毒指南”的要求落实隔离等措施; u多年来一直未发生中毒事故,管理人员以为卫生监督部门在小题大作 u为赶进度不再严格遵守,终于付出代价。 u预防职业病事故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职业卫生培训 三氯乙烯所致皮炎,全身多处糜烂(某五金厂) 职业卫生培训 三氯乙烯手工浸油场所(某五金厂) 职业卫生培训 冲压车间油压作业(某五金厂) 职业卫生培训 增加的临时浸油场所(某五金厂) 职业卫生培训 案例七: 一宗中毒事故导致企业破产 2002年6月东莞安加鞋厂正己烷中毒事件 n省妇联出面追寻已离厂的40名可疑中毒女工,确诊12例中毒 n厂方预付医药费100万元; n赞助省妇联20万元; n被省卫生厅罚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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