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现金支付结算概述及流程剖析

上传人:我** 文档编号:116942497 上传时间:2019-11-17 格式:PPT 页数:50 大小:3.87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银行现金支付结算概述及流程剖析_第1页
第1页 / 共50页
银行现金支付结算概述及流程剖析_第2页
第2页 / 共50页
银行现金支付结算概述及流程剖析_第3页
第3页 / 共50页
银行现金支付结算概述及流程剖析_第4页
第4页 / 共50页
银行现金支付结算概述及流程剖析_第5页
第5页 / 共5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银行现金支付结算概述及流程剖析》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银行现金支付结算概述及流程剖析(5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古 丽 珍 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 第二节 结算方式流程 第三节 票据知识及流程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二、支付结算的原则 三、支付结算的纪律 四、支付结算的种类 (一)概念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 活动中使用票据和各种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 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要点: 实质:货币给付; 主体:收付款双方;媒介:银行 工具:票据和结算方式。 1、现金结算 是收付款双方直接使用现金收付款项 的货币收付行为。 主体:收付款双方 工具:现钞 过程:一手钱一手货 2、转账结算 是指通过银行将款项从付款人存款账 户划转到收款人存款账户的货币收付行为 。 主体:收付款双方 媒体:银行 工具:票据及方

2、式 过程:时空上分离。 支付结算原则是指单位、个人和银行 在办理支付结算的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 行为准则。 (一)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二)谁的钱入谁的账,由谁支配 (三)银行不垫款 (一)结算纪律 1、单位和个人的结算纪律。 单位和个人在办理支付结算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 的结算纪律如下: 第一,不准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签章不符 的支票和远期支票以及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套取银行 信用; 第二,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 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 第三,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 第四,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账户。 2、银行的结算纪律: “十不准” 第一,不准以

3、任何理由压票、任意退票、截 留挪用客户和他行资金; 第二,不准无理拒绝支付应由银行支付的票 据款项; 第三,不准受理无理拒付、不扣少扣滞纳金 ; 第四,不准违章签发、承兑、贴现票据,套 取银行资金; 第五,不准签发空头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 办理空头汇款; 第六,不准在支付结算制度之外规定附加条件, 影响汇路畅通; 第七,不准违反规定为单位和个人开立账户; 第八,不准拒绝受理、代理他行正常业务; 第九,不准放弃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违反结算纪 律的制裁; 第十,不准逃避向人民银行转汇大额汇划款项。 现行支付结算的种类包括“三票”、“一 卡”、“三方式”。 “三票” 具体包括支票、银行汇票、银 行本票

4、、商业汇票; “一卡” 银行卡; “三方式”汇兑、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 。 一、汇兑流程 二、委托收款流程 三、托收承付流程 (一)汇兑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1、概念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 的结算方式。 2、适用范围 (1)汇款人主动付款 (2)异地 (3)开户和非开户的客户均可 (4)无金额限制,确定的结算金额 汇款人 收款人 汇出行 汇入行 委托汇款 收款入帐 银行往来划款 (一)委托收款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1、概念: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 项的结算方式。 2、适用范围 (1)债权人主动收款 (2)同城、异地均可 (3)一般为开户客户,付款人必需开户 (4)无

5、金额限制,确定的结算金额,必须 全额收款 收 款 人付 款 人 付款人开户行 委 托 行 委托收款 收妥入帐 通知付款 承付款 寄发单证 往来划款 (一)托收承付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1、概念: 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 银行向异地 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 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2、适用范围 (1)债权人发货后主动收款,只适用交易结 算 (2)异地 (3)开户客户 (4)结算每笔金额起点为 l万元。新华书店系 统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000元。 收 款 人付 款 人 付款人开户行 委 托 行 委托收款 收妥入帐 通知付款 承付款 寄发单证 往来划款 按合同发货 一、票据基本知识

6、 二、支票结算流程 三、本票结算流程 四、银行汇票结算流程 五、商业汇票结算流程 (一)票据的概念、性质和作用 (二)票据关系人与权利义务关系 (三)票据行为 (四)支付结算中使用票据的基本规 定 1、票据的概念 票据是载明债务人要按指定期限向 债权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款项的信用证券 。 2、票据的性质 (1) 票据是一种有价证券 (2) 票据是一种设权证券 (3) 票据是一种信用支付工具 (4) 票据是一种无因证券 (5) 票据是一种要式(文义)证券 (6) 票据是一种流通证券 (7) 票据是一种集团证券,具有债务连带性 (8) 票据是一种提示证券 (9) 票据是一种缴还证券 3、票据的作用

7、 (1)支付结算的工具 (2)信用工具 (3)融资工具 (4)流通工具 1.票据关系人 票据关系人,是对票据具体享有某种权利或承 担某种义务责任的当事人。 (1)基本关系人: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2)其他关系人:背书人、被背书人、承兑人 、持票人等。 2、票据权利和票据责任 (1)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付款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票据请 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 追索权,是持票人行使付款请求权而遭拒绝 或因其他法定原因而不能实现时,向其他票据债 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权利。 (2)票据责任是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 金额的义务。票据债务人分主债务人和从债务人 。 1、出票 l概念:

8、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 的票据行为。 l工作: 一是签发票据,即出票人按一定的票据原因和 有关规定开出票据; 二是交付票据,即将票据交付给收款人。 l效力: 汇票出票后,出票人负有担保汇票承兑和付款 的责任; 本票出票后,出票人负有无条件付款的 责任; 支票出票后,出票人负有担保付款的责任 。 要求: 出票必须有原因,如债权债务关系,取得票 据必须给付对价。 在票据上记载的事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票据法规定,票据金额要用中文大写 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 票据无效。 票据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 改,更改的票据无效。对票据上的其他记载事项, 原记载

9、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签章证 明。 2、背书 l概念: 背书是以转让票据或其他目的,在票据背面 或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l工作: 一是记载:被背书人名称、背书人签章、 背书日期。 二是交付票据。 l种类: 有转让背书、委托收款背书和质押背书三种 。 l效力: 权利转移效力;权利证明效力;权利担保效力 l要求: 背书必须连续; 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所附条件无效, 但不影响背书的法律效力; 不能进行部分背书。 3、承兑 l 概念: 承兑是指票据付款人按照票据载明事项,对 票据金额在票面上作出表示承付款的文字记载及 签章的一种票据行为。承兑是汇票特有的票据行 为。 l 效

10、力: 使持票人的付款请求权得以落实;票据承兑 后,承兑人作为付款人,成为票据的主债务人, 到期负无条件付款责任。 l工作: 一是记载:在正面作“承兑”记载、承兑人 签章、承兑日期。 二是交付票据给持票申请人。 l 要求: 不得附条件承兑 不得部分承兑或改变汇票文义 4、保证 l 概念:保证是指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他人,为票据的某个特定债务 人履行票据债务提供担保而在票据上所为的票据行为。票据的保 证适用于汇票和本票。 l效力:增加了票据的可靠性,保证生效后,保证人即成为票据上 的债务人,向被保证人的一切后手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清偿票 款后,可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l工作:一是记载:“保证

11、”字样、保证人签章、保证人名称住所、 被保证人名称、日期。 二是交付票据给被保证人。 l 要求: 不得附条件保证 保证人为二人以上的,保证人负连带责任 5、付款 l 概念: 付款是指票据的付款人或承兑人向持票人支付 票款的行为。 l 效力: 付款人付款,票据上所记载的债权债务关系即 告终止和消失;票据上的一切债务人均解除责任 l 程序: 持票人提示票据,请求付款; 付款人付款 l付款要求: 付款人按规定履行付款义务; 付款人对票据的审查:要素齐全合规;背 书连续 付款人不得恶意付款 付款后要缴回票据 6、追索 l 概念:是指票据的持有人在遭到拒付时,向其前手背 书人或出票人索取票款的一种票据行

12、为。 l 效力:是对付款请求权的一种补充,在持票人不获付 款时,可以得到应有的补偿。 l 前提:票据在期前不获承兑;到期不获付款;其它 法定原因(付款人死亡、破产等) ; 必须保全票据 权利的手续(如在法定期限内提示;作成拒付证明) l 程序:3日内,发出追索通知,确定追索对象; 受领追索费用(票据金额、利息、费用) l 要求:所有债务人对持票人负连带责任; 被追索人清偿票款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 利,可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一)支票的概念、种类及适用范围 1、概念: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 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种类 支票可分为

13、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 3、适用范围 (1)付款人主动付款。既可签发给收款人,也可签发给开户 行委托付款。 (2)同城-票据交换范围内使用,可以背书转让 (3)开户的客户 (4)无金额起点限制,支付确定的结算款项 出票人 收款人(持票人) 出票人开户行 收款人(开户行) 委托收款 银行往来清算 出票 交换支票 收款入帐 出 票 人 出票人开户行收款人开户行 收 款 人 出票 委托付款 提出进帐单 清算资金 收妥入帐 (一)银行本票的概念、适用范围 1、概念: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 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 人的票据。 2、适用范围 (1)付款人申请使用,主动

14、付款。 (2)同城-票据交换范围内,可以背书转让 (3)开户和非开户的客户均可 (4)无金额起点限制,支付确定的结算款项 申 请 人 出 票 银 行代理付款行 持 票 人 申请 出票 提出本票 清算资金 清算资金 持票购物 收妥入帐 提示票据 (一)银行汇票的概念及适用范围 1. 概念: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 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 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 付款人。 2.适用范围 (1)付款人持票购物。 (2)异地 (3)开户和非开户的客户均可 (4)无金额起点限制,支付确定的结算款 项 (5)结算的多余款,由银行清算 申 请 人持 票 人 代理付款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