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安全生产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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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国电靖远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1 总则1.1为了认真贯彻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安全目标管理,健全安全管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体现重奖重罚遵章奖罚、分级负责的原则,充分运用各种手段,调动全公司职体员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杜绝各类事故发生。依据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结合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及岗位薪点工资管理制度薪酬管理标准 ,制定本规定。1.2 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贯彻分级负责、分级控制的原则,在奖惩过程中必须把奖惩尺度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结合起来,做到以责论处、权责对应;把思想工作

2、、教育工作同行政、经济手段结合起来,最终达到预控的目的。1.3 按照安全生产三级预控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公司发生人身死亡、重大设备损坏和电网事故、恶性电气误操作等,公司领导及各相关职能部门主管干部应负管理责任,责任部门负主要(直接)管理责任;部门发生重伤和事故,公司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主管干部应负一定管理责任,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各级干部应负主要(直接)管理责任,并中断部门安全记录;班组发生轻伤和障碍,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和各级干部应负管理责任,班组的班长、技术员应负主要(直接)管理责任。1.4 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遵章守纪并在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督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和贡献的集体、个人给予奖励

3、。1.5 对发生事故的部门和有关责任者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对失职、渎职或严重违章即使未造成严重后果,也要进行处罚。1.6 本细则规定适用于国电靖远发电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综合产业公司。2 管理要求2.1 安全目标2.1.1 一实现:实 现 年 内 安 全 生 产 三 个 百 日 无 事 故 , 争 创 全 年 无 责 任 性 考 核 事 故 。2.1.2 七九杜绝: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杜绝电网事故;杜绝特、重大设备事故;杜绝误操作事故;杜绝火灾事故;杜绝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特、重大交通事故;杜绝重大及以上施工机械事故;杜绝灰坝垮坝事故;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

4、;杜绝电网事故;杜绝特重大设备损坏事故;杜绝恶性误操作事故;杜绝火灾及负同等责任和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杜绝灰坝溃坝及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事故;杜绝重大及以上施工机械事故。版 本 号 第 1 版修改状态 第 345 次修改22.1.3 四九控制: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控制在0人次;人身未遂控制在0人次;事故率控制在0次/4台年;一类障碍控制在6次/4台年;二类障碍控制在35次/4台年;异常控制在30次/4台年;车辆肇事控制在0次;火灾控制在0次;其它事故控制在0次。事故率控制在0次/台年、一类障碍控制在1.5次/台年、人身轻伤控制在0次、二类障碍控制在9.5次/台年。2.2 奖励2.2.1 全公司无

5、事故百日安全奖:全公司设立统一的“年内安全生产无事故记录” ,每年的安全记录自当年的1月1日开始统计,年内安全记录不跨年计算奖励,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设立百日安全奖,对只中断本部门安全记录的部门,不再连带考核。奖励标准见附录1。2.2.2 安全奖励资金来源于公司工资总额,由安全生产部安全监察部提出意见并会同人力资源部掌握使用。安全奖励用于奖励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安全生产部安全监察部根据各部门报送的嘉奖申请材料,审查并确定奖励标准条款无误后填写安全奖励基金发放通知单 (见附录3) ,上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奖励。2.2.3 全公司设立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用于

6、奖励在 安 全 生 产 中 做 出 突 出 贡 献 的 个 人 ( 或 部 门 ),在 通 报 表 扬 的 基 础 上 , 于 给 予 一 定 的 物 质 奖 励 经 济 奖 励 , 奖 励 标 准 如 下 : 对于避免一触即发、极可能导致群伤群亡的恶性事故者,奖励4000-500010000元;避免1起人身死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及电网事故者,奖励3000-40005000元;避免1起重大火灾事故者,奖励2000-3000元;避免1起恶性误操作事故者,奖励2000-3000元;避免1起人身重伤事故或设备事故者,奖励1000-2000元;在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后,由于组织抢救措施及时、得力,经医疗人

7、员确认有效防止了事故的扩大,视具体情况奖励500-1000元;工作中认真负责,发现隐蔽性的重大事故隐患或在本岗位工作范围之外,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者,奖励500-1000元;发现主机设备缺陷,避免了设备严重损坏或避免主机被迫停运者,奖励500-1000元;在本岗位工作范围之外,发现并制止他人错误,有效避免了误操作,重要设备严重损坏等事故者,奖励300-500400元;对避免1起人身轻伤或一类障碍者,奖励300-500元;对于及时发现初起火灾,扑救或报警及时,避免或减少了火灾损失的个人,奖励300-500400元;在现场安全措施方面,研究出新器具、新办法、新工艺,解决了我公司在安全生产中长期不能解决

8、的难题,在改善不安全的生产环境,确保全公司安全稳定运行方面做出成绩者,奖励800-1000元;发电部、检修部连续3个月不发生恶性障碍、人身未遂及以上事故,奖励部门10000元;3燃运部、铁运部、华电供水公司连续3个月不发生二类障碍、人身未遂及以上事故,奖励部门4000元;公司小车班、工业公司、通达公司、兴川建筑安装公司,连续6个月不发生二类障碍、车辆肇事、人身未遂及以上事故,奖励5000元;注:华电公司(包括:供水公司、铁运部奖励基金支付)按照此奖励标准自行奖励,华电公司安全奖励由华电安全技术部办理奖励基金发放单,公司安全生产部以及由华电公司总经理主管领导审核,华电公司财务部负责发放,由华电公

9、司承担的靖电公司部分安全奖励基金由人力资源部与华电公司统一核算。 公司实行在电气、热机连续累计操作无差错竞赛活动,对累计操作达到奖励项数者,按照标准给予奖励万项操作无差错竞赛活动中,连续累计达10000项及以上者,奖50-100元,同时连续累计达20000项及以上者,奖励100-150200元(此项奖由工会下发) ;公司实行无违章班组竞赛活动,在符合条件的相关生产班组中每月评选一次,给予奖励。对于本条未列项目,若确需表彰奖励者,由安全生产部安全监察部参照上述标准,经过公司领导批准后予以奖励。注:华电公司按照此奖励标准自行奖励,华电公司安全奖励由华电安全技术部办理安全奖励基金发放通知单 ,由华电

10、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华电公司财务部负责发放,由华电公司承担的靖电公司部分安全奖励基金由人力资源部与华电公司统一核算。 2.2.4 奖励原则、安全责任目标奖励及安全先进奖励安全生产奖金在分配时,原则上不搞平均分配,奖金分配必须与安全生产责任制密切挂钩,对安全责任贡献大的要实行倾斜政策,各部门制定详细的发放办法,奖金的发放由安全生产部安全监察部统一监督考核;对公司各部门有关领导人员实行安全责任书安全目标的考评奖励。每年公司与各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年终奖励按照三项目标责任制中安全目标责任的权重得分进行考核奖励;公司每年进行1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1个) 、安全生产先进班组(3个) 、安

11、全生产管理先进个人(1名) 、安全生产标兵(3名)的评选活动,根据评选结果,由公司给予表彰奖励;安全生产管理先进个人、安全生产标兵与公司优秀员工享受同等公司优秀员工待遇;以上奖励均由安 全 生 产 部 安 全 监 察 部 会 同 有 关 部 门 报 请 总 经 理 办 公 会 议 研 究 决 定 或 总 经 理 批 准 后 执 行 。2.3 处罚2.3.1 处罚的原则及适用性处罚原则:对于一次事故,同时造成人身伤害、设备事故者,按照对应条款处罚;若发生重、特大事故,触犯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者,由司法部门依法调查4处理。若上级单位给予处罚决定的,依上级单位决定为准。2.3.2 凡未触犯有关法

12、律法规者,依照下列条款 处理:a) 发生特大重大设备、设施损坏构成重大事故或重大较大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以下处理:对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对次要责任者给予开除留用察看2年的处分;对责任人所在班组的班长、技术员(值长、单元长) 、给予行政记大过至开除留用察看1年处分;对责任者部门分管的副主任、专业工程师给予撤职至行政撤职至开除留用察看2年至撤职处分;对责任者部门的主任、书记给予行政降职至开撤职至开除留用察看1年至撤职处分;公司有关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及相关管理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损失或影响重大的给予撤职至撤职至开除留用察看1年至撤

13、职处分;公司的党、政正职、分管的副职、总工程师,给予行政记大过至撤职至撤职处分按照上级主管单位处罚决定执行(由集团公司执行) ; ;;责任部门4个月不受月奖,公司其它部门2个月不受月奖。b) 对发生责任性重大较大设备、设施损坏构成较大事故(或施工机械) 、一般人身伤亡事故、重大电网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以下处理:对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开除留用察看1年至开除处分;对次要责任人给予行政记大过至开除留用察看1年处分;对责任人所在班组的班长、技术员(值长、单元长)给予行政记过至开除留用察看1年处分;对责任人所在部门的主管副主任、专业工程师给予撤职至撤职至开除留用察看1

14、年至撤职处分;对责任人所在部门的主任、书记给予撤职处分;对公司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及相关管理责任人及给予撤职至行政记大过至撤职处分;对 公 司 的 党 政 正 职 、 分 管 的 副 职 、 总 工 程 师给 予 行 政 记 过 至 行 政 记 大 过 处 分 , 按照上级主管单位处罚决定执行;(由集团公司执行) ;责任部门2个月不受月奖,公司其它部门1个月不受月奖。1年内重复发生两起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或1次死亡两人的事故,给予相关责任人的处罚按照2.2.3a)执行;责任部门2个月不受月奖,公司其它部门1个月不受月奖。c) 发生三种电气恶性误操作事故包括:带负荷误拉(合)隔离开关(刀闸) 、带电

15、挂5(合)接地线(接地刀闸) 、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以下处理:对主要责任人给予开除留用察看1至2年处分;对次要责任人给予行政记过至开除留用察看1年处分;对责任人所在班组的班长、技术员(值长、单元长)给予行政记过至开除留用察看1年处分;对 责 任 者 所 在 部 门 主 管 副 主 任 、 专 业 工 程 师 , 给 予 行 政 记 大 过 至 撤 职 处 分;责任者所在部门主任、书记给予行政记过至降职处分,本部门1年内重复发生误操作事故,给予撤职处分;对公司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及相关管理责任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分管副职、总工程师按照

16、上级主管单位处罚决定执行,上级未作处罚决定的,由公司处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警告 处 分 , 1年 内 重 复 发 生 同 类 型 的 恶 性 电 气 误 操 作 事 故 , 给 予 行 政 警 告至 记 过 处 分 ;责任部门1个月不受月奖,全公司每个职工其它部门半个月不受月奖;发生两种1一般电气误操作事故误断(合)断路器(开关) 、误入带电间隔 ,按上述处理条款降1级处罚;其中误入带电间隔造成人员伤亡上述电气误操作同时造成人身伤亡的,同时按本条款和人身伤亡的有关条款择重处罚。d) 发生人员失误构成的重大火灾事故发生一般设备、设施损坏、热机误操作构成一般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以下处理:对主要责任人给予行政记大过至开除留用察看1年处分;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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