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企业职务犯罪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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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v 预防职务犯罪 助推企业发展 v 韩 宣 平 v 第一讲 法律相关知识简介 氵 廌 去 一、法的概念和特征 在中国,“法”一词的含义甚为广泛。从语源上看 ,汉字的“法”古体为“灋”。根据东汉文字学家许慎 在其所著说文解字中的释义,它大体有三层含义: 第一,“法”与“刑”是通用的。古代的“刑”字 ,含刑戮、罚罪之意,还有“规范”(模范)的意义; 第二,法者平之如水,含有“公平”之义; 第三,法含有“明断曲直”之义。 v 法是各种社会规范的总称 法的基本特征 v (一)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具有规范 性; v (二)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 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普遍性; v (三)法是以权

2、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 ,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v (四)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 范,具有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 二、 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v 辠 罪 囚 v 犯罪是指触犯了刑法,依据刑法的规定 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 一.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一定 的社会危害性。 二、.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 事违法性 v 三、犯罪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即具有应受惩罚性。 三、非公企业职务犯罪特征 v 非公有制企业:除国有企业外的民营企 业,其中包括外国资本独资企业和中外合资 企业 v 职务犯罪:就是在企业具有一定职务、 职权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侵犯公 司利益,依照

3、刑法规定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 行为。 v 特征:一是人员特定;二是形式特定;三 是处罚特定。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主要区别 v第一,犯罪主体不同:前者是国家工作人员;后者 属于非国家工作人员。 v第二,犯罪客体不同:前者的客体是国家公共财产 的管理制度;后者的客体是公司、企业财产管理制 度。 v第三,量刑不同:前者量刑重,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后者量刑轻,最高可判10年徒刑。 v第四,立案起点不同:前者是3万,后者是6万; v第五,管辖不同:前者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后者 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第二讲 非公企业职务犯罪 主要形式 一、职务侵占罪 刑法第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 其他单位的人员,

4、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 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为六万元以上,( 数额较大)、一百万元以上(数额巨大)。 区别:贪污罪 v吉林通化市通钢公司检斤员谢巧玲、陈岩预谋通过少检斤的方式窃取通 钢的钢材。二人通过网上邮购了俗称检斤作弊器,找到通化金属物资贸 易公司的王建。经过三人合谋后,王建通过收买手段使通钢高速线材厂 成品班班长黄吉林)对检斤后的钢材数量默许予以盖章放行。 v先后17次非法占有通钢成品钢材共计400.565吨,价值1,571,632.48 元。钢材均被王建拉出厂外销赃。谢

5、巧玲、陈岩共获得赃款20余万元。 v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被告人谢巧玲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 十一年,并处没收财产。 案例二 东风悦达起亚汽车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企业)职工职务侵 占案 郭强,旧件仓库保管,2007年至2010年3月期间,犯罪 嫌疑人郭强伙同刘奇等人、采用顺手牵羊、内外勾结、撬窗 入库等手段,窃得赛拉图、狮跑等汽车顶灯、汽车涨紧轮、 膨胀阀等及安全带等物品,合计价值人民币742325.97元。 v 仓群,利用发动机仓库工作、与驾驶员徐昌维运输汽车发 动机的便利,共同侵占悦达二厂发动机仓库内的发动机54台 (总价值1206212元)。 v。 二、挪用资金罪 v刑法 第272条

6、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 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 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 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 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 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徒刑。 v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在六 万元以上的;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 的,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v区别:挪用公款罪 被告人程辉,新加坡国籍,河南省新中益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副 董事长, 程辉未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议,以公司名义从新乡市建行贷款12笔,共 计人

7、民1.345亿元,将其中的7150万元分8笔汇入程辉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的北 京新中原大厦有限公司,6300万元汇往程辉任董事长、其妻任总经理的广州 中原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用于二公司的工程投资。案发前该人民币1. 345亿元 已全部归还。 被告人程辉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v被告人徐某某,原系浙江省德清县三维经贸有限公司 经理。 挪用本单位资金70万元用于个人炒股。股票 亏损, 徐某某将543400元的现金余额 提取,215000 元归还公司,其余款项至今未归还。 v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某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挪用 本单位资金,归个 人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 其行为 已构成 挪用资金

8、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v刑法第163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 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 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 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v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 ,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 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v6万元以上,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v100万元以上,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 收财产。 v v v 张清为安徽省长江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原材料部 业务员。张清分工负责公司原料合同的审

9、核结算工作,因一名供货商产 品不合格而屡次被长江公司扣款,张清找到本公司品质部制样员周力, 要求对供货商的产品照顾一点,并许诺给其好处费。 此后不到五个月时 间里,通过样品作假手段,张清伙同周力共同为供货商牟取暴利,收取 好处费17.5万元。 v 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以触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张清有期 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8万元。 v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包勇在担任重庆市 金科实业集团科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本控制部(材设部) 材料采购专员期间,利用负责该公司苗木采购、苗木验收等 职务上的便利,为苗木供应商谋取利益,在涪陵、重庆江北 等地先后多次收受苗木供应商何某甲、卢某某

10、、吴某某等人 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25.4万元。 v被告人包勇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六千元。 四、行贿罪 v 刑法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 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v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 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 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 贿论处。 v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 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v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 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 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 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1、 行贿罪的立案标准和相关规定 v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 上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v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v:(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v;(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v(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v(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 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v(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v(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v “情节严重“: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 v 刘志军在2008

12、年至2010年间,丁书苗按照刘志军的授 意,为原铁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达开脱或减轻罪责,先后花 费4400万元,找人帮忙。另外,在2008年,为刘志军“跑官” 担任省委书记,并想让一名下属接刘志军的位子,在刘志军 授意下,丁书苗行贿500万元为刘活动。 v相关材料证实,丁书苗涉嫌行贿的这两笔共计4900万余元, 均被骗走。 v丁羽心原名丁书苗,1955年生于山西沁水县,小学文化程度,被外界称 为“高铁一姐“。 v曾任山西省政协委员,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副会长。荣获2006年荣获国际 科学与和平周贡献奖及山西省扶贫攻坚先进个人。 v2011年初,丁书苗因非法经营罪和行贿罪被警方抓获归案。 v2014年

13、12月16日,因行贿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北京市二中院判有期徒刑 20年,罚金25亿元,没收个人财产2000万。其中罚金数创下个人罚金最 高记录。 刘志军的这一行为与一般的直接收受钱款的受贿行为确实 有所不同,并未直接将该款收为己有。法院经审理认为, 刘志军利用职务便利,为丁羽心及其亲属获取巨额经济利 益提供了帮助;刘志军为防止何洪达案牵连自己,以及为 自己职务调整创造条件,授意丁羽心疏通关系。刘志军虽 未直接占有该款,但该款是刘志军授意、为刘志军的利益 而花费;丁羽心亦证实,其花巨资为刘志军办事,是对刘 志军帮助其获取巨额经济利益的回报。综上,其行为本质 上属于权钱交易性质,法院据此认定刘志军的

14、行为构成受 贿罪。 五、单位行贿罪 v【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 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 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 切的人行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v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罚金。 v【对单位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 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v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

15、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v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 v被告人黄光裕作为被告单位鹏房公司及国美公司的主管人员,指使被告 人许钟民于2006年至2008年间,向相怀珠提出请托,要求相怀珠在对鹏 房公司、国美公司有关案件办理中提供违法违规的帮助,并先后两次单 独或指使被告人许钟民给予相怀珠款、物共计人民币106万余元。 v被告单位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 v被告人黄光裕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内幕交易罪,判处 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亿元;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 二年,决定执行有期

16、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亿元,没收个人部 分财产人民币二亿元。 公安部经侦局原副局长相怀珠受贿200余万元,一审被判处 有期徒刑12年,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北京市高级法院经审 理查明,2006年至2008年间,相怀珠利用职务便利,在负责 查处北京鹏润房地产公司、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有关案件过程中 ,先后收受两公司主管人员和黄光裕单独或指使他人给予的款 、物共计人民币100余万元; v 2018年4月18日,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司法 部原党组成员、政治部原主任卢恩光行贿、单位行贿一案。 v 安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2年至2016年,被告人卢恩光请托相关 国家工作人员,为其违规入党、谋取教师身份、荣誉称号、职务提拔、 工作调动提供帮助,先后多次向为其谋利的受托人员行贿共计人民币 1278万元。1996年至2016年,为其实际控制的企业违规获取贷款、低 价收购资产、核定较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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