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_就业指导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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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支一扶 “三支一扶”,是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 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计划的政策依据是国家人事部 2006年颁布的第16号文件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 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其 目的在于为高校毕业生向基层单位落实就业问题提供具体 的指导和保障。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n招募对象是省内普通高校和本省生源外省普通高校应 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生和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 业生。其基本条件是: n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 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n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 的专业知识; n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

2、风正派 ; n (4)身体健康。 二、招募原则和程序 二、招募原则和程序 n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 专业上以农村基层急需的农业、林业、水利、医学、 教育、经济类为重点,同时优先招募家庭经济困难的 毕业生,优先安排高学历毕业生,优先安排已考取研 究生的毕业生,优先安排回生源地的毕业生。招募工 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n 1、制定计划 n 每年4月20日前,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要收集 、汇总当地乡镇一级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基层 岗位需求信息,并上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办公室 根据统一规划和有关要求,综合确定各市招募岗位和 数量,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形成全省年度“三支一扶

3、” 招募计划,于每年5月份面向社会发布。 n 2、组织招募 n 各级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和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 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有关政策,积极动员高校毕业生 踊跃报名。报名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网上报名方 式进行,6月上旬完成。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按照招募要求,对 报名学生资格条件进行审核,通过考核或考试方式确定服务人员 初选名单,于6月中旬报送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定。 n 3、确定人选 n 6月下旬,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对各市确定的人选审核后,统 一指定时间和医院,对入选学生进行体检。经审核、体检合格的 大学生,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其填写XX省高校毕

4、业生“三 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同时与服务单位签署XX省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6月底前,将确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名 单上报全国“三支一扶”办公室备案。 n4、培训上岗 n “三支一扶”大学生上岗前,要集中进行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为 党和国家关于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农村、农民等方面的方针政 策,本地区基层工作的现状,拟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情况等, 同时也应对服务地的生活、民情、风俗等予以介绍,帮助他们更 快地适应工作和生活环境。 n 培训工作按照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由省教育厅、 农业厅、卫生厅、扶贫办等部门按不同服务项目人员分别组织。 培训时间一般为5天。 n 被招募高校

5、毕业生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出具招募通知。 毕业生接到招募通知后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直接到服务县的政府 人事部门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招募。 三、服务管理 n(一)日常管理 n 县级“三支一扶”办公室要负责生活补贴、交通补贴的发放,交 纳保险费用,指导、协调服务单位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岗 位、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等后勤保障,帮助解决其遇到的 困难和问题,并对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 查; 服务单位要负责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安排工作岗位,提供必要 的生活条件,承担起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提供 培训机会; 县(市、区)团委要在每个接收“三支一扶”

6、大学生的乡 镇择优选拔1名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并负责协 调落实相关任职手续。“三支一扶”大学生应遵纪守法,服从安排, 虚心学习,联系群众,自觉遵守服务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充分 运用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为基层群众服务。 n(二)户档管理 n 服务期间,“三支一扶”大学生户口保留在 原学校管理,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转至入 学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应按规定为其办理 落户手续。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县 政府人事部门,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 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乡镇党组织按 规定程序办理。 n(三)考核管理 n 县“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三支一扶”大学生年度考 核和服务期

7、满考核工作;服务单位负责平时考核。其 中对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的大学生考核工作由县(市 、区)团委会同乡镇党委进行。考核主要内容是“三 支一扶”大学生的日常工作表现、服务业绩等。年度 考核、服务期满考核材料存入本人档案,并将考核结 果报省、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备案。服务期满考核合 格的,经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核,颁发由人事部统 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作为 享受相关就业政策的依据。 四、相关待遇 n一、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我 省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3分;报考有年龄限制的公务员职位,报考年龄可放 宽2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n二、服务期

8、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原服务单位属事业单位性质, 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经本人自愿、单位同意,并报所在地县(区)级政府人 事行政部门批准,可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n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入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 的,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 n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省内 高校专升本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 n省财政对省招募派遣并在“三支一扶”岗位上工作的高校毕 业生统一支付每人每月生活补贴2000元,每人每年交通补 贴、医疗费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2000元。 有条件的市、县(区)可从实际出发,对到本地参加“

9、三 支一扶”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适当增加生活补贴。 n(一)加大事业单位吸纳“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就业力度 n 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各地要按照 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0942号)的文件规定执行,促进服务期满“三支一 扶”志愿者充分就业。 n (二)落实“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报考国家公务员相关政策 n 组织志愿者参加党政机关招录考试。省、市、县、乡四级联 考招录公务员时,要拿出一定比例的职位,专门招录“三支一扶”计 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大学生。各地要认真解决报考中报考资格、 录用比例等操作问题,保证政策落实。 五、就业相关政策 n(

10、三)支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自主创业 n 各地应将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纳入“大 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提供相关政策帮扶和创业就业 服务。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志愿者自主创业的,可在 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国 家限制的行业除外)的,可享受额度不超过10万元、 期限不超过2年的小额担保贴息(展期不贴息)贷款 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实际需 要给予人均不超过10万元、总额度最高不超过40万元 、期限不超过2年的小额担保贴息(展期不贴息)贷 款扶持。对有发展前景、还贷及时、增加就业达到一 定比例的,经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 门审核,可给予二次贷

11、款。 n (四)扶助“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自主择业 n 鼓励服务期满“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留在当地就 业。各地要把“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的就业推荐工作 作为开展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切实抓好。各级政府 部门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安排专门人员,设立“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就业服务窗口,为服务期满志 愿者提供全方位的公共服务。对未就业的“三支一扶” 计划志愿者确立“一条龙、一对一”的帮扶工作机制, 提供及时的就业援助。要广泛收集适合“三支一扶”计 划志愿者的用人单位需求信息,适时为服务期满“三 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举办专场就业招聘会。 知识回顾知识回顾 Knowledge Knowledge Review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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