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国际货物买卖中的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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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张仁杰 107106395 课程代码:00149 第九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第一节 商品的品名 第二节 商品的品质 第三节 商品的数量 第四节 商品的包装 l要求:通过本章内容的学习,考生应熟悉商品 名称和品质的重要性;了解数量机动幅度的基 本内容;理解商品销售包装的具体做法;掌握 合同条款的内容及其规定办法。 商品品名是指能使某种商品区别于其他商品的一 种称呼或概念。商品的名称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商品 的自然属性、用途以及主要的性能特征。 1.从法律的角度看,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买卖标的物的 具体名称,关系到买卖双方在交接货物方面的权利与 义务; 2.从进出口业务角度看

2、,品名的规定是买卖双方交易 的物质内容,是交易赖以进行的物质基础和前提条件 。 一、列明商品品名的意义 第一节 商品的品名 二、品名条款的内容 在国际贸易中的标的物,是指用于换取对 价的货物。一般来说,要构成买卖中的标 的物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必须是被 卖方所占有的;(2)必须是合法的;(3 )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的。 按照我国和国际上的通常做法,合同中标的 物的品名条款一般比较简单,一般是在“商 品名称”或“品名”的标题下予以限定,列明 交易双方成交商品的名称。有时为了简单起 见,也可不加标题,只在合同的开头部分列 明交易双方同意买卖某种商品的文句,如计 算机、移动通讯设备等。但由于

3、成交商品的 品种、型号、等级和特点不同,因此,为明 确起见,亦可把有关品种、品质、产地、型 号的概括性描述包括进去,作进一步限定。 总之,合同中有关品名的规定,并没有统一 的、固定不变的格式。如何规定,可根据双 方当事人的意思予以确定。 三、规定品名条款的注意事项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品名条款,是合同中的主要条件。因 此,在规定此项条款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商品的品名必须做到内容明确、具体,应能确切地反映 商品的用途、性能和特点,切忌空泛、笼统或含糊。 (2)商品的品名必须实事求是,切实反映商品的实际情况, 凡做不到或不必要的描述性词句,都不应被列入,以免给履 行合同带来困难。 (3)为

4、了避免误解,在签订合同时应尽可能使用国际上通行 的称呼。对于一些新商品的定名及其译名,应力求准确、易 懂,并符合国际上的习惯。 (4)如果某种商品具有不同的名称,那么在确定品名时,必 须注意有关国家的海关税则和进口限制的有关规定,尽量选 择有利于降低关税和方便进口的名称。 第二节 商品的品质 一、品质的重要性及对进出口商品的要求 商品的品质,亦称商品的质量,是指商品内在素质和外观形 态的综合,是商品适合一定用途、满足用户需要的各种特性 。 (一) 品质的重要性 商品是进出口贸易的物质基础,而商品的品质是买卖双方进 行洽谈和交易时首先需要明确和落实的重要问题。 (二) 对出口商品品质的要求 我国

5、出口商品要同全世界广大用户和消费者见面,为了适应 他们的需要,我们必须贯彻“以销定产”的方针和坚持“质量第 一”的原则,大力提高出口商品质量,使其符合不同市场和不 同消费者的需求,并做到不断更新换代和精益求精。此外, 出口商品还应适应进口国的有关法令规定及要求。 (三) 对进口商品品质的要求 进口商品品质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国内用户 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凡品质、规格不符合 要求的商品,不应进口。对于国内生产建设 、科学研究和人民生活急需的商品,进口时 要货比三家,切实把好质量关,使其品质、 规格不低于国内的实际需要,以免影响国家 的生产建设和人民的消费与使用。但是,也 不应超越国内的实际需要,任

6、意提高对进口 商品品质、规格的要求,以免造成不应有的 浪费。总之,对进口商品品质的要求,要从 我国现阶段的实际需要出发,针对不同情况 ,实事求是地予以确定。 二、表示品质的方法 以实物表示 看货成买卖 凭样品买卖(Sale by Sample) 以说明表示 规格 等级 标准 商标和品牌 说明书和图样 产地 在国际贸易中,由于交易的商品种类繁多、特点 各异,故表示品质的方法也有多种。概括起来,国际 贸易中惯用的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包括以实物表示 和凭说明约定两类。 (一)以实物表示商品品质 以实物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是指以作为交易对象的实际 商品或以代表商品品质的样品来表示商品的品质。它通常 包

7、括凭成交商品的实际品质和凭样品两种表示方法。前者 为看货买卖,后者为凭样品买卖。 1.看货买卖 看货买卖是根据现有商品的实际品质进行的交易。采用这 种方法时,交易通常在卖方所在地进行。由买方或其代理 人验看货物,只要他认为商品的品质符合购买意图,就可 以达成交易。卖方则应按验看过的商品交付货物。只要卖 方交付的是验看过的商品,买方就不得对品质提出异议。 看货买卖可用于拍卖、寄售、展卖等业务中。 2.凭样品买卖 样品通常是指从一批商品中抽出来的或是由生产、使用部 门设计、加工出来的,足以反映和代表整批商品质量的少 量实物。凭样品买卖是指买卖双方按约定的足以代表实际 货物的样品作为交货品质依据的交

8、易。在国际贸易中,有 些商品,如农产品,因受自然条件的影响较大,难以用文 字说明,无法确定固定的标准,只能借助样品来确定其品 质。凭样品买卖一般适用于在造型上有特殊要求或具有色 、香、味方面特征的商品。目前,我国出口的某些工艺品 、服装、轻工业品等,常用这种方式来表示其品质。 在实际业务中,按样品提供者的不同,凭样品买卖可分为 下列几种: (1)凭卖方样品买卖。凭卖方提供的样品磋商交易和订 立合同,并以卖方样品作为交货品质的依据,称为凭卖方 样品买卖。 (2)凭买方样品买卖。凭买方提供的样品磋商交易和订 立合同,并以买方样品作为交货品质的依据,称为凭买方 样品买卖,又称凭来样成交。 (3)凭对

9、等样品买卖。所谓对等样品,是指卖方根据买 方提供的样品,加工复制出一个类似的样品供买方确认, 经确认后的样品,就是对等样品,有时也称“回样”,业务 上有时还称之为“确认样”。凭对等样品磋商交易和签订合 同,即称为凭对等样品买卖。 采用凭样品买卖时,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1)凡凭样品买卖,卖方交货品质必须与 样品完全一致。 (2)以样品表示品质的方法,只能酌情采 用。凡能用科学的指标表示商品质量时,就 不宜采用此法。 (3)采用凭样品成交而对品质无绝对把握 时,应在合同条款中相应作出灵活的规定。 201010在来样加工业务中,为了避免陷 入困境,加工方(卖方)应该争取采用的 品质标准是 ( )

10、A.留样 B.买方样 C.对等样 D.复样 201101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样品、加工 复制出一个类似的以供买方确认的样品称 为( ) A.对等样 B.参考样 C.买方样 D.标准样 1、凭规格买卖 是指一些足以反映商品品质的主要指标,如化学成分 、含量、纯度、性能、容量、长短、粗细等。在国贸 中使用最为广泛。 如电池,从1号到5号,长短粗细及电容量都不相等。 某种特定的规格适应特定的用途,一般不能混用。 (二)以说明表示商品品质 2、凭等级买卖(Sales by Grade) 指同一类商品,按规格的差异,分品质优劣不相 同的若干等级。 如我国出口的冻带骨兔肉分为: 特级:每只净重不低于1500

11、克; 大级:每只净重不低于1000克; 中级:每只净重不低于600克; 小级:每只净重不低于400克 。 3.凭标准买卖 目前还有一些初级产品的交易,由于长期形成的习惯或出 口的国家尚未对产品予以等级化或标准化,所以采用以下方法 说明其品质。 (1)良好平均品质。这一般是指中等货,它有以下几种含 义:指农产品的每个生产年度的中等货;指某一季度或某 一装船月份在装运地发运的同一种商品的平均品质。在我国出 口的农副产品中,也有用良好平均品质来说明品质的,但我们 所说的良好平均品质一般是指“大路货”,是与“精选货”相对而 言的。 (2)上好可销品质。这是指品质上好,可以销售。在国际 上,有些商品没有

12、公认的规格和等级,如冷冻鱼、冻虾等,有 时卖方在交货时,只要保证所交的商品在品质上具有“商销性” 即可。由于这种表示方法的含义笼统,难以掌握,履约时容易 引起争议,故不宜采用。如果卖方交货时因采用这一标准而发 生争议,通常由同业工会以仲裁方式解决。 4.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 在国际贸易中,有些机器、电器和仪 表等技术密集型产品,因其结构复杂,数 据较多,很难用几个简单的指标来表明其 品质的全貌。因此,对这类商品的品质, 通常是以说明书并附以图样、照片、设计 、图纸、分析表及各种数据来说明其具体 性能和结构特点。 5.凭商标或牌号买卖 一般只适用于一些品质稳定的工业制 成品或经过科学加工的初级产品

13、。 6.凭产地名称买卖 上述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既可以单 独运用,也可以根据商品的特点、市场或 交易的习惯,将几种方式结合运用。但要 注意,在同时使用规格与样品的进出口贸 易中,必须明确表明是以规格为准,还是 以样品为准。因为根据国外一些法律的规 定,凡是既凭样品、又凭规格达成的交易 ,卖方所交货物必须既符合样品,又要与 规格保持一致,否则买方有权拒收货物, 并可以提出索赔要求。 201101对冷冻鱼、冻虾等没有公认的规 格和等级的商品适用的品质表示方法为( ) A.凭样买卖 B.凭规格买卖 C.良好平均品质 D.上好可销品质 201110对冷冻鱼、冻虾等商品采用的“上 好可销”品质属于商品品

14、质表示方法中的( ) A.凭规格买卖 B.凭等级买卖 C.凭标准买卖 D.凭产地买卖 201201在农产品买卖中,使用农产品的 每个生产年度的中等货作为交货标准的做 法属于( ) A凭商品规格买卖 B凭商品等级买卖 C凭“良好平均品质”买卖 D凭“上好可销品质”买卖 三、关于品质机动幅度的规定 公差条款是指工业制成品由于科技水平或 生产水平所限而产生的公认的误差。 品质机动幅度是指某些初级产品,由于卖 方所交货物的品质难以完全与合同规定的 品质相符,为便于卖方交货,往往在规定 的品质指标外,加订一定的允许幅度,卖 方所交货物品质只要在允许的幅度内,买 方就无权拒收,但可根据合同规定调整价 格,

15、这就是在进出口业务中所谓的“品质增 减价条款”。 根据我国的实践,品质增减价条款可以有下列几种不同的 规定方法: (1)对机动幅度内的品质差异,可根据交货时的实际品 质,按规定予以增价或减价。例如,水分每1%,价格 1%;含油量l%,价格1.5% (2)只规定交货幅度的下限,对低于合同规定而不超出 一定范围者,给予扣价;对高于合同规定者,却不予增价 。 (3)在上述第二种规定方法的基础上,在机动幅度范围 内,按低劣的程度,采用不同的扣价办法。例如,低于合 同规定l%,扣价l%,低于合同规定l%以上者,加大扣价比 例,以此来限制卖方的交货品质。 四、品质条款的内容 在买卖合同中,品质条款的内容有

16、繁有简,一般视不 同商品和表示品质的不同方法而定,包括商品的品名、规 格、等级、品牌、标准,以及交付货物的品质依据等。凭 样品买卖中,应列明样品的编号、寄送日期,有时还要加 列交货品质与样品“大致相符”或“完全相符”的说明等。凭 标准买卖时还应标明标准名称及其版本年份。此外,订立 品质条款时应贯彻执行我国对外贸易的方针政策,防止订 立损害我国利益的条款或只对单方面有利的条款,以利于 体现平等互利的原则和便于切实履行合同。 品质条款举例 1、基本内容:表示方法不同、条款不同。 2、交货品质与样品大体相等或其他类似条款。 3、品质公差 例:手表 公差为48小时可误差1秒。 4、品质机动幅度 例:黑龙江小麦 含淀量(85%90%);水分(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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