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课件2013年5月讲解

上传人:我** 文档编号:116816944 上传时间:2019-11-17 格式:PPT 页数:88 大小:489.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重大危险源课件2013年5月讲解_第1页
第1页 / 共88页
重大危险源课件2013年5月讲解_第2页
第2页 / 共88页
重大危险源课件2013年5月讲解_第3页
第3页 / 共88页
重大危险源课件2013年5月讲解_第4页
第4页 / 共88页
重大危险源课件2013年5月讲解_第5页
第5页 / 共8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重大危险源课件2013年5月讲解》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重大危险源课件2013年5月讲解(8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 和 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 杨 涛 1 各位同仁:下午好。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 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随着社会经济活动 日趋活跃和复杂,特别是经济成分、组织形式 日益多样化,我省的安全生产执法问题越来越 突出。最近几年,无论是物质的转化、能量的 转换、还是大量农业劳动力的转移,都给安全 生产留下这样那样的危险源和事故隐患。危险 源和事故隐患越多,安全生产的成本也就越高 ,安全监管和执法的责任也就越大。 2 安全生产监管的主要任务是减少和杜绝事 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的三要素:源头(危险 源)、苗头(隐患)、人头(职工和管理者) 。 安全生产执

2、法的内容很多,我今天主要讲 “源头”和“苗头”:重大危险源的监督与管 理和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 古人云;非学无以养德、非学无以明识 、非学无以成才、非学无以用人。 3 前 言 以下10个率,可以反映出各地区、各部门、各企 业安全生产和监管水平如何? 1、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根据国际劳工组 织公布,全世界有企业从业人员多30亿人,2011年 安全生产事故死亡大约25万人(不含道路和职业危害 死亡),全世界10万从业人员死亡率为8左右。 我国企业从业人员近3亿多人,2011年安全生产事 故死亡约1万人(不含道路交通和职业危害死亡),全 国10万从业人员死亡率为3左右。 我省企业从业人员4

3、000多万人,2011年安全生产 事故死亡400人左右(不含道路交通和职业危害死亡) ,10万从业人员死亡率1,接近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 。 4 2、亿元GDP死亡率。美国、日本等国家大约为 0.06左右;我国亿元GDP死亡率大约为0.3 左右;我省亿元GDP死亡率大约为0.08。 3、重大危险源监控率。发达国家95% 以上,我省 85%左右。(有差距) 4、事故隐患整改率。发达国家95% 以上,我省 85%不到(有差距)。 5、高危行业的新、改、扩建项目(含3000万元以 上非高危行业项目)三同时验收合格率。我省高 危行业执行的较好,验收合格率90%以上,但非 高危行业执行率很差,65%左右

4、。 5 6 、企业职业危害普查登记评估率。我省70%都 达不到。有一些企业虽进行了普查、登记,但 很少进行评估。 7、职工上岗培训率。我省做的比较好,达到 92%以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我省 98%以上。 8、安全生产事故结案率。据不完全统计;我省 2011年共查处300多起安全生产事故,结案率 90%左右。 9、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率。我省危化颁证率 95%左右,矿山颁证率95%左右,煤矿100%. 10、企业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培训合格率。我省 煤矿100%、矿山 98%、危化98%、其他75% 。 6 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 的根源或状态 危险因素或危险源危险因素

5、或危险源包括的内容:包括的内容: 人的不安全行为人的不安全行为 机物的不安全状态机物的不安全状态 作业环境的不安全条件作业环境的不安全条件 管理制度的缺陷管理制度的缺陷 一、危险因素或危险源一、危险因素或危险源 7 (一)人的不安全行为归纳为13类(1) 8 人的不安全行为归纳为13类(2,3) 9 人的不安全行为归纳为13类(4,5) 10 人的不安全行为归纳为13类(6) 11 人的不安全行为归纳为13类(7,8,9,10) 12 人的不安全行为归纳为13类(11) 13 人的不安全行为归纳为13类(12,13) 14 (二)物的不安全状态归纳为4类(1) 15 物的不安全状态归纳为4类(

6、2) 16 物的不安全状态归纳为4类(3) 17 物的不安全状态归纳为4类(4) 18 1作业场所的缺陷 没有确保通路畅通; 工作场所间隔不足; 机械、装置、用具配置缺 陷; 物体放置的位置不当; 物体堆积方式不当; 对意外的摆动防范不够; 信号缺陷 标志缺陷 2. 环境因素的缺陷 采光不良或有害光照 ; 通风不良或缺氧; 温度过高或过低; 压力过高或过低; 湿度不当; 给排水不良; 外部噪声; 自然危害 (三)作业环境的不安全条件(三)作业环境的不安全条件 19 (四)管理缺陷(四)管理缺陷 1.对物(含作业环境)性能控制的缺陷 设计、监测和不符合处置方面的缺陷; 2对人失误控制的缺陷 教育

7、、培训、指示、雇用选择、行为监测方面的缺陷; 3工艺过程、作业程序的缺陷 工艺、技术错误或不当,无作业程序或作业程序有错误; 4用人单位的缺陷 人事安排不合理、负荷超限、无必要的监督和联络、禁忌作业 等; 5对来自相关方(供应商、承包商等)的风险管理的缺陷 合同签订、采购等活动中忽略了安全健康方面的要求; 6违反工效学原理 使用的机器不适合人的生理或心理特点。 20 (五)造成事故发生常见的不安全心态 侥幸心理 惰性心理 骄傲自大争强好胜 情绪波动思想反常 技术不熟遇险惊慌 盲目自信思想麻痹 盲目从众逆反心理 21 二、重大危险源的监督和管理 (一)、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和监管控制的背景 198

8、4年,发生了震惊世界的两起特大事故;一是墨西哥液化 石油气爆炸,650多人死亡,7000多人受伤;二是印度博岶尔 农药厂甲基异氰酸盐(光气)泄漏,2500多人死亡,20多万人 受伤,其中5万多人双目失明。为此,欧洲、美国、日本等国家 先后推出监管控制重大危险源的措施。 1993年,国际劳工组织召开国际劳工大会,出台了国际公约 第174号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公约,公约总则规定,根据国家 法律和条例或国际标准,根据各种危害物质、危害物质类别或 包括两者的一览表,以及各自的临界数量,主管当局或经主管 当局批准或认可的机构,在同最有代表性的雇主组织和工人组 织及可能受到影响的其他有关各方协商之后,须制定出

9、一套制 度。以识别“不论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处 理或储存超过临界量数量的一种或多种危害物质类别的设置”所 限定的重大危害设置。须定期检查和修订上款中提及的制度。 22 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开展对重大危险源 的辨识、评价与控制技术的研究,并把重大危险 源评价和宏观控制技术研究列入了国家“八五”科技 攻关项目。 1997年,原劳动部首次在北京、上海、天津、 青岛、深圳成都6个城市(后增加江苏)组织开展重大 危险源的普查试点工作,共普查出10万余个重大危 险源,北京和青岛相继建立了重大危险源地理信息 系统。 1999年至2000年,原国家经贸委在重庆、南京2 市试点,组织编

10、制重大危险源辨识(草稿) 2000年9月,正式颁布了重大危险源辨识国 家标准。GR18218-2000。 2002年6月,颁布了安全生产法,同年11月 1日起正式施行。 。 23 2003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将原由经贸委管理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整为 国务院的直属局后,同年12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局召开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试点工作座谈会,会 上决定在河北、辽宁、江苏、福建、广西、甘肃、浙 江、重庆8省市开展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试点工作。 2004年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 生产工作的决定。 2004年4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贯彻国务 院关于进一步加

11、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防止重大危 险源监督管理政出多头,形式多样,印发了关于开 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 调字200456号)。 24 2004年10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针对各地 自行开发的申报登记软件五花八门,良莠不齐,系统 的完整性、规范性、权威性差,技术含量低,系统互 不兼容的问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大 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开放市场,统 一标准,严格审查,强化管理,公平竞争,促进工作 的思路。 2005年5月底,在江苏无锡市召开了全国重大危险 源监督管理工作现场会。 2005年6月,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重大危险源监 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协

12、调字200562号)。 2007年江苏省安监局成立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 档监控领导小组和办公室,2009年又发了71号文 江苏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指导意见 25 #(二)、重大危险源的定义: 安全生产法第96条: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 、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 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的设施) (三)、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的法律和政策依据 1、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 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 、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 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 大危险源及

13、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 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26 2、国家总局关于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 预防和减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 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重大危险源是指依据有关国家标准 辨识确定的危险设备、设施或场所。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单位的重大危险 源的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的,适用其规定。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 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

14、责人对本单位重大危险 源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7 第五条 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应坚持预 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地方 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危险 源的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分类管 理、分级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 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危险源实施综 合监督管理,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职责的部门对其职责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 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28 第二章 辨识与评估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据有关国家标 准对本单位的危险设备、设施或场所进行 重大危险源辨识。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报请主管部门组 织行业专家组或委托具有相

15、应安全评价资 质的中介机构对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 安全评估,并形成安全评估报告。 第八条 依据国家相关标准,重大危险源 的等级按照其危险程度由高到低依次划分 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 29 第九条 一级重大危险源每一年至少进行一次 安全评估,二级重大危险源每二年至少进行一次 安全评估,三级、四级重大危险源每三年至少进 行一次安全评估。 重大危险源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重新进行 安全评估。 (一)实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 (二)生产工艺、材料以及生产过程、设备、设 施等发生变更的; (三)外部环境因素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五)国家有关标准发生变化的。 30 第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和承担安全评估的中介机构对其出具的 安全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及所作结论负责。安全评估报告应当数 据准确,内容完整,结论明确并客观公正,建议措施具体可行 。 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三)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与分析; (四)可能发生的事故情景、可能性及严重程度; (五)可能受影响的周边单位和人员; (六)重大危险源的风险水平; (七)重大危险源等级; (八)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 (九)评估结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