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机构相关规定.

上传人:我** 文档编号:116815625 上传时间:2019-11-17 格式:PPT 页数:44 大小:21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招标代理机构相关规定._第1页
第1页 / 共44页
招标代理机构相关规定._第2页
第2页 / 共44页
招标代理机构相关规定._第3页
第3页 / 共44页
招标代理机构相关规定._第4页
第4页 / 共44页
招标代理机构相关规定._第5页
第5页 / 共4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招标代理机构相关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招标代理机构相关规定.(4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招标代理机构相关规定 2016年3月 n第一部分 招标代理机构性质 n第二部分 招标代理机构职责 n第三部分 招标代理机构分类 n第四部分 招标代理资质办理 n第五部分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第一部分 招标代理机构性质 n一、定义: n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 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 组织。 n依法设立:进行工商注册和资质办理。 n工作内容:为招标人提供代理,并在招标人委托范围内办 理招标事宜。 n机构性质:与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 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第二部分 招标机构职责 n招标投标法: n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 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关于招标人

2、的规定 。 n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n招标代理机构在其资格许可和招标人委托 的范围内开展招标代理业务。 一、职责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 (2013年4月修订 ) 八项职责 (一)拟订招标方案; (二)编制和出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三)审查投标人资格; (四)编制标底; (五)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六)组织开标、评标,协助招标人定标; (七)草拟合同; (八)招标人委托的其他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也不得 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转让 招标代理业务。 1、项目背景介绍 2、招标范围 3、招标

3、组织形式 4、招标方式 5、招标工作计划 6、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7、拟邀请投标人及理由(邀请招标) 8、评标委员会组成 9、评标办法、标准及授标原则 (列明所采用的评标方法,最低投标价法或综合评估法,技 术、商务标评分的主要内容及权重,授标原则等 ) 10、其他 (一)拟订招标方案 编制招标文件是招标机构的重要职责之一 。招标文件的优劣直接影响招标质量和招 标的成败,也是体现招标机构服务水平的 重要标志。如需要进行资格预审,还要编 制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文件和资格预审文件经招标人确认后方 可对外发售。 负责有关澄清和修改工作。 (二)编制和出售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文件 (三)组织审查投标

4、人资格 组织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根据 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组织审 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资格。分为资格预 审和资格后审。 (四)编制标底、工程量清单和最 高投标限价 根据招标人的委托,且招标机构同时具备相应工程造价咨 询资质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编制标底、工程量清单和最 高投标限价。 (五)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根据招标项目的需要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收集投标人提 出的问题,编制答疑会议纪要和补遗文件 ,发给所有投标文件的收受人。 (六)接受投标,组织开标、评标 ,协助招标人定标 投标文件接收 开标 组建评标委员会,组织评标 协助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

5、书, 向未中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 (七)草拟合同 根据招标人的委托,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 的投标文件拟订合同,组织或参与招标人 和中标人合同谈判、签订合同。 (八)招标人委托的其他事项 委托合同或委托协议中,招标人委托的其 他事项,如合同执行、货款支付、产品验 收等。 业务延伸:以上是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代 理服务的中心。同时应根据自身条件,积 极拓展提供与招标代理相关的企业采购体 系策划和项目前期咨询评估、项目管理以 及工程造价、拍卖等相邻专业及前后两端 延伸的专业服务。 第三部分 招标代理机构分类与办理 条件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发改委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机电

6、产品国际招标机构商务部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 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工信部 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并报国家药品监督管 理局和卫生部备案 科技项目代理机构科技部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建设部 一、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一)定义: 中央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 算内投资资金(含国债)、专项建设基金 、国家主权外债资金和其他中央财政性投 资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使用国家主 权外债资金的中央投资项目,国际金融机 构或贷款国政府对项目招标与采购有要求 的,从其规定。 (二)分级 甲级:可以从事所有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 理业务 乙级:只能从事总投资2亿元人民币及以下的

7、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预备级:可从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及以下的 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一)定义: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是指工程招标代理 机构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从事工程的勘察 、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 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 采购招标的代理业务。 (二)分级与管理机构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 1、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 务。 2、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 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3、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6000万 元人民币以

8、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认定。 乙级、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工商注册所在地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 三、工程造价资质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各类建设 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工程造价 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 程造价咨询业务。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包括: 1、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 济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核; 2、建设项目概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并配合设计方案 比选、优化设计、限额设计等工作进行工程造价分析与控 制; 3、建设项目合同价款的确定(包括招标工程

9、工程量 清单和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合同价款的签订 与调整(包括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索赔费用的计算)及 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的编制与审 核等; 4、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和仲裁的咨询; 5、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等。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 过程或者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第四部分 招标代理资质办理 一、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一)基本条件: 1、是依法设立的社会中介组织,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 条件; 4、有健全

10、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5、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6、建立有一定规模的评标专家库; 7、近3年内机构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法及有关管理规定,受到相关 管理部门暂停资格以上处罚; 8、近3年内机构主要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法及有关管理规定 受到刑事处罚; 9、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甲乙级资格条件 申请乙(甲)级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机构,除上 述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资金不少于500(1000)万元人民币; 2、招标从业人员不少于30(50)人; 3、招标从业人员中,具备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的 技术人员不少于60%(70%); 4、评标专

11、家库专家人数在500(800)人以上; 5、开展招标代理业务3(5)年以上; 6、近3(5)年从事过的招标代理项目个数在100 (300)个以上,中标金额累计在15(50)亿元 人民币以上。 (三)预备级资格条件 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不足3年的招标代理机构 ,符合基本条件和乙级条件1、2、3、4条 件的,可申请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预备资格。获得预备资格后,可从事总投 资1亿元人民币及以下的中央投资项目的招 标代理业务。 (只有在成立的前3年内可办理预备级) (四)办理程序 申请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机构,应按要求报送 以下材料: 1、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书; 2、企业法人

1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原登记机关确认章 ); 3、公司章程; 4、企业机构设置情况表; 5、企业人员基本情况; 6、招标业绩; 7、所申报招标业绩的中标通知书; 8、评标专家库人员名单; 9、其他相关文件。 (五)受理 1、申请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材料,应报送企业注册所 在地的省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初审。初审机关按有关规定对申请 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报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经过省级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初审的资格申请材料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授予中央投资项 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 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评定结果确定后10日内,向

13、获得中央投 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机构颁发资格证书,同时将结果向社会公 布。 4、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招标代理机构 需要延续资格证书有效期的,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申请。 二、工程招标代理资格 (一)基本条件: 申请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2、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 利益关系; 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 办公条件;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5、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6、具

14、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 的专家库;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甲级条件 申请甲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除具备上述基本条外, 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3年; 2、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16亿元人民币以 上(以中标通知书为依据,下同); 3、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 20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10 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从事工程招标代 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10人; 4、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10年以上从事 工程管理的经验,具有高级技术经

15、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 册执业资格; (三)乙级条件 申请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取得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1年; 2、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8亿元人民币以上 ; 3、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 12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6人 (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 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6人; 4、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 程管理的经历,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 执业资格. (四)暂定级办理程序 新设立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具备基本条件和

16、乙级机构条件3、4、5项条件的,可 以申请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 申请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机构,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报告; 2、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章程以及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5、专职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职称证书或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 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以及人事档案代理证明; 6、法定代表人和技术经济负责人的任职文件、个人简历等材料,技术经济负责 人还应提供从事工程管理经历证明; 7、办公场所证明,主要办公设备清单; 8、出资证明及上一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含报表及说明,下同); 9、评标专家库成员名单; 10、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申请甲级、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还应当提供工程招标代理有效业绩证 明(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和招标人评价意见)。 (五)受理 申请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应当向机构工商注册 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 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 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