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2177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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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 股票(21774字)能力目标: 准确描述股票的基本特征 能结合相关因素和信息变化对股票的价值与价格进行初步分析 根据证券市场主体的不同情况选择相应的股票和采用简单的投资策略与技巧 能对准确评判股权分置改革对我国股票市场的重大意义与深远影响知识目标: 了解股票的产生与发展 理解股票理论价值与市场价格之间的关系 掌握各类股票的基本特征和我国股票的基本情况 掌握我国股票分置改革的有关情况第一节 股票的特征与类型一、股票概述(一)股票的定义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从这个定义中可以看出:第一,股票的签发主体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股票的基本功能是证明

2、股东持有的股份。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采取了股票的形式。股份有限公司将筹集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份的金额相等,份额以1股为一个单位,用股票表示。购买股票的投资者即成为公司的股东,股票实质上代表了股东对股份公司资产的(部分)所有权,股东凭借股票可以定期获得公司的股息和红利,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自己的权力,同时也承担相应的责任与风险。这种所有权是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红利等。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股票一般可以通过买卖方式有偿转让,股东能通过股票

3、转让收回其投资,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是债权债务关系。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有限责任,承担风险,分享收益。(二)股票的性质1股票是有价证券有价证券是财产价值和财产权利的统一表现形式。持有有价证券,一方面表示拥有一定价值量的财产,另一方面也表明有价证券持有人可以行使该证券所代表的权利。股票具有有价证券的上述特征:第一,虽然股票本身没有价值,但股票是一种代表财产权的有价证券,它包含着股东可以依其持有的股票要求股份公司按规定分配股息和红利的请求权;第二,股票与它代表的财产权有不可分离的关系,它们两者合为一体。换言之,行使股票所代表的财产权,必须以持有股票

4、为条件,股东权利的转让应与股票占有的转移同时进行,股票的转让就是股东权的转让。2股票是要式证券股票应具备公司法规定的内容,如缺少规定的要件,股票就无法律效力。且股票的制作和发行须经证券主管机关的审核和批准,任何个人或者团体,不得擅自印制、发行股票。3股票是证权证券证券可以分为设权证券和证权证券。设权证券是指证券所代表的权利本来不存在,而是随着证券的制作而产生,即权利的发生是以证券的制作和存在为条件的;证权证券是指证券是权利的一种物化的外在形式,它是权利的载体,权利是已经存在的。股票代表的是股东权利,它的发行是以股份的存在为条件的,股票只是把已存在的股东权利表现为证券的形式,它的作用不是创造股东

5、的权利,而是证明股东的权利。所以说,股票是证权证券。4股票是资本证券股份公司发行股票是一种吸引认购者投资以筹措公司自有资本的手段,购买股票就是一种投资行为。因此,股票是投入股份公司资本份额的证券化,属于资本证券。股票又不是一种现实的资本,股份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筹措的资金,是公司用于营运的真实资本。股票独立于真实资本之外,在股票市场上进行独立的价值运动,是一种虚拟资本。5股票是综合权利证券股票不属于物权证券,也不属于债权证券,而是一种综合权利证券。物权证券是指证券持有者对证券所代表财产有直接支配处理权的证券;债权证券是证明证券持有者为债权人的证券。股票持有者作为股份公司的股东,享有独立的股东权利,

6、是一种综合权利证券。当公司股东将出资交给公司后,股东对其出资财产的所有权就转化为股东权(股权)了。股东权是一种综合权利,包括收益权、重大决策权、选举管理者权等。股东虽然是公司财产的所有人,享有种种权利,但对于公司的财产不能直接支配处理,而对财产的直接支配处理是物权证券的特征,所以股票不是物权证券。并且,一旦投资者购买了公司股票,即成为公司部分财产的所有人,但该所有人在性质上是公司内部的构成部分,而不是与公司对立的债权人,所以股票也不是债权证券。(三)股票的特征1不可偿还性股票是一种无偿还期限的有价证券,投资者认购了股票后,就不能再要求退股,只能到二级市场卖给第三者。股票的转让只意味着公司股东的

7、改变,并不减少公司资本。从期限上看,只要公司存在,它所发行的股票就存在,股票的期限等于公司存续的期限。2参与性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股票持有者的投资意愿和享有的经济权益,通常是通过行使股东参与权来实现的。股东参与公司决策的权利大小,取决于其所持有的股份的多少。从实践中看,只要股东持有的股票数量达到左右决策结果所需的实际多数时,就能掌握公司的决策控制权。3收益性股东凭其持有的股票,有权从公司领取股息或红利,获取投资的收益。股息或红利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公司的盈利分配政策。股票的收益性还表现在股票投资者可以获得价差收入或实现资产保值增值。通过低价买人

8、和高价卖出股票,投资者可以赚取价差利润。以我国深圳发展银行股票为例。在通货膨胀时期,股票价格会随着公司原有资产重置价格上升而上涨,从而避免了资产贬值。股票通常被视为在高通货膨胀期间可优先选择的投资对象。4流通性股票的流通性是指股票在不同投资者之间的可交易性。流通性通常以可流通的股票数量、股票成交量以及股价对交易量的敏感程度来衡量。可流通股数越多,成交量越大,价格对成交量越不敏感(价格不会随着成交量一同变化),股票的流通性就越好,反之就越差。股票的流通,使投资者可以在市场上卖出所持有的股票,取得现金。通过股票的流通和股价的变动,可以看出人们对于相关行业和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和盈利潜力的判断。那些在

9、流通市场上吸引大量投资者、股价不断上涨的行业和公司,可以通过增发股票,不断吸收大量资本进人生产经营活动,收到了优化资源配置的效果。5价格波动性和风险性股票在交易市场上作为交易对象,同商品一样,有自己的市场行情和市场价格。由于股票价格要受到诸如公司经营状况、供求关系、银行利率、大众心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其波动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正是这种不确定性,有可能使股票投资者遭受损失。价格波动的不确定性越大,投资风险也越大。因此,股票是一种高风险的金融产品。例如,称雄于世界计算机产业的国际商用机器公司(IBM),当其业绩不凡时,每股价格曾高达170美元,但在其地位遭到挑战,出现经营失策而招致亏损时,股价又下跌

10、到40美元。如果不合时机地在高价位买进该股,就会导致严重损失。二、股票的类型股票的种类很多,分类方法亦有差异。常见的股票类型如下:(一)普通股票和优先股票按股东享有权利的不同分类,可以将股票分为普通股票和优先股票。 普通股票是标准的股票,是最基本、最常见的一种股票,其持有者享有股东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股利完全随公司盈利的高低而变化。在公司盈利和剩余财产的分配顺序上列在债权人和优先股票股东之后,故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在风险方面,与优先股相比,普通股票是标准的股票,也是风险较大的股票。优先股是特殊股票,在其股东权利义务中附加了某些特别条件。其股息率是固定的,股东权利受到一定限制,公司盈利和剩余财产的

11、分配上比普通股股东享有优先权。(二)记名股票和不记名股票按股票是否记载股东姓名分类,可以将股票分为记名股票和不记名股票。记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的股东名册上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很多国家的公司法都对记名股票的有关事项作出了具体规定:归某人单独所有,则应记载持有人的姓名;归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法人所有,应记载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法人的名称;持有者因故改换姓名或者名称,就应到公司办理变更姓名或者名称的手续。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向发起人、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法人发行的股票,应当为记名股票,并应当记载该发起人、机构或者法人的名称,不得另立户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记名。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

12、,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发行记名股票的,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各股东所持股份数、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记名股票的特点如下:(1)股东权利归属于记名股东。只有记名股东或其正式委托授权的代理人才能行使股东权。除记名股东以外,其他持有者(非经记名股东转让和经股份公司过户的)不具有股东资格。(2)认购股票的款项不一定一次缴足。缴纳股款是股东基于认购股票而承担的义务。一般来说,股东应在认购时一次缴足股款。但是,基于记名股票所确定的股份公司与记名股东之间的特定关系,有些国家也规定允许记名股东在认购股票时可以不需一次缴足股款。(3)转让

13、相对复杂或受限制。记名股票的转让必须依据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而且要服从规定的转让条件。一般来说,记名股票的转让都必须由股份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办理股票过户登记手续,这样受让人才能取得股东的资格和权利。而且,为了维护股份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法律对于记名股票的转让有时会规定限制条件,如有的国家规定记名股票只能转让给特定的人。(4)便于挂失,相对安全。记名股票与记名股东的关系是特定的,如股票遗失,记名股东的资格和权利并不消失,并可依据法定程序向股份公司挂失,要求公司补发新的股票。我国(公司法)对此的具体规定是: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依照民事诉

14、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依照公示催告程序,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后,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不记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股东名册上均不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其与记名股票的主要差别在股票的记载方式上。不记名股票发行时一般留有存根联,它在形式上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股票的主体,记载了有关公司的事项,如公司名称、股票所代表的股数等;另一部分是股息票,用于进行股息结算和行使增资权利。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公司应当记载其股票数量、编号及发行日期。其特点如下:(1)股东权利归属股票的持有人。

15、确认不记名股票的股东资格不以特定的姓名记载为根据,因为这一点,为了防止假冒、舞弊等行为,不记名股票的印制特别精细,其印刷技术、颜色、纸张、水印、号码等均须符合严格的标准。(2)认购股票时要求缴足股款。不记载股东姓名,若允许股东缴付部分股款即发给股票,以后实际上无法催缴未缴付的股款,故认购者必须缴足股款后才能领取股票。(3)转让相对简便。不记名股票的转让较为简单与方便,原持有者只要向受让人交付股票便发生转让的法律效力,受让人取得股东资格不需要办理过户手续。(4)安全性较差。因无记载股东姓名的法律依据, 一旦遗失,原股票持有者便丧失股东权利,且无法挂失。小资料:股份公司最早的股份公司,产生于17世

16、纪初荷兰和英国成立的海外贸易公司。这些公司通过募集股份资本而建立,具有明显的股份公司特征:具有法人地位;成立董事会;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按股分红;实行有限责任制。股份公司的成功经营和迅速发展,使更多的企业群起效仿,在荷兰和英国掀起了成立股份公司的浪潮。到1695年,英国成立了约100家新股份公司。18世纪下半叶英国开始了工业革命,大机器生产逐步取代了工场手工业。在这场变革中,股份制立下了汗马功劳。随着工业革命向其他国家扩展,股份制也传遍了资本主义世界。19世纪中叶,美国产生了一大批靠发行股票和债券筹资的筑路公司、运输公司、采矿公司和银行,股份制逐步进入了主要经济领域。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美国制造业产值的90由股份公司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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