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处置项目第二次采购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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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污泥处置项目第二次采购 项目编号:GLZFCG2017A0230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0日目 录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服务采购需求.17第四章:评标办法.20第五章: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23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5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桂林市排水工程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就污泥处置项目第二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污泥处置项目第二次采

2、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LZFCG2017A0230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及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项目是对桂林市排水工程管理处下属各污水处理厂每天产生的含水率79%-86%污泥进行化学固化处理,日处理量约100150吨。总量为6500吨,服务时间约为3个月。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人民币):115万元整。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六、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

3、体投标。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供应商网上报名要求:潜在供应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sdf.kjl/)以登录或注册方式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7月10日9时起至2017年7月17日17时30分止。八、招标文件的获取:1、发售时间:2017年7月10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7月17日17时30分止。2、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潜在供应

4、商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sdf.kjl/)完成网上报名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并在交易系统打印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码。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1500.00元。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31日10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7年7月31日10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4号开标室,并同时携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码和投标保证金网银转账电子账

5、单(不须密封,单独提交),未携带相关材料或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7年7月31日9时30分至10时30分。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7月31日10时30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4号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十二、信息公告发布媒体:sdf.kjl/(中国政府采购网)、sdf.kjl/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sdf.kjl/(桂林市政府采购网)、sdf.kjl/(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sdf.kjl/(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

6、。十三、本次投标联系事项:1、采购人名称:桂林市排水工程管理处地址:桂林市中山南路108号联系人及电话:周晓亮 0773-3830312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桂林市桂磨大道创意产业园3栋2单元202室 项目联系人:周润强 联系电话:07732837882 3.交易服务部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联系电话:0773-5625158、5625168(办公室)、5625162、5625163(交易三科)4.监督部门: 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 0773-2829123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2017年7月10日第二章

7、 投标人须知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序号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要求1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污泥处置项目第二次采购 项目编号:GLZFCG2017A023025投标人资格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6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

8、标有关的全部费用。415投标报价本项目采购预算总金额(人民币):115万元整。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总金额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15.2 投标人必须就“服务采购需求 ”中全部采购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516.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617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11500.00元(须足额交纳)。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方式缴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

9、交纳或以其它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均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一律作无效处理。投标人应按上述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并自行考虑到账时间,妥善安排投标保证金交纳工作,确保按时到账。718.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册,副本肆册,须完整提交。818.2投标文件装订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3.1款“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单独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A4标准纸装订)。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投标单位名称。918.6投标人公章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

10、,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1018.7投标文件包装、密封 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一并装入并密封在一个投标文件袋(盒、箱)中,并在密封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1118.8投标文件袋标记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投标单位名称:在 2017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此处投标人填写投标截止时间) 1220.1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及投标截止时

11、间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7年7月31日9时30分至10时3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31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1320.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于2017年7月31日10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至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4号开标室,并同时携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码和投标保证金网银转账电子账单(不须密封,单独提交),未携带相关材料或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1421.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7年7月31日10时30分;开标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4

12、号开标室1523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经济等专家4人。1624.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标准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1732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号的通知,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中标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截止时点: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

13、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1833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1. 采购代理机构于评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信息。2.中标供应商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通知书领取手续,如不按期办理领取手续,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供应商所投相应标的投标保证金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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