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婚姻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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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题四 唐代婚姻习俗 主要内容 唐代的唐代的 婚律婚律 唐代的唐代的 婚姻禁忌婚姻禁忌 唐代的唐代的 离婚与再嫁离婚与再嫁 唐代的唐代的 婚姻观念婚姻观念 唐代的唐代的 婚姻仪式婚姻仪式 参考文献 文献资料 S北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中华书局,2003。 S后晋刘昫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 S宋李昉太平广记,中华书局,2008。 S清彭定求等 全唐诗,中华书局,2011。 S清董诰等全唐文,中华书局,1983。 S唐张鷟朝野佥载,三秦出版社,2004。 S五代王仁裕开元天宝遗事,中华书局,2006。 研究专著 S汪玢玲中国婚姻史 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 S李金河魏晋隋唐婚姻形态研究 齐鲁

2、书社,2005。 S牛志平唐代婚丧 西北大学出版社,1996。 S向淑云唐代婚姻法与婚姻形态 台湾商务印书馆,1991。 第一章 原始氏族社会婚 姻 第二章 夏商西周婚姻 第三章 春秋战国婚姻 第四章 秦汉婚姻 第五章 魏晋南北朝婚姻 第六章 隋唐五代婚姻 第七章 宋代婚姻 第八章 辽金婚姻 第九章 元代婚姻 第十章 明代婚姻 第十一章 清代婚姻 第十二章 现代婚姻 第十三章 中国各民族婚 俗 汪 玢 玲 一、门第婚姻形成的历史轨迹 二、门第婚姻的发展及其畸变 三、南朝门第婚姻的变化及其 泯灭 四、北朝门第婚姻的变异及其 覆没 五、南北朝士族婚姻关系之异 同 六、南北朝谱牒的主要形式和 作用

3、七、隋唐时期的新士族 八、隋朝新士族官宦婚的兴起 九、唐朝新士族官宦婚姻的浮 沉 李 金 河 齐 鲁 书 社 第一章 等级门第观念 第二章 婚姻法律及政策 第三章 唐人婚姻心理 第四章 姻缘天定的观念 第五章 婚姻的成立及婚礼仪 节 第六章 婚姻形式与婚俗 第七章 唐代的离婚与再嫁 第八章 唐人的贞节观 第九章 唐代妒妇与惧内之风 第十章 唐代民族间的通婚 牛志平 第一章 绪论 第二章 择偶的身 份 第三章 择偶的过 程 第四章 离婚 第五章 再娶与再 嫁 第六章 结论 八十年代以来中国大陆婚姻家庭史研究概述(百 度) 赵守俨唐代婚姻礼俗考(文史第3辑, 1963年。依据敦煌资料,考证婚姻礼俗

4、的渊源。 ) 段塔丽唐代婚姻习俗与妇女地位探析(陕 西师范大学学报2002年第2期) 相关论文 婚姻,指男女结合成 为夫妇,它是一种社会现 象,也是一种法律现象。 我国封建社会,形成了一整 套以包办、买卖为主要特征的 婚姻制度,这种制度在不同的历 史时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 礼记昏义:“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 以事宗庙,而下以济后世也。故君子重之。” |唐代婚姻制度是封建婚姻制度的典型。 |唐代婚姻制度和礼俗呈开放的态势。 |唐代婚姻受礼教束缚相对松驰,贞节观念淡薄。 |唐代婚姻礼俗中渗透了多方面的文化内涵。 研究唐代的婚姻,既可以探讨封建婚姻制度发 展的轨迹,又能帮助我们深入了解唐代的社会生

5、 活。 唐代婚姻的时代特色 一、唐代的婚姻观念 1门第观 S门第也称门户、门楣、门望等,即按照家族 状况规定的等级关系。 S广义的门第观涉及社会各个阶层,如士、农 、工、商“四民”;狭义的门第观仅指统治 阶级内部,如庶族和士族。 春秋战国时 代 贵族四个等 级 秦汉平民 四个等级 天子 诸侯 大夫 士 士 农 工 商 |古代门第观念影响深远广泛,其中最为普 遍、最具代表性,是择偶婚配时的门第观 念。 |一种以家族在当时社会中所处的政治、经 济地位来划分的门第观念,所谓“官嫁官 ,民嫁民,穷家娶穷妻,富人嫁富人”。 |一种是以血统贵贱划分的门第观。 门阀士族是汉魏以来形成的一个阶层 。 n唐朝士

6、族“名虽著于州闾,身未 免于贫贱”。但“好自矜大,称 为士大夫。每嫁女他族,必广索 聘财。” (全唐文卷6) n“陪门财” |唐代“五大姓”,称海内第一高门:崔( 河北清河、博陵)、卢(北京范阳)、李 (山东赵郡、甘肃陇西)、郑(河南荥阳 )、王(河北太原)。 |五大姓互通婚姻,外人难以高攀。当时人 以娶五大姓为最大的荣耀,因为借婚姻关 系可以得到政治上或经济上的许多利益。 唐太宗修氏族志 v吏部尚书高士廉、御史大夫韦挺、中书侍郎岑文 本、礼部侍郎令狐德棻等人,普查天下各族谱牒 ,重新修订整理姓氏。 v唐太宗再修氏族志。“专以今朝品秩为高下 ”。“以皇族为首,外戚次之,降崔民干为第三 。”(资

7、治通鉴195卷) v贞观十二年(638年),氏族志撰成,共一 百卷,向全国颁布。 修氏族志实质?树立新的门第观 |没落旧士族“例降一等”,仍“旧望不减 。” (资治通鉴195卷) |这些所谓的名门望族为高其门第“或载女 窃送夫家,或女老不嫁,终不与异姓为婚 。”自称“禁婚家”。 (资治通鉴 195卷) 门第观对旧士族婚嫁影响 n唐 张鷟朝野佥载:唐冀州长史吉懋, 欲为男琐取南宫县丞崔敬女。敬不许。因 有故,胁以求亲。敬惧而许之。择日下函 ,并花车卒至门首。敬妻郑氏初不知,抱 女大哭曰:“我家门户低,不曾有吉郎。 ”女坚卧不起。其小女白其母曰:“父有 急难,杀身救解,设令为婢,尚不合辞, 姓望之

8、门,何足为耻?姊若不可,儿自当 之。”遂登州而去。 |新贵官宦和富裕人家,依然攀附高姓名门,与之 “竞结婚姻。”唐初贞观名臣魏征、房玄龄、李 勣等都盛行与山东士族结亲家为婚姻。 |旧唐书卷90李怀远传载:(李彭年)“天 宝初,又为吏部侍郎,与右相李林甫善。慕山东 著姓为婚姻,引就清列,以大其门。” |吏部尚书李敬玄,“凡三娶,皆山东旧族,又与 赵郡李氏合谱。”通过姻亲在朝廷中形成了复杂 的裙带关系。(旧唐书106卷) 门第观对贵族婚嫁影响 |薛元超:“吾不才,富贵过分,然平生有 三恨:始不以进士擢第,不得娶五姓女 ,不得修国史”。(隋唐嘉话) |旧唐书卷82李义府传:“关东魏 、齐旧姓,虽皆沦

9、替,犹相矜尚,自为 婚姻。义府为子求婚不得,乃奏陇西李 等七家,不得相与为婚。” 门第观对皇族婚嫁影响 |唐高宗废王皇后立武则天为后时,遭到长孙无忌和褚遂 良的反对,理由是“皇后出自名家,先帝为陛下所娶, 伏事先帝,无违妇德,故不可废。”(大唐新语) |唐中期以后,朝廷不再以严格的政令、诏令压制山东士 族。在封诸王之女皆为县主后,又下诏“令有司娶门阀者 配焉。”(新唐书) |唐文宗为庄恪太子选妃,朝臣家子女悉令进名,中外为 之不安。(太平广记) |唐宣宗大中年间,“会有诏于士族中选人才尚公主,衣冠 多避之。”(旧唐书) |古代娶妻重容色美貌,但在门第观面 前,只要门第高,姿色容貌都成为无 关紧

10、要的因素。 |王梵志诗:“有儿欲娶妇,须择大家儿 。纵使无姿首,终成有礼义。”(王 梵志诗校辑 卷4) 门第观对社会影响 唐代老夫少妻现象 n进士宇文翃攀附权势将国色之女许配年过六十的窦璠 。 n崔元宗58岁,娶妻19岁。 n陈峤年近80,强娶儒家少女。 n南部新书:卢家有子弟,年已暮而犹为校书郎。 晚娶崔氏子,崔有词翰,结褵之后,微有慊色。卢因 请诗以述怀为戏,崔立成诗曰:“不怨卢郎年纪大, 不怨卢郎官职卑。自恨妾身生较晚,不见卢郎少年时 。” |太师李光颜女儿未聘,部下张罗说媒,“ 盛誉一郑秀才词学门阀”,予以撮合。李 光颜答谢:“李光颜一健儿也,遭遇多, 偶立微功,岂可妄求名族,已选得一

11、婿也 ,诸贤未见。”并招来手下一员裨将说:“ 此即某女之婿也,超三五阶军职,厚与金 帛,足矣。”(北梦琐言) 2天命观 n先秦时,人们就相信天命,婚姻“ 六礼”中,“问名”与“纳吉”都 要到宗庙占卜,看是否吉利。 n唐人相信男女婚配之事,一生下来 就由月下老人以红绳系足,婚姻是 命里注定。 月下老人: 唐人李复言小说集续玄怪 录定婚店 太平广记定婚店 沈复浮生六记 :“一手挽红丝, 一手携杖悬婚姻簿 ,童颜鹤发,奔驰 于非烟非雾中。” 太平广记卢生 弘农令之女既笄,适卢生。卜吉之日 ,女巫有来者。两眼赤且大如朱 盏,牙长数寸出口之两角,得无惊奔 乎?乃知结缘之亲,命固前定,不 可苟而求之也。

12、缘分缘分 3择偶观 n一是婚姻程式要合乎传统 礼法“父母之命”“媒妁之 言”; n二是选婿重才华与地位, 择妻选德容与贤慧,并兼 重诗书礼乐的文化修养, 以便相夫教子。 唐朝婚姻 “父母之命” |“父母之命” 是广义的,并非生身父 母,包括其它尊长,如祖父母、同宗 叔伯、长兄及家族族长等。此外高级 官员可为下级官吏主婚,主人可以为 奴仆婢女主婚等。有了主婚人,婚姻 就合乎礼法了。 唐朝婚姻 “媒妁之言” 媒妁:说合婚姻的人。媒人的介绍。 孟子滕文公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 之言,钻穴隙相窥,踰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 贱之。” 唐代承袭“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的古礼 。 (礼记曲礼) 法律规定:

13、“为婚之法,必有行媒”。 “诸嫁 娶违律”,媒人要按照首犯(主婚)减二等治 罪。(唐律) 唐代自由婚姻 n开元天宝遗事记载:“李林甫有女六 人。各有姿色,雨露之家,求之不允。林 甫厅事壁间,开一横窗,饰以杂宝,缦以 绛纱。常使六女戏于窗。每有贵族子弟入 谒,林甫即使女于窗中自选。可意者事之 。” n开元天宝遗事:郭元振少时,美风姿,有才 艺。宰相张嘉贞欲纳为婿。元振曰:“知公门下 有女五人,未知孰陋,事不可仓促,更待忖之。 ”张曰:“吾女各有姿色,即不知谁是匹偶。以 子风骨奇秀,非常人也,吾欲令五女各持一丝幔 前,使子取便牵之,得者为婿。”元振欣然从命 ,遂牵一红丝线,得第三女,大有姿色。后果

14、然 随夫贵达也。 唐代择偶重才华地位 n刘餗隋唐嘉话:薛万彻尚丹阳公主,太宗尝 谓人曰:薛驸马村气。主羞之,不与同席数月。 帝闻而大笑,置酒召诸婿尽往,独与薛欢语,屡 称其美。因对握槊,赌所佩刀。帝佯为不胜,解 刀以佩之。洒罢,(主)甚悦,薛未及就马,主 遽召同载而还,重之逾于旧日。 n太平广记118卷:李翱江淮典郡,有进士卢储 投卷,翱礼待之,置文卷几案间,因出视事.长女及笄, 闲步阁前,见文卷,寻绎数四,谓小青衣曰:“此人必 为状头.”李闻之,深异其语,乃令宾佐至邮舍,具白 于卢,选以为婿.卢谦让久之,终不却其意.来年果状 头及第.才过关试,径赴嘉礼,催妆诗曰:“昔年将去 玉京游,第一仙人

15、许状头.今日幸为秦晋会,早教笃 凤下妆楼.” 金榜题名时 洞房花烛夜 n宋王谠唐语林: 李郢有诗名,郑尚 书颢门生也。初赴举,闻邻女有容,求娶 之。遇有争娶者,女家无以为辞,乃曰: “备钱百万,先至者许之。”两家俱钱, 同日皆至。女家无以为辞,复曰:“请各 赋一诗,以为优劣。”郢乃得之。 n五代何光远鉴戒录卷八:“隐常献 卷于郑相公畋。郑女妙于篇什,每读隐诗 ,至张华谩出如丹语,不及刘侯一纸书 ,未尝不于父前三复,似慕其才。相国 或一日因隐到宅,遂留,从容命女下帘窥 之。女见隐为人迂差,永不复吟隐诗矣。 ” 唐代择偶重地位官职 n唐代王适屡试不第。初, 处士将嫁其女, 惩曰 :“吾以龃龉穷,

16、一女怜之, 必嫁官人,不以 与凡子。”君曰:“吾求妇氏久矣, 唯此翁可人 意; 且闻其女贤, 不可以失。”即谩谓媒妪: “吾明经及第, 且选, 即官人 。侯翁女幸嫁, 若能令翁许我, 请进百金为谢。”诺许, 白翁 。翁曰:“诚官人邪? 取文书来! ”君计穷吐 实。 4婚龄婚时观 周礼地官媒氏:“令男三十而娶 ,女二十而嫁。” 礼记内则:男子二十举行冠礼,开 始学礼,三十而成家。女子举行笄礼,二 十而嫁,因特殊原因,最迟二十三岁而嫁 。 韩非子:男二十而室,女十五而嫁。 n西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婚龄:汉惠帝下 令女子出嫁不得超过十五岁;晋武帝下令 女子出嫁不得超过十七岁。 n北齐:十四岁十七岁。 n北周建德三年(574)颁布诏书:自今以 后男子十五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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