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璧南河、石板溪(油溪段、吴滩段)清漂保洁服务竞争性谈判文件

上传人:liy****000 文档编号:116638932 上传时间:2019-11-16 格式:DOC 页数:32 大小:102.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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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津区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号:18C0832项目编号:津采竞F(2018)29号项目名称:江津区璧南河、石板溪(油溪段、吴滩段)清漂保洁服务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10月目 录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第二篇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第四篇 谈判与评审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第六篇 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区交易中心)根据江津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任务通知,对江津区璧南河、石板溪(油溪段、吴滩段)清漂保洁服务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实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项

2、目名称投标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履约保证金(万元)江津区璧南河、石板溪(油溪段、吴滩段)清漂保洁服务35 0.35中标价的10%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3、包含河道清淤,环境污染治理、维护。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谈判文件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5日。(二)谈判文件获取方式:谈判文件及全部相关资料,投标人自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区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三)投标地点:区交易中心开标室。(四)递交标书开始时间:2018年11月2日09:30(以开标室大屏幕保证金系统显示的倒计时时间为准)。(五)递交标书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日10:00(以开标室大屏幕保证金系统显示的倒计时时间为准)。(六)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日10:00(以开标室大屏幕保证金系统显示的倒计时时间为准)。(七)开标地点:区交易中心开标室。五、投标保证金(一)区

4、交易中心为采购人代收代退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投标保证金只能通过电汇或网银方式缴纳,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提交,转款时汇出账号必须与开户许可证上的账号一致,不得使用其它方式进账。转款时在备注或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 (二)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开户行行号:户名: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三)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日16:30时前(以到账日期为准)。 (四)区交易中心已全面启动投标保证金自动收退系统。请各投标人或供应商登录江津区交易中心网站http:/222.179.152.121/lbv3/n_regist_1.aspx,进入注册登

5、记界面,按照采购文件附件中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投标人基本信息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免费完成一次性注册登记,并保证注册登记信息的准确和完整(区交易中心不再复核注册信息)。本中心退还投标保证金将以注册登记的信息为准实现自动退还投标保证金。因投标人或供应商在投标前未注册或注册信息有误而导致无法退还保证金的,投标人自行负责。因投标人或供应商注册登记信息有误,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的,投标人请及时与交易中心财务科()联系,更正完善注册信息。六、投标有关规定(一)超过递交标书截止时间(以开标室大屏幕保证金系统显示的倒计时时间为准),区交易中心恕不接受,后果自负。(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6、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四)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身应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管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踏勘过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五)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在收到质疑后1个工作日内与项目负责人联系,并及时反馈回复情况。其他问题可

7、向区交易中心鉴证科提出质疑,联系电话:02347217302。相关格式请在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递交书面质疑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9日17:30时前。(六)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本项目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七)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 邮 编:电 话:地 址:江津区几江办事处塔坪路219号(江津区祥瑞步行街中段津华大厦二楼)。(二

8、)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人民政府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油溪镇建新路125号第二篇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一、 采购项目内容及基本要求1.投标人书面承诺:本项目服务中的全部安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未提供书面承诺的为无效投标.2、人员、设备要求:(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清漂船只、车辆从业人员不得少于3人,且相关从业人员需具有从业资质证书。提供拟投入人员名单、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清漂船不少于2只,运输车辆不少于2辆。提供船舶和车辆使用证明文件,系本公司的应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鲜章,系租用的需提供租赁

9、相关证明资料。3.全年分时段对璧南河、石板溪(油溪段、吴滩段)河道内漂浮垃圾、水生植物等进行清理。清理时间要求6、7、8月每月每条河至少10次,9、10、11、12、1、2、3、4、5月每月每条河至少4次(每周不少于1次)对璧南河、石板溪(油溪段、吴滩段)河道内漂浮垃圾、水生植物等进行清理。确保对璧南河、石板溪(油溪段、吴滩段)河道内无明显漂浮物;4.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及违约金条款:定期不定期检查中,发现有明显未清理的垃圾、悬浮物、水葫芦等,每处承担惩罚性违约金300元;清理的垃圾、悬浮物、水葫芦等未按规定规定处理,每次承担惩罚性违约金300元;累计以上两项发现5次,中标人另承担罚性违约金20

10、000元;每三个月累计10次上述违约金条款行为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停止支付服务费,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采购人考核每季度汇总一次,每季度以上考核内容中累计有5次及以上则判定为考核不合格。二、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本项目内容范围内的所有保洁服务。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人也不得与本项目的任何相关方等发生任何经济关系。2、 项目验收: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三、付款方式:本项目按季度支付合同款:第一季度考核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价的20%;第二季度

11、考核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价的20%;第三季度考核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款的40%;第四季度考核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剩余合同款。每次支付合同款前中标人开具有效发票。四、服务期限:1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五、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2.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六、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 谈判与评审一、谈判程序和要求(一)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和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二)开标:开标会上,开启投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第一次报价和开标一览表主要内容,核对授权代表身份。(三)初步审查:所有开封的投标文

12、件送评标室由谈判小组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获得谈判资格。初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标。初步审查内容及标准见附件三、评审标准。(四)谈判1、整个谈判过程由江津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负责监督。2、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3、各投标人参加谈判人员不超过两名,必须含投标人法人代表或者本项目的授权代表。4、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获得谈判资格,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谈判顺序。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5、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

13、代表确认。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最终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且最终报价在第一次报价的基础上下浮不超过5%。如果投标人放弃最终报价或最终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或最终报价下浮超过5%,则最终报价以第一次报价价格为准。最终报价只报总价。7、投标人代

14、表检查最终报价密封情况。8、主持人现场公布最终报价。(五)谈判注意事项1、物有所值的原则。通过谈判,激发各供应商展开竞争,进一步优化实施方案,最符合用户预期。2、以谈判文件的要求为基础,对有利于用户的改进的实施方案,在不提高报价的前提下可以接受。3、在谈判时注意考虑:售后服务;完成时间;财务状况(完税情况);企业信誉;执行合同的能力。4、在谈判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取消参与谈判的资格。(六)比较和评价谈判后,谈判小组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

15、托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谈判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七)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推荐投标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最终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其中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出现两个及以上的最低投标报价,采购人以现场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三、评审标准(一)初步审查标准1资格性审查。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检查因素检查内容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可用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代替以上三证),以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用诚信申明和企业基本情况表代替。(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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