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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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计划编号:18A5426 采 购 人: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中基进出口有限公司2018年12月目 录第一篇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3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3 -二、资金来源- 3 -三、谈判资格- 3 -四、谈判有关说明- 4 -五、保证金- 5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7 -七、其他有关规定- 8 -八、联系方式- 8 -第二篇 供应商须知- 10 -一、谈判费用- 10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10 -三、谈判要求- 10 -四、谈判程序- 14 -五、评审依据- 17 -六、成交原则- 17

2、-七、成交通知- 22 -八、关于质疑和投诉- 22 -九、签订合同- 24 -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24 -第三篇 谈判项目技术需求- 26 -一、采购项目情况- 26 -二、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26 -第四篇 谈判项目服务需求- 34 -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 34 -二、报价要求- 36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36 -四、付款方式- 37 -五、知识产权- 38 -六、培训- 38 -七、其他- 38 -第五篇 合同草案条款- 39 -一、合同主要条款- 39 -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43 -第六篇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4550重庆中基 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篇

3、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重庆市中基进出口有限公司受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的委托,对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政府采购项目(采购计划编号:18A5426)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一、竞争性谈判内容分包号采购内容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元)备注分包一高性能单模微波反应器306000.00本分包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分包二宝玉石光谱快速鉴定仪14.82900.00本分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分包三气相色谱仪(非甲烷烃测定仪)11.92300.00本分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56.7万元。三、谈判资格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

4、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一)一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四、谈判有关说明(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

5、商库”。(二)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12月5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三)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的通知(渝财采购201330号)文的规定,报名方式为谈判当天现场报名,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费在各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缴纳。(四)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为:300元/分包(售后不退),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费,供应商须在递

6、交响应文件时,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和书面承诺书(详见第六篇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五)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2.按时报名签到;3.缴纳了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费。(六)谈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见当日一楼大厅指示牌)(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2日北京时间14:00;(八)谈判开始时间:2018年12月12日北京时间14:00。五、保证金(一)保证金递交1.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进行缴纳,

7、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任一账户,同时在进账凭证上明确“18A5426”的采购计划编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 2018年12月12日12:00。分包一投标保证金账户:户 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包号银行信息1账号1开户行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行号:105653005006)账 号50050100414100000286000262账号2开户行工商银行重庆朝天门支行(行号:102653000013)账 号9558853100006082303账号3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清寺支行(行号:308653018067)账 号123904808710306000257账号4

8、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行号:103653026011)账 号6228400477031065763账号5开户行重庆银行重庆文化宫支行(行号:313653000329)账 号150101040015061100258分包二投标保证金账户:户 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包号银行信息1账号1开户行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行号:105653005006)账 号50050100414100000286000264账号2开户行工商银行重庆朝天门支行(行号:102653000013)账 号9558853100006082329账号3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清寺支行(行号:308653

9、018067)账 号123904808710306000259账号4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行号:103653026011)账 号6228400477031065961账号5开户行重庆银行重庆文化宫支行(行号:313653000329)账 号150101040015061100260分包三投标保证金账户:户 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包号银行信息1账号1开户行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行号:105653005006)账 号50050100414100000286000263账号2开户行工商银行重庆朝天门支行(行号:102653000013)账 号9558853100

10、006082311账号3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清寺支行(行号:308653018067)账 号123904808710306000258账号4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行号:103653026011)账 号6228400477031065862账号5开户行重庆银行重庆文化宫支行(行号:313653000329)账 号150101040015061100259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3.首次将保证金汇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供应商,应按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

11、标政府采购分中心规定办理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登记。“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表”请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 )进行下载,咨询电话:(在原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登记过的,可不再进行登记)。4.由于第一次缴纳保证金而未能及时在分中心登记基本账户的供应商,可持本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到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备查。5.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二)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

12、直接退还。2.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复印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咨询电话: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13、(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七、其他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

14、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五)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七)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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