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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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9河南第二火电建设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第十五章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第一章一 总则第一条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规范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推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提高安全作业环境水平,保障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倡导绿色施工,依据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集团公司标准化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制度。第二条第二条 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通过创建安全文明施工工地,努力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影响最小化,营造安全文明

2、施工的良好氛围。第二章 二 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和职责职责第三条第三条 安监部保科负责制定公司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制度,指导并监督项目部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负责对项目部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考核和评比,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经验交流,持续提高公司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第四条 项目部是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主体,负责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的具体实施。1.项目部在开工前,根据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以及业主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总体规划和相关规定要求,对项目部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二次策划,统筹布局,形成“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报送公司安监部备案,“实施细则”是项目部安

3、全文明施工管理的主要依据。“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一般应包括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及职责、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环境保护、成品保护等主要内容,并应参照公司有关文件的要求编写。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2.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所需资金的投入,配备齐全、标准的安全设施,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足额使用。4.开展危险点辨识及预控活动,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确保措施(方案)的有效实施。5.按规定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开展工程项目安全健康环境自评价

4、工作,规范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6.对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7.向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及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监督其正确使用。8.严格工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及劳务用工(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并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9.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倡导绿色施工,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和污染。第三章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第五条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包括:1.安全管理目标;2.环境保护目标;3.文明施工目标。第六条 项目部在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时要满足业主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和公司安全工作总体要求。第四章 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七四

5、条 项目部需要构建的安全体系共分为六大体系:行政组织保障体系、技术保障体系、思想政治保障体系、安全监督体系、劳动保护监督体系和群众监督体系。第八五条 行政组织保障体系(即安全保证体系)由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工地(队、车间)施工队负责人、班组长组成各级责任主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与指挥,行政组织保障体系接受上级各职能部门的指导。第九六条 技术保障体系。由项目总工、工地(队、车间)施工队专责工程师、专业技术员组成各级责任主体,负责安全技术管理、技术监督方面的工作,技术保障体系接受上级技术管理部门的指导。第十七条 思想政治保障体系。由项目政工部门、党团组织组成各级责任主体,负责安全文化建设和纠

6、正思想偏差,思想政治保障体系同时接受上级党组织的领导。第十一八条 安全监督体系。由项目专职安监员、各专业专职安全员、班组兼职安全员或外包队伍专、兼职安全员组成各级责任主体,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安全监督体系受上级安监部门和企业行政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第十二九条 劳动保护监督体系。由项目各级工会人员组成各级责任主体,负责依法组织员工参加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员工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合法权益,劳动保护监督体系接受上级工会组织的指导。第十三条 群众监督体系。从业人员有权对安全生产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群众监督体系由项目经理负责建立,工会组

7、织会同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管理。第十四一条 安全组织机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组织机构图必须在项目部办公区域张挂上墙。第十五二条 安全职责参见施工管理手册。 第五章三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第十六三条 进场作业人员素质与技能管理1.上岗前应结合工程特点,对所有员工进行“安规”及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知识的培训教育;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2.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应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技措施和安全风险交底,未履行签字确认的作业人员不得上岗。3.每天上班前开站班会,交任务、交技术、交安全;查衣着、查“三宝”、查精神状态。未参加站班会的作业人员不得上岗。4.特殊工种人员全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有效期内

8、)方可上岗。5.工作人员至少每两年(每项目)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有不适宜从事现场施工的病症者不得参加施工,作业人员应掌握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等紧急救护法。6.未满 18 周岁的人员严禁进入现场参加施工作业。新入场人员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严禁参加施工作业。7.不熟知本岗位上的安全职责,不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及控制措施,不熟悉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不得上岗。第十七条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详见施工管理手册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管理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列支,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等所需的费用。1.安

9、全费用包括:公司安全费用和项目安全费用(含电网公司、运检公司、专业化公司等),其中项目安全费用是公司安全费用的构成主体。2.项目部、电网公司、专业化公司负责本单位的安全费用的计划、使用和管理工作,其中电网公司、专业化公司编制年度安全费用计划,项目部编制项目部安全费用计划。3.安全费用计划是各单位安全生产费用计划、投入的纲领性文件,指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划和投入,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计划要纳入项目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中。4.各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安全费用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全公司的安全费用使用情况进行汇总,安监部、财务部对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5.安

10、全费用按照“统筹管理 集中使用 确保需要 规范投入”的原则进行管理和使用。6.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按财企2006478号-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的相关要求,提取标准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1.5%。 7.安全费用按以下规定范围使用:(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第十九四条 作业人员行为管理一、安全生产六大纪律(一)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11、(二)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三)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往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四)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装置漏电开关;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五)非专业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六)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起重机伸臂及吊物下方不准站人。二、焊割作业“十不烧”(一)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二)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三)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四)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五)各种装过可

12、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六)可燃材料用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测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七)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八)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九)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十)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三、起重作业“十不吊”(一)超负荷的不吊;(二)斜吊不吊;(三)指挥信号不明不吊;(四)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

13、吊;(五)散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六)安全装置失灵不吊;(七)埋在地下物件情况不明的不吊;(八)吊物上站人或有浮动物品不吊;(九)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十)六级及以上强风不吊。四、高处作业“十不登”(一)体弱有病不登高;(二)暴雨、大雾、六级及以上大风不登高;(三)脚手架、跳板不牢不登高;(四)梯子撑脚打滑不登高;(五)高压线旁无遮拦不登高;(六)照明不足不登高;(七)携带笨重物件不登高;(八)没有安全带不登高;(九)石棉瓦上无跳板不登高;(十)饮酒后不登高。五、用电设施“十不准”(一)任何人不准玩弄带电的电气设备和开关;(二)非电工不准拆装、修理电气设备和用具;(三)不准乱拉乱接电

14、气设备;(四)不准使用绝缘损坏的电气设备;(五)不准私用电热设备和灯泡取暖;(六)不准用水冲洗电气设备;(七)不准使用容量不符的熔丝;(八)不准擅自移动电气安全标志围栏等安全设施;(九)不准使用检修中的电气设备;(十)不办手续,不准打桩、动土,以防损坏地下电缆。六、其它作业行为规范(一)从事特殊工种作业须持证上岗;(二)特殊危险作业工序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按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防护措施执行;(三)禁止在转动的型材切割机的锯片上直接研磨物件; (四)禁止在操作机床、电钻等转动设备时带手套;(五)操作起重机械工作完毕后,必须将控制器拨至零位、切断电源、锁紧夹轨钳等后,再离开现场;(六)吊挂物件应加

15、第二道保护绳索;(七)倒链(手动葫芦)的挂钩或吊钩禁止直接挂在物体或结构上使用,禁止将双链改成单链使用,禁止用起重链直接缠绕起吊物件;(八)架子工搭设脚手架应按规定搭设:作业层设置双层防护栏杆,脚手板按规定铺设或绑扎;脚手架或施工吊架,设置施工人员上下和行走的安全通道或爬梯;(九)氧气和乙炔皮带不能混用,与减压表接口使用正式卡子,乙炔要有防回火装置;(十)高处作业必须使用工具袋,格栅板上不允许放置比格栅板网格小的物件。七、文明施工行为规范(一)现场施工中使用的大模板、槽钢、角铁、管道等材料原则上采用装配式施工,即在组合区域用型材切割机切割钻孔加工,现场组装,减少和消除厂房内的切割开孔;(二)所有可能造成废弃物的施工如混凝土浇筑、墙面粉刷、焊接等全部做到在工件施工部位下部或周围设置统一标识的收集铁板,严禁火星飞溅、废弃物下落,现场发生的少量切割废铁须采用可靠的收集措施后才能割下;(三)所有进入现场区域的车辆必须保持干净整洁,张挂统一标识,按指定的道路和限定的时速安全行驶,道路上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停车装卸货物,经批准临时停车装卸货物的车辆,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四)在利用卷扬机进行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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