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环境保护局排污口综合整治-入海排污口监测井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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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连中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ZZCG2015-082 大连市环境保护局排污口综合整治-入海排污口监测井建设项目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ZZCG2015-082)招 标 人:大连市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人:大连中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一五年 七月大连市环境保护局排污口综合整治-入海排污口监测井建设项目投标邀请函大连中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其大连市环境保护局排污口综合整治-入海排污口监测井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ZZCG2015-082二、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三、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四、工程

2、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国家、辽宁省、大连市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五、招标内容:大连市环境保护局排污口综合整治-入海排污口监测井建设项目。(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六、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二)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及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三)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无负责的在建项目,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四)外地施工企业需办理入辽手续。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2、本项目不接受联

3、合体投标。七、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5年8月28日起至2015年9月11日止每天9:0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100号槐花大厦518室。八、报名要求: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网上报名回执单、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有效)或委托代理人证明(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房

4、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原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原件、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原件、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的入连施工许可证原件和以上所有证件相应的加盖公章复印件各一套。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九、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5年9月18日13:00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与地点:2015年9月18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资源

5、交易中心8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一、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本,售后不退。十二、采购预算:36.6万元(投标人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十三、招 标 人:大连市环境保护局十四、招标代理人:大连中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胜利路100号槐花大厦518室联 系 人:韩超、于士联系电话:041184390287-807/804传 真:041184390217电子邮箱:户名:大连中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银行大连星海湾支行营业部 305164282950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

6、投标须知第二章 合同条款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第四章 工程建设要求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第七章 评标细则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23. 评标一般规定前附表24. 符合性审查二. 总 则 25. 评标程序01使用文字种类及度量衡单位26现场询标及澄清02使用货币种类27. 细微偏差修正03建设资金28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04投标费用七. 授予合同05投标资格29中标通知书06投标有效期30授标及废除授标07答疑会议及踏勘现场31. 签订合同08投标人投标保证金32. 招标代理人服务费09中标人履约保证33. 其他注意事项10. 设计文件11. 工

7、程量清单三. 招标文件12.招标文件组成13.招标文件解释及澄清14招标文件修改四. 投标文件15投标文件组成16投标文件格式17投标报价18. 投标文件密封及标志19. 投标文件提交20. 投标文件撤回及修改五. 开标21. 开标一般规定22. 开标程序六评标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大连市环境保护局排污口综合整治-入海排污口监测井建设项目2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3合同价款约定方式固定总价:投标报价文件包含投标总价及综合单价时,投标总价为合同总价。合同总价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招标内容(工程内容)及相应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 4质量要求质量目标:合格执行标准:执行国

8、家、辽宁省、大连市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5招标范围大连市环境保护局排污口综合整治-入海排污口监测井建设项目施工。6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8投标人资质要求(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二)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及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三)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无负责的在建项目,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四)外地施工企业需办理入辽手续。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

9、标。9资格审查方式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再审;投标人中标后,如有必要,由招标人进行资格后审。10投标报价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其他说明:投标报价总额应与工程项目总价表总额一致,投标报价让利应体现在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投标标价中。1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2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支票、电汇、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的一种(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000元人民币;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9月15日。递交地点:大连中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部,若在规定日期前没

10、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以到帐时间为准),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户名:大连中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银行大连星海湾支行营业部 305164282950。”(汇款以到帐时间为准)。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适用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银行预付款保函的担保;办理的详细流程请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窗口中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电话:(0411)39917759 传真:(0411)3991778013投标报价货币人民币14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00元,

11、售后不退。15答 疑 及踏勘现场现场踏勘:招标代理机构统一组织踏勘。答疑及踏勘时间:2015年9月14日 14:0016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1.投标函件、技术标书、商务标书装订成一册,正本 一 份,副本 五 份;2.投标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3.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4.以上投标文件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密封及标志,若未按规定进行密封及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投错放或提前开封以及投标文件被拒绝的责任。2、封面注明“投标工程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17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时间收 件 人:大连中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点: 在大连市

12、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截止时间: 2015年9月18日13:30时18开 标开标时间: 2015年9月18日13:30时地 点: 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9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20履约保证投标人履约保证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履约保证形式:支票、汇票、银行保函。注: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

13、适用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预付款保函的担保;办理的详细流程请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窗口中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电话:(0411)39917759 传真:(0411)3991778021主要材料1、投标人必须选用满足国家、省、市技术标准要求,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合格证等证书齐全,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有效期内合格报告的设备、材料,本工程均应选用高效、节能、环保的国家名优品牌产品及材料,严禁使用国家及大连市禁止和限制使用的产品。2、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清

14、单及技术标准要求逐项注明材料生产厂家、产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标准及总价。投标人未注明生产厂家、产地、品牌、规格型号的材料,一旦中标,招标人有权指定符合要求的品牌产品,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实际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包括材料的选样、型号、规格、颜色、款式等)必须经过招标人认可后方可用于工程中。如中标人在施工中所用材料与投标所报材料不符,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监理及招标人未及时发现,竣工后发现,扣除该项工程全部工程款。22工程款支付方式项目竣工,通过验收并完成工程决算后,支付总工程款的百分之九十(90%),剩余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十(10%)转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23规费、税金1、规费是指政府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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