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新形势探索新机制促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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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适应新形势 探索新机制 促社会和谐关于提高维护社会稳定能力的思考铁锋区维稳办做好新时期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工作,是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关键。维稳能力已成为检验国家和地区党委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指标。我区是全市中心城区之一,也是历史老城区。辖区单位多为改制企业,下岗失业人群居多,流动人口、弱势群体占相当比例,维稳形势复杂,特别是基层稳控手段偏弱,工作压力较大。特别是进入2009年以来,作为原我区纳税大户北方集团齐轨道设备公司(原车辆厂),由于受到当前国际经济危机波及和影响,导致现阶段企业停工停产,在财政税收上给我区

2、带来极大的不利,也使我区社会稳定形势异常严峻。加之部分历史遗留问题为主要原因形成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正逐步成为影响我区社会稳定的主要问题之一,给全区维稳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考验与挑战。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而言,必须正确应对当前形势的严峻考验,在制度变革、经济转轨、社会转型中坚定把维护社会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责任,做到服务发展、稳定一方。一、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基本情况全区机关均建立了综治维稳领导机构,普遍设置了综治办、维稳办。其中成立各级调委会68个,成员单位达到237家,发挥作用较好的有182家,调解成功率达到了77.8%。2008年,全区共接待群众来访430件(批)次、420

3、3人次。其中群众个人访296件次、845人次,集体访134批次、3358人次。(一)维稳人员配备充足。 2008年初选调了3名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适应新时期政法综治工作新要求的同志,充实到综治维稳办担负中坚力量。为了增强基层维稳力量,自2007年起,将分配到我区的7名军转干部全部安置到七街一乡专职从事综治、维稳、平安工作,力量配备达到了历史最高。为了加强基层维稳基础建设,对矛盾排查化解、情报信息收集、加强社会管理、突发事件防范处置等工作实行规范化作业,制定了区、街、乡统一立卷,分级管理的办法,目前,全区建立较为完备三类台帐(矛盾纠纷排查台帐、涉法涉诉信访台帐、群体访台帐),夯实了维稳基础建

4、设。(二)基层维稳网络健全。组建有8个类型的综治维稳队伍。其中:专职保安队伍88支770人;市场治安员队伍25人; “4050”人员专职治安员队伍327人;校园义务治安员队伍76人;农村兼职联防员238人;全区社区居委会普遍建立了以老党员、老干部、老工人为主的“三老”巡逻队,全区48个社区中保持常年参加活动的有近200人。交通协管队伍55人。综治维稳监督员队伍24名。这些队伍主要服务于企业安保、市场防火、小区治安、农村联防、纠纷排查、矛盾化解、社会监督等。定期不定期活跃在全区城乡的各个角落,起到了很好的基层防线作用,确保了一般性矛盾问题不出基层。二、我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基本做法近年来,我区维护

5、社会稳定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维稳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认真落实各级领导责任制为着力点,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妥善处置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深化“平安铁锋建设”,总体保持了态势平稳。(一)在加强组织领导方面, 突出抓好“一岗双责三到位”,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格局一是加强领导,工作合力到位。把维稳工作纳入了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经常性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平安创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等专题研究,定期召开区常委会议、联席会议、“四长”会议,研究分析、协调处理维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从领导机制上保证了各项维稳措施的有效落实。2009年以

6、来,区级主要领导坚持开展大接访活动从未间断,约访22件次,下访6件次,接待来访群众149人,解决实际问题6件。二是责任分解,检查督导到位。2008年初,区委重新调整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维稳、治安、安全、预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四个专项工作组。新维稳组织机构以来,共开展督导检查活动57次,下发督查通报36份。三是明确责任,领导包案到位。实行了四大班子领导包街(乡)部门,街乡领导包社区包村屯,政法部门挂接联系点包重点包场所,区直部门包系统包单位、社区干部包家庭、乡村干部包村户,形成了较为完备的责任体系。(二)在加强预警机制方面,坚持“专群结合”,构筑起“四道防线”一是依托政法各部门为主

7、体构筑的联动防线;二是依托重点企业、要害部门、封闭式社区等专业保安为辅警力量的城区防线;三是依托社区义务治安巡逻队、社区自发组织的看楼队、护院队、调解队等作为辅助力量的城市社区防线;四是依托农村派出所、民兵巡逻队、治安联防员为主要力量的乡村防线。自2008年以来,依托“四道防线”的建立和经济、行政、法律措施的综合运用,有效处置苗头性矛盾纠纷17起,解决疑难案件76起,解决各类热点、难点问题21件,群众安全感、满意率呈逐年上升趋势。三、我区维稳工作存在的问题(一)群体性上访问题突出。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造成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已经逐步成为影响我区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这些群体性事件可以分为“四

8、大纠纷”。一是企业改制后职工各种利益不能短期之内解决,群众情绪激化导致不稳定形成纠纷;二是因农村土地承包使用与农民利益冲突引起的纠纷;三是因低收入城市居民在改造、拆迁、回迁与开发商利益引起的纠纷;四是因政策宽度、职权与职责不统一造成的悬而未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甚至造成积案的纠纷已成为当前影响我区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而且,这些群体性事件逐步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其特征表现现为“五多”。一是发生数量多,具有复杂性。导致矛盾纠纷的因素多,涉及人员成分复杂,矛盾纠纷触及的层次深,不平等主体间的矛盾纠纷越来越多;二是串联行为多,具有延展性。因同样因素或性质引发的矛盾纠纷易产生连锁反映,处置不慎易产生共鸣,

9、从而引发群体性、区域性事件;三是重复上访多,具有反复性。一些人对已产生的矛盾纠纷抱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心理,反复上访,越级上访,特别是个案的重复访、缠访严重影响了企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的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四是激烈方式多,具有尖锐性。有些纠纷当事人往往采取过激行为,堵路堵门,甚至围堵党政机关,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五是策划预谋多,具有对抗性。群体性、区域性矛盾纠纷往往有组织策划者和骨干,各人分工明确。这些新呈现出的特点,对开展好维稳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基层部门和工作人员思想认识不足。一是认识矛盾不足。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对机关部门在转型期过程中所担负的维稳职责模糊不清,对矛盾的

10、普遍性、尖锐性和复杂性缺乏科学的判断,消极对待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一旦社会矛盾演变成群体性事件,则惊慌失措,不知如何应对。二是基层干部素质不高,化解矛盾不实。一些基层维稳干部片面地认为化解社会矛盾是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没有积极、主动地去做化解矛盾的工作,不善于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等手段来解决问题,没有针对矛盾的焦点深入细致开展工作。(三)基础工作流于形式。一是基层单位排摸矛盾存在不深不细现象。尽管我区已社区普遍建立警务室,但由于警力不足,并不是每个警务室都能按标准配备社区民警,这种“见物不见人”现象,致使许多基础性工作无法开展,特别是社区警务工作往往流于形式,社区民警开展调查走访往往

11、只是蜻蜓点水、走过场、搞形式,对矛盾不能完全掌握,尤其是不能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给排查调处工作带来被动。二是应对能力不强。部分基层单位对群体性事件不够重视,情报信息研判不实,缺乏预见性;处置预案过多地强调原则性,但操作性不强;现场处置民警分工不明确,没有形成处置合力;实战经验不足,对事态进一步发展蔓延判断不准,处置不够果断,致使事件久拖不决、越演越烈、越闹越大。(四)基层维稳队伍建设薄弱。一是队伍参差不齐,年龄偏大,素质偏低。在社区(村屯)调查中,我们了解到:由于待遇普遍偏低,基层维稳队伍难得留住年轻、工作能力强、肯学习上进的人才,为了生活,人心思动,势必对综治维稳工作敷衍了事。二是对

12、基层综治组织、人员的指导、培训力度不够。基层综治维稳人员培训,绝大部分是由基层单位派以会代训形式进行的,由于缺乏培训经费,没有统一规范的培训资料,培训内容单一,加之综治维稳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达不到预期的目的。三是矛盾纠纷调处不力。虽然各基层综治维稳机构在矛盾纠纷调处上做了很多工作,但经费保障、培训、管理教育、待遇等投入力量明显偏弱,给日常基层维稳预警防范工作带来不利。(五)体制机制建设不完善。一是基层维稳工作无经费保障。虽然省、市有关文件对维稳办工作经费以及办公设施配置提出了要求,但地方上执行起来十分艰难,办公经费严重不足。二是基层维稳工作无专人负责。从各区、街(乡)建制来看,都实行综治、

13、维稳、平安兼职兼任现象突出,职责不明确,缺乏统筹安排,疲于应付。同时,办公设施更是无从改善,势必影响到正常工作的开展。三是个人待遇低。主要是指基层街道(乡)、村(社区)调解员,由于大多为兼职或义务工作者,根本没有工作补贴经费做为保障,从而影响了投入的积极性和工作的有效性。四、关于维稳工作的几点建议一是严格目标责任管理,确保维稳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依据区情,全区实行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制,突出“一把手”负责制。发挥综治、组织、纪检、监察、人事等五部委担负全区稳定工作的重要职能,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为维护稳定当好参谋助手。继续强化各级各部门的综治职责,重点加强领导责任制。把维护稳定真正抓在手上、落实在

14、行动上。严格实行稳定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在工作中不重视、失职造成有重大影响事件的各级党政领导、部门领导,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实际问题,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引发矛盾纠纷的不稳定因素。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突出位置上来统筹考虑,积极制定鼓励扩大就业的各项政策,以惠民工程为抓手,围绕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非公经济等领域,大力拓展门槛低、投入少、容量大的社区公益性就业岗位。积极探索政府出资购买就业岗位,鼓励企业雇佣下岗失业人员。对弱势群体和社保对象采取缓解困难的特殊帮扶政策。完善和落实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养老、失业保险制度,切实保障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规范管理社会最低生活保障各项程序,确保低保金足额、按时发放。此外,加大对低保对象就业、子女上学、医疗等方面政策扶持力度,不间断开展以满足群众不同需求的“惠民行动”。三是健全和发挥大调解机制作用,充分挖掘依法调解、有情化解的活力。完善乡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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