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工业企业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上传人:marr****208 文档编号:116282561 上传时间:2019-11-16 格式:DOC 页数:20 大小:4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药工业企业设备管理暂行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中药工业企业设备管理暂行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中药工业企业设备管理暂行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中药工业企业设备管理暂行办法_第4页
第4页 / 共20页
中药工业企业设备管理暂行办法_第5页
第5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中药工业企业设备管理暂行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药工业企业设备管理暂行办法(2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精品文档 中药工业企业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中药工业企业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19920203 19930203 年月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 ,为加强中药工业企业设备的综合管理工作,制定本,中药工业企业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中药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中全部生产设备的管理。 第三条 企业的设备管理要贯彻执行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 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维护与计划检修、修理改造与更 新、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企业设备管理

2、: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机械的生产所 用设备及企业建筑物、构筑物。企业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要求企业对设 备进行综合管理,不断改善中药装备的技术素质,使设备处于最佳技术状 态,追求设备最佳寿命周期和取得最好的投资效益,以满足产品生产工艺 要求。 第五条 企业要积极采用现代化设备管理方法和先进的维修技术,以 技术状态为主要依据,采用多种维修方法相结合的计划检修制,逐步改变 以周期结构为依据的计划预修制,不断提高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水平。 第六条 企业设备管理的主要经济、技术考核指标,要列入厂长(经 理)任期责任目标。在厂长(经理)任期内必须纳入主要设备完好率、静 密封点泄漏率、设备基金利用率、设

3、备新度系数等考核指标。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各级中药管理部门和企业必须建立与设备拥有规模相适应的 管理机构,配备能力强、懂经济、会管理的专业干部,加强对设备管理工 作的领导。 第八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设备管理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中药行 业设备管理的发展规划、规章和制度; (二)负责中药行业设备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 ; (三)交流设备管理信息,推广先进经验和技术,表彰全国中药行业 先进设备管理单位; (四)开展中药行业设备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研讨; (五)负责中药行业引进设备审查和协调进口设备的消化、改进、创 新工作。 第

4、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药主管部门设备管理的主要工作职 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 本地区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本地区中药行业设备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 调服务; (三)组织地区性设备检修专业化协作和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为企 业的设备管理工作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四)组织交流和推广设备管理的现代化方法和检修新技术,负责本 地区中药工业企业设备管理的表彰和上级先进单位的审核推荐工作; (五)组织对进口设备和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备品配件的国产化 ; (六)负责本地区中药行业设备管理统计报表的汇总和上报工作。 第十条 企业设备管理的

5、主要职责: (一)贯彻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根据文件要求 具体制定本企业设备管理的实施方针、目标和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企业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应参与进口设备或租赁国外设备的咨询、考 察和计划验收等有关工作; (四)有计划地开展设备管理维修和使用操作的技术业务培训; (五)努力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先进的管理经验 。企业设备主管部门要全权负责设备的评估、处理及设备基金的管理; (六)定期开展群众性设备管理的检查、评比工作,奖优罚劣; (七)按有关文件规定,负责对重大设备事故与特大设备事故的处理 ; (八)在搞好设

6、备管理基础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强化设备综合管理, 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第三章 前期管理 第十一条 企业要制定设备前期管理工作责任制。设备管理部门负责 参与装备的规划、选型、购置(或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登记、建 档及验收投产等项工作,建立专人负责制,认真履行各步交接手续。 自制设备,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共同参加设计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 设备制成后,应有完整的技术资料。 重要设备(包括进口设备)购置前,必须进行技术经济论证,讲究设 备投资效益。 新型设备到货前,要事先做好操作和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做好技术 交底工作。 设备(包括进口设备及其技术资料)到货后,要认真验收、登记,并 及早投入使用

7、,发现问题及时在质量保证期(或索赔期)内提出索赔或处 理意见。 第十二条 设备制造企业要加强科研选题和设计方案论证,不断提高 设计和制造的可靠性、维修性,逐步过渡到无维修设计。 第十三条 设备制造企业应当与用户建立设备使用信息反馈制度,提 供售后服务。 第四章 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第十四条 企业要建立健全设备的操作、使用、维护规程。严格实行 定人、定机和维护保养岗位责任制。主要设备实行“操作证”制。 设备操作和维护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设备操作、维护、检修规程,严禁 违章作业。 第十五条 设备的维护要实行三级保养制,并实行“五定”(定人、 定时、定点、定质、定量)、“三过滤”(油桶、油壶、注油器)的润

8、滑 管理制。维护工作应同生产任务一并列为企业考核内容。 第十六条 企业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动力、起重、运输、仪器 仪表、锅炉、压力容器等设备定期检测、维护和预防性试验。 第十七条 对闲置(停用半年以上)、封存(停用一年以上)的设备 也要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五章 设备的检修和备件 第十八条 企业生产设备的管理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维护与计划 检修相结合,以技术状态为主要依据,编制多种维修方式相结合的检修计 划,并纳入企业年度计划,认真按检修计划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 企业的设备检修应严格遵守检修规程,技术标准,保证检 修质量,缩短检修时间,降低修理费用。 第二十条 企业提取和使用设备大修

9、理基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准挪 用。结合大修理进行技术改造的设备,大修理费用不足时,可以同折旧基 金合并使用。 第二十一条 备件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根据经济合理、集中管理的原则 ,抓好管、修、供、用四个环节,以满足设备维修的需要,保证设备正常 运行。 第二十二条 企业应制订备品配件的合理储备消耗定额,并做好保管 维护工作。 第二十三条 企业应在保证设备检修质量的前提下做好设备旧件的修 复利用,节约检修资金。 第二十四条 要提高备件的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程度,并提高进 口设备备件的国产化程度。 第六章 设备的改造和更新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围绕产品、质量、效益、技术进步等中心环节编 制设备改造和更新的

10、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六条 设备更新要依据其技术性能,并按照设备寿命周期费用 最佳的原则,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应报废更新 : (一)经过预测,继续大修理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 证产品质量的; (二)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三)大修理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四)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五)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设备。 第二十七条 企业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设备固定资产折旧基金,用 于设备改造和更新,并应从多种渠道筹集资金,提高企业技术装备素质。 第二十八条 设备改

11、造验收后新增的价值,按规定办理固定资产增值 手续。 第二十九条 企业出租、转让或者报废设备,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所取得的收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改造和更新。 第七章 设备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三十条 设备管理基础工作是实行综合管理的前提,基础工作包括 :科学的档案管理;健全的规章制度及考核制度;日常设备的完好运转, 提高设备利用率;控制泄漏率;按质按量实施大修理计划,降低净产值设 备修理费用率;合理使用设备基金,提高企业设备新度系数;要不断推进 企业设备基础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定额化、标准化,管理办法中药工业企业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十一条 企业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准确报送有关设备管理的统计报 表

12、。 第三十二条 企业要积极推广应用微机,建立原始数据库,结合状态 监测,准确地掌握设备技术经济状况、变动和有关管理、维修的动态数据 ,并及时调整储存。 第八章 设备事故的防范和处理 第三十三条 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减产、设备技术性能降 低,动力供应中断均为设备事故。 第三十四条 企业要以“预防为主”、为原则,切实做好如下防范工 作: (一)企业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要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执行岗位责 任制及各项规章制度,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预防设备事故的思想教育,发动群众,及时发现并消除设 备隐患和缺陷。 (三)加强技术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技能训练,提高职工技术素

13、质 和反事故的技巧,增强职工的应变能力。 (四)定期召开安全使用设备的例会,分析案例,制定措施,总结经 验;增强职工操作的责任感和预防设备事故的意识。 第三十五条 设备事故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凡属下 列条件者,即按该类事故处理。 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元之内。 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元之内。 特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元以上。 第三十六条 直接经济损失只计算直接发生的人工、材料费用,或按 事故报废的设备净值减去残值的余额计算。 第三十七条 凡有专业规定的设备,其事故类别及标准按有关规定执 行。 第三十八条 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在二十四小时之内报上级主管部门 ,在七日内向主管部门上

14、报事故分析及处理报告,并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特大事故要立即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日内呈报事故分析和处理报告 。 第三十九条 重大、特大事故发生后,要立即采取先救人、灭火等防 止事故扩大的积极措施,保护好现场,本着“三不放过”(原因分析不清 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 则,及时进行现场分析,查出原因规律,总结经验教训,与此同时,积极 组织抢修尽快恢复生产。 第九章 教育和培训 第四十条 各级中药主管部门在所属中医药院、校内积极创造条件, 开展多种形式的中药设备工程学科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各级设备管理 人员及维修操作人员的素质。 第四十一条 企业要对在职的设备管理干部进行多层次、多渠道和多 种形式的专业技术与管理知识教育,对设备操作和维护人员进行多种形式 、不同等级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技能。 第四十二条 教育与培训计划要纳入企业教育计划内,并在时间、物 质和资金等方面予以保证。 第四十三条 各级设备管理部门的负责人,要具备中专以上文化水平 (包括经过自学、职工培训具备同等学历),并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 任。 第十章 奖励和惩罚 第四十四条 各级设备管理部门要定期对设备管理工作做出显著成绩 的企业或单位,予以表彰或奖励。 第四十五条 企业内部要积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大杂烩/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